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四章,李亨消息(2 / 2)
那会我正是端起杯子在喝咖啡,一听到这话,顿时的一呛,咖啡一下的都咳了出来,那样子一阵狼狈,我忙站了起来,从旁边拿纸将沙发进行擦拭,尴尬的反问一句,说这都是哪跟哪,怎么听说的。
看到我那狼狈的样子,张倩倩开朗的一笑,说用这么惊讶吗?难道结婚了,还不能让老朋友知道一下啊,又说我是错过了一次要红包的好机会了,要是当时我结婚的时候通知一下的话,说不定她还会给我包个红包呢?
闻言苦笑一声,我回道,这红包是不可能了,当时我那结婚的时候,我们还根本就不认识呢?怎么会说红包呢?不过孩子的事情,倒算是真的,只不过,这个孩子,严格来说,应该算是我的养子吧,也是为了还那一个还不清的人情债。
听到我这么回答,张倩倩眼神一动,好像是有点好奇,出于女生的八卦心思她开口就是问道我是怎么回事,看来是在我们分开之后,我又是发生了不少的事情,如果不建议的话,说给她听一听吧,当个朋友一样的分享建议。
这些事情,好像也并没有什么不能说的,知道的人也是不少,我就是点头同意,不过又是提出了一个要求,要张倩倩把知道关于李亨的事情跟我说一下,对于这位昔年的死党,我也是许久的没有得到了他的消息。
自从那年的许瑶事情之后,我们也就是彻底的分道扬镳,李亨将他的电话号码也给改了,再没有联系,只是前段时间回去时候偶然的见过一面,同在一座城市里,这几年我们却是有种老死不相往来的感觉。
对于我的这个提议,张倩倩点头答应,直说可以,就这么成交了,就当是互相的秘密交换,谁也是不吃亏,她就是先开始说,她跟李亨见面时间还就是在不久前,一个月前,因为他们这朝阳地产要谈一个项目,跟阳氏进行合作,当时对方来的那个项目经理,就是李亨。
项目经理?李亨这家伙,也是混的不错,这是我那一下的第一想法,然后,下一刻当我醒觉过来,他这上班的企业是阳氏的时候,我心里就感觉是发毛一下的炸了,不会这么巧吧!
那么多的公司,李亨为什么会偏偏的去了阳氏上班,那可是阳烈的地盘啊,对于我跟阳烈以前的那些隔阂我以前也是跟他说起过,去哪里不行,为什么非要去阳氏,我整个人都感觉蒙了一会,对于这个结果,好一会都是不敢相信。
可是,事实是如此的话,我不管是相信与否都是不能对其有任何的改变,我沉默了一会,问了张倩倩那是什么样的合作项目,不过话出口,我就知道这问题问的不对,有点试探她公司秘密的感觉,于是就是急忙的改口,问她现在有李亨的联系方式吗?给我一个吧!
对于我跟李亨之间的事情,张倩倩看来是心里有一定的了解,也没有多问为什么,就是在旁边拿起纸笔写下了一串的电话号码,然后给我递了过来,说这就是他联系方式,而且李亨现在负责的项目,跟他们公司是合作关系,平时也是有所接触,如果有必要,可以帮我联系一下。
知道张倩倩是好心想要帮忙,但是我还是摇头拒绝了,说有这号码就够了,接下来的,我就自己联系好了,而她接下来却是又说,那这样她的条件就算是完成了,接下来该是轮到我来说一说自己的秘密了吧,信息交换,谁都不能赖账。
苦笑了两声,我感叹一句,说她还是那么的好奇,不过既然她这样的想知道,我也是没有什么好瞒的,反正都是那一些事情,知道的人也很多,就算我不说,她以后去问李亨仍然会知道。
心里想了想,组织了一下语言,我就是将当年那初次遇到鬼妻的事情开始说起,说道我当年是因为被那怨灵酒婆婆追杀,阴灵之怨难以去除,所以我现在的师父黑婆婆就是给我定下了一场的阴婚,也就是说,我是从那时候开始,就是其实已经是结婚了。
只不过这个结的是阴婚,虽然是在阳世没有登记,但是在阴司却已经记录在册,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确实就算是结婚了,当年因为是还在上学,加上年轻对于面子之类的也比较看重,所以才是没有跟她明说。
说完了这阴婚的事情,我正是要往下讲诉,办公室门却是突然的被敲响了两下,一名员工突然的进来跟张倩倩说道已经是到了会议的时间,来询问她是否开始进行会议准备。
突然的变化,张倩倩也是楞了一下,跟我抱歉说道,这是公司已经安排好的事情,不能耽误,我直接的点头表示明白,这公司的事情自然是更重要一些,我这边的事情,什么时候聊都可以。
伸手拿出口袋里的那个老旧手机,我放在手上摇晃了两下,说到时候我们直接的电话联系就可以了,我的电话号码也是一直的没改,想找我这一个闲人也是很方便的。
在我拿出手机的那一下,张倩倩目光楞了一下,眼神往旁边一闪,就是跟那名职员匆匆的走了出去,跟我说了一句以后再联系,而等到她走出办公室了,我静心的一想,才明白过来。
这手机还是当初因为高中那阴灵时间,我跟张倩倩要来当礼物的话,这么多年了,当年的最新款,现在早就是过时了,我这样的拿别人的礼物出来晃,可还真是有点怪怪的吧,没有什么关系,还是不要随便做奇怪的举动为好。
继续的在办公室里坐了会,那陈潇也是被叫去了开会议,我一时没有其他的事情,看看手上的那张电话号码,想了一会,心里的疑问终于还是压住了那一些的犹豫,打出了那个号码。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