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2)
【国学故事】
东海孝妇:汉朝时,东海郡有一个孝顺的媳妇,名叫周青,奉养婆婆十分恭谨。婆婆说:“媳妇奉养我,太辛苦了!我已年老,何必吝惜剩下的年月,久累年轻人呢?”就上吊自杀了。然而她的女儿,从婆家回到娘家来后,上告到东海郡太守衙门说:“周青杀害了我母亲。”官府拘捕了孝妇周青,严刑拷打,这位孝妇不堪忍受如此对待,承认了被诬陷所罗致的罪名。当时,有位名叫于公的人当狱吏,说:“这个妇人,奉养婆婆十多年。她的孝顺,名声传播四方,必定不会杀害婆婆。”太守不听他的意见,坚持要将周青处斩。于公再三劝阻无效,只好痛哭,流着眼泪离开官府。从此,东海郡三年大旱,滴雨不降。等到原太守被撤走,新太守上任后,问于公:“为什么这地方三年都没下雨?”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意思是:那位孝妇本来没有罪,不该判处死刑。前太守冤枉她,把她处死了,导致三年大旱。发生自然灾害的原因,就在这里。这位新任太守,立即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坟墓。并在她的墓上,设立孝节牌坊,作为表彰。天上立刻下起雨来。这一年,郡内的庄稼大丰收。无论如何,孝总是天理所要推尊的。
【文化常识】
三从四德:古代封建傅社会,儒家礼教对妇女在道德、行为、修养方面有着严格的规范要求,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称为“三从”。做女儿的时候要听从父亲的,做妻子的时候要听丈夫的,丈夫死后要听儿子的,进一步引申可以看出女儿、妻妇和母亲等身份女性对男性的绝对服从。这是外在的束缚。另外还有“四德”,上面已有介绍,主要是对女性内在的束缚。
【相关阅读】
朱庆馀《近试上张籍水部》
【原文】
绸缪
绸缪束薪(1),三星在天(2)。今夕何夕?见此良人(3)。子兮子兮(4),如此良人何!
绸缪束刍(5),三星在隅(6)。今夕何夕?见此邂逅(7)。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
绸缪束楚(8),三星在户(9)。今夕何夕?见此粲者(10)。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
【注释】
1 绸缪(chou mou):缠绕,捆扎。比喻缠绵。束薪:捆在一起的柴草。象征结婚,喻夫妇同心,情意缠绵。下文的束刍(chu)、束楚与此同。
2 三星:即参星,主要由三颗星组成。
3 良人:丈夫,指新郎。
4 子兮:你呀。如…何:把…怎么样。
5 刍:饲草。
6 隅:指东南角。
7 邂逅(xièhou):本意会合,引申为“悦”。指志趣相投的人。
8 楚:荆条。
9 户:门。
10 粲(càn):漂亮的人,指新娘
【经典原意】
柴草被扎得紧紧的,参星正挂在中天。今夜是什么样的夜晚?见到了自己的丈夫。新娘子啊新娘子,你要将你丈夫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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