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2 / 2)
只是那样一个小人儿,却融合了父母的样貌与特质,眼神分外灵动明澈,笑容则是陆修远由衷愉悦时的样子,真如璀璨的阳光一般,能将人心照亮。
徐东北很喜欢自己摊开手掌时,小家伙将小手放到他手上,被他忽然握住,会咯咯地笑出声,现出正在长的小白牙。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便也引得他哈哈地笑。
徐东北都如此,陆修远和雁临也越来越离不开女儿,晚间隔三差五地把心心抱到楼上,也不让她睡小床,就在父母中间。房间的墙壁上,特地贴了一些儿童喜欢的图画。
有时心心睡得晚,倒正合陆修远的意,抱着女儿,让她看看这儿看看那儿,特别有耐心告诉她,画上是哪种小动物。
心心如同回应一般,用甜美稚嫩的小声音咿咿呀呀。
雁临看着这样暖心的画面,总忍不住拿过素描本,抓紧描画下来。
有一张图,是她最喜欢的:
陆修远穿着白色t恤,深色格子睡裤,抱着女儿站在图画前,敛目瞧着她,眉宇间尽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温柔和宠溺。小小的心心,右胳膊勾着父亲的颈子,认认真真地看着墙上的画,闲着的小胖手指着画中的白猫。
既然喜欢,少不得凝神完善细节,上色,直到画面活灵活现。
画成之后,雁临用尺寸相宜的相框装裱起来,带到自己在星雅的办公室。
徐东北瞧见,揶揄她:“满脑子都是你家陆修远、你闺女,我看你是要疯。”
雁临不理他。
转回头来,徐东北拿来相机,反反复复拍摄那张父女画像,洗出来之后,选了画质最好的,收进自己的小相片簿。
他们两个都正儿八经地工作,很大程度地减轻了金小杭、刘建芬和雷子的负担,偶尔上班期间能清闲三四个小时之久。
工作之外,徐东北除了常去陆家串门,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交女朋友。
之所以说有一搭没一搭,是因为他从没上过心,遇到的人不过是与他各取所需:
他很烦一些亲友总念叨他都三十二三了,还不恋爱结婚,也怕人多嘴杂,说出对谁都不好的话,遇到愿意做他挂名女朋友的人,就来往一阵。
如果女方性格有他不能接受的点,就一拍两散;如果能够相互迁就,走在一起的时间就会长一些。
到了这年深冬,继他甩人、人甩他三回之后,总算有了一个跟他相处超过一个月的女子。但也只是外人看到两个人相形出现,他并不把女子往家里带,也不介绍给走得近的朋友。
女子今年二十七岁,家境优渥,大学毕业在北京拿着高薪工作了五年,今年回到家乡黄石县,开了一个音像店。
方雅悄悄地跟雁临八卦:“是有钱有闲的小资阶层,气质挺特别的,瞧着像慵懒的猫似的。”
“是吗?”雁临还挺为徐东北高兴的,“但愿那只懒猫能把那个大尾巴狼收了。”
方雅好一阵笑。
临近腊月,九个月大的心心能自己扶着桌椅墙壁,稳稳地站不短的时间。
陆修远又开始做甩手当家的老板,每天留在家中,专心致志地教女儿走路、说话。
起先祖父祖母和父母都骂他太着急,要疯似的。
他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不往心里去。
随后,长辈见心心跟她没正形的爸爸在一起特别开心,也就随他瞎折腾了。
父女相处时间越来越多,心心不可避免地更依赖父亲,晚间睡前都赖在他怀里,小手指着楼梯,要他抱自己上楼。
陆修远自是让女儿如愿。
一晚,雁临回到卧室时,就见一大一小已经睡着,心心的小手贴着父亲的下颚。
实在是让人心里暖意融融的画面。
雁临放轻动作睡下,睡前亲了亲女儿,又吻了吻修远的唇。
隔一天,雁临早一些到公司,亲手给自己冲了一大杯咖啡,刚坐下,夏羽踩着优雅的步调,端着马克杯进门来。
“早。”雁临觉得她气色格外好,神采与平时也不大一样,“是不是有喜事?”
“是。”夏羽凑过去抱了抱她,“我恋爱了。”
“是吗?”雁临难掩惊喜,“确定了?是不是能结婚的那种真命天子?”
“应该是。”
“快跟我仔细说说。”雁临拉她到会客区的长沙发上落座,拿出干果点心,摆出一心一意占用工作时间聊私事的架势。
夏羽笑着喝了两口咖啡,取出一张名片,“乔朗,我哥那边的副总。”
“真的是他?”雁临双眼一亮,“前阵子我妈还跟修远念叨过乔朗,说她瞧着特别出色,让他牵线,组个饭局介绍你们认识。修远答应了,但现在心心挺粘他的,他就把好些事都推到了年前。”
“还有这事儿?”夏羽偏一偏头,“那跟他还真是怎么算都挺有缘的。”
“快说说,怎么认识的?”
夏羽照实说了,“他驾驶技术没的说,修理方面整个儿一弱智。那天晚上他请我吃了顿饭,聊的挺开心的,就算正式认识了,相互多了个朋友。他是十几岁就跟着家长出国了,难得,没变成奇奇怪怪的口音。”
“好几个月才确定关系?”雁临打趣好友,“不像你这个急性子干得出来的事儿。”
夏羽轻笑,“就跟雁薇似的,再能确定他对我有好感,我也不能显得上赶着,那多掉价。而且,话说透之前,那种感觉也挺好的,我还挺享受的。”
雁临笑盈盈点头,“能理解。”朦朦胧胧的暧昧、近似恋爱的状态,的确给人特别美好的感受。
夏羽说:“今晚我带他回家见长辈,过几天他爸妈过来一趟,见见我,帮他选套房。”
“什么时候正式介绍给我们?”雁临说,“下周末吧,你们到我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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