第二百零四章 责任该谁承担(2 / 2)
最后旁边一个环卫工人说道:这是移动公司的检修井;因为质量不过关总冒水,冷不丁看去就像下水井似的了...
移动公司的检修井能设计到路中间来?建国市长有些不敢相信。
环卫工人没有什么官职,自然不怕市长的权威,接口道:还不是为了检修时方便?大道上支两个禁行标志,打开井盖子就下去查,多简单啊?
建国市长更是难以置信了,不由奇怪地问道:路旁那么多地方,把检修井修到大道中间来,还是为了方便?我怎么就听不懂呢?
哈,还不是很多大官儿不研究实际情况吗?你把井修到路旁的店铺门前,隔三差五地检修一次,不耽误人家做买卖吗?赔人家多少合适?
建国市长明白了,这不是下水井本身的问题,问题在更深层;但眼前的问题也该解决吧?
他问道:各位都是一个部门的领导,分析一下是谁的责任?该怎么办?
这些领导相互看看,每人说话。
好,看到大家都没责任,是吧?我有办法,从现在开始,涉及到的部门领导都留下来,开始安排人把所有设计在路上的各类井移开,具体办法你们来想;如果觉得不涉及你,你可以离开,但如果我查出来这个问题和你有关你却离开了,对不起,我找一个能知道和这个问题有关的人来代替你!说完建国市长头也不回地回办公室了。
果然有个局长认为这事儿和他无关,移动的管线、交通的路、他们公安部门和这事儿有什么关系?
结果第二天建国市长就找到了公安局的这位局长,没有大发雷霆,而是采取了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和他讨论:张局长,公安局负责各类刑事和民事的案件,负责地方的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说错没?
市长您说的对!
那好,请问张局长,一辆卡车撞倒了电线杆儿,导致死机被电击致死,属于天灾吗?
不是。
不是天灾,算是人祸吧?一个人自杀了我们也要分析他怎么死的,他自杀的动机是什么;一辆车撞到电线杆儿上出了人命,和公安局毫无关系吗?
张局长坐不住了。
有没有做过分析,这个井盖子是怎么没的?被人恶意破坏,还是被车辆碾压导致的?如果是有人恶意破坏,难道不涉及治安刑事?我看你干不了这个局长,别以为我没权任免,我有市长的表决权和反应的权力吧?从现在开始,你将被停职待查!
这是建国市长坐在这个位置以来罢免的第一个干部,也是唯一的一个。
其余的局长都知道了,纷纷调兵遣将,很快就来了五六支专业队伍,大家齐心协力把这个井移到了更佳的去处。
现在回到申请国家资金使用上来,因为资金问题导致偌大的工程停工,谁都没有责任?建国市长不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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