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千年后 第408节(2 / 2)
因为人类在沟通止境时产生的灵能,都将被芯片吸走并释放。就像是把碗变成了漏斗一样,始终存不下能引起质变的灵能。
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反而是更好的结果。
就像是圣王一样,体内长期积蓄灵能而不使用,就会对身体造成缓慢而持久的破坏;而且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绝大多数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的灵能都无法得到锻炼,可人们却几乎都在从事脑力劳动,这会让他们的灵能缓慢得到增长。
最终,就会导致类似“安妮案”一样的惨剧发生。
但约束普通人的灵能,就可以让所有人都保持一定程度的安全性。而经过泄压之后,身体长期通过流动中的灵能,反而可以不断优化人的大脑和神经——就像是经常使用灵能的古代灵能者一样。
而只要通过数据解码和适当的改造,就可以让一些优秀而可靠的人成为“幽灵特工”。
当然,不是为了让他们杀人。
他们后脑的灵能抑制器,反而能够成为一种约束体,让他们能够安全的以灵体的方式进入网络世界——即使被杀也能及时召回。
于是他们就能监视各大企业,不要让他们脱离法律的约束;监视各地战场,第一时间调度士兵;以及在各地的摄像头中穿行,追捕被通缉者。而且,比人工智能可靠。
因为一般人无法累积灵能,就不可能凝结灵体。他们只能进入局域网,或是像是用个人终端上网一样正常的进入网络。
所以他们才会叫“幽灵特工”。
在你与你的朋友聊天的时候,说不定就会有一个幽灵一样的人从旁边路过,而你对此毫无察觉。
……难道四十二在失忆之前,是一位幽灵特工?
诺伯特医生感觉自己的表情有些僵硬。
喂,这麻烦大了啊。
我说,现在把他丢掉还来得及吗?
第6章 无名之狗
诺伯特医生没法不怕。
他现在看到四十二,就像是惯偷看到条子一样——光是想着对方之前可能是个幽灵特工,他现在心里就发虚。
某种意义上,他的确算是个惯偷。
想想也知道,既然存在合法使用灵能的人,自然也就有不合法的。
如今现存的所有的灵能结社,都已经在联邦政府成立的时候正规化、合法化。除却属于联邦政府的“幽灵特工”之外,就只有他们这些官方灵能者,是没有佩戴灵能抑制器的了。
剩下的,全部都是非法的灵能使用者。
而且原理上也非常简单:既然灵能抑制器与芯片是一体的,那么只要移除芯片,就等于移除了灵能抑制器了。
这芯片的工艺本身也并不复杂。一代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东西了,目前已经是第三代的液态芯片了。虽然第三代不是所有人都能有技术力复制,但至少第二代的骨骼型芯片还是很轻松就能仿制的。
而且,只要使用官方的芯片,就一定会有个人认证码。那些从事见不得人的勾当的朋友们,自然是不喜欢这种东西的。
不赚钱的老板就会想动点歪心思,赚钱的就想赚的更多。即使明知道有幽灵特工正盯着自己,但能理智地收手的人并不多。
更多的,则是自己养一些灵能者。
总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当地彻底混不下去了、或是犯了事打算跑路了,就来黑市给自己换一张脸、换点胳膊腿的。让他们趁着这个机会把自己的芯片通过爬虫吸出,然后抽出一根骨头换个新的——或者说老的芯片,顺势做个不那么合法的新身份,自然也是会有人愿意的。
而既然他们都换了身份了,再送他们一份工作,又有什么不满的呢?
他们失去了芯片,几乎百分百会在三个月内觉醒灵能:他们也同样能进入网络……但他们却并非是为了维护正义和秩序,而是为了窃取别的公司的机密、窃取他人的隐私,或是直接摧毁他人的数据库。
同理,这些心都黑了的企业主们,自然也不相信幽灵特工能及时的保护自己。于是他们自己也会豢养一些这样的灵能者,用于自我防护。
这几乎成为了一种潜规则。
他们自然也会为了各种各样的目的,去袭杀那些幽灵特工。而和幽灵特工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被杀,就会死。
所以这些失去了公民身份的灵能者们,仅仅只是消耗品而已。他们已经失去了人的身份,就只能当狗了。
或是看门狗。或是猎犬。或是鬣狗。
当然,也有咬死了主人的疯狗,以及没有主人的野狼。
诺伯特医生,曾经就是一只猎犬。
随着他的主人东窗事发,被关进了监狱……而他也因此重获自由。
但他却永远不会忘记,昔日自己被幽灵特工抓住、从网络中硬生生拖回到现实世界时,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战栗与恐惧。
他好歹是回来了,回到了人类的世界里——他现在的老板把他从垃圾堆里翻了出来,重新给了他一个属于人类的名字。而不是狗用的“外号”。
非法灵能者是无法添加好友的,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个人认证码。换言之……这个失忆的合成人,恐怕是一位走失了的幽灵特工。
无论是杀掉他,还是试图欺骗他,都一定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他已经留下了一次案底,芯片也不能第二次拆卸了……换言之,他没有任何可能逃脱的机会。
到底是谁敢袭击一位幽灵特工?
又是谁,把这个被清除了记忆的幽灵特工丢在他们正准备查抄的工厂里?
如果这是公司的敌人,他们又是怎么知道自家的动向的?
诺伯特医生心中念头电转,表情越发亲和温柔,声音中却仍旧是有些按耐不住的颤抖:“嗯……四十二先生。我能问一下你是怎么做到的吗?”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