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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远的,我看见她。
我坐在露天咖啡馆,续了杯拿铁喝,边喝,边翻桌上的笔记。她来了,我们寒暄,我说,宁小姐,别来无恙。
这几天,我睡的不好,头昏沉,气色也差。阿宁问我,是不是有烦心事。
阿宁穿得光鲜亮丽,手提皮包,搽很亮的唇彩,刚刚远远走来,身姿曼妙,像发廊门口张贴的、画报上的摩登女郎,听她说,上几个月一直出差,在西北奔波,休假日要好好享乐几天。她长得好,身材好,一坐下,目光流动都频繁许多。
我替她点了杯咖啡,说,“我肯定是不能跟你比。”
阿宁但笑不语,对我讲她老板最近迷上了些比较偏门的东西,其实迷连归迷恋,但她的老板行动力非常强。他们这帮打工的,常年两头东奔西走,苦不堪言。
我道,“你要往好地方想,走,也有走的好处,起码你的身材保持的很好。”
阿宁说,“你倒挺会寻我开心。”
她指指桌上的笔记,“你研究出什么?”
“没有。”我一脸不愉快,“我没有你老板这么强的行动力,也没有卖命的员工,靠自己,根本是一头雾水。”
阿宁就说,“你不要着急。”
我们像前几次,交换了意见,匆匆交谈了一阵,今天她的目的并不是来找我,而是要去商场,买一款最新的机械手表。我是她顺路来见的可怜小女孩。
她很喜欢这样形容我,“你这小女孩,年纪不大,花花肠子倒挺多。”
她大概待了一刻钟,就要走,我去前台,找了一个杯托,让她带着热咖啡一起离开,阿宁摸摸我的脸,说,“你可别死了。”
我向她告别,“你放心吧。”
这天晚上,我在五十块一间的便捷宾馆睡了一晚,窗小,没窗户,二楼有一个公用厕所,但胜在干净,我睡了十个小时,找回了一点精神。
第二天一早,搭上一辆巴士,目的地偏远,如果打车,会是一笔比较大的开销。
我最近过的是拉起裤腰带,有点拮据的生活,所以能省则省。能靠走的,就不靠需要花钱的交通工具。但饮食方面却不会亏待自己。
我在车上又睡了一觉,车子在石板路上颠簸时,才醒过来,车上已经没几个人了。
司机在一个连站台都没有的地方停车,我抱着背包下车,这里已经是瓜子庙往西百公里附近,没什么人烟,唯一的便利店,卖的都是些临期食物,但聊胜于无。
买了两包山东特产的烟,膨化食品,两包泡面,把背包塞满了,就蹲在墙根下等。于情于理,膨化食品我不应该买,但我年纪还小,似乎年纪小时所有人都有一些不约而同的习惯,比方说爱泡在网吧,不爱吃主食。
就算要去干一件大事,在饮食方面,我依然不想太凑合。
所以心情挺放松。
过了半小时,要等的人,就来了。
几辆摩托在附近停下,几个男人,人高马大,我向他们打招呼。
吴三省的样貌,和姑姑照片比起来,和当年我见他时比较,要沧桑不少。但我认得他,他也认得我,他问我,“什么时候来的啊?”
“刚到不久。”我说。
吴三省身后,跟着他的两个伙计,他身边,跟着一个年轻人,年轻人身后,跟着一个小伙子。我们没急着走,还得等一会牛车。
“这是我侄子。”吴三省向我介绍他身边的年轻人,那年轻人穿了件棕色夹克,身材修长,看脸确实非常年轻,估计大学刚毕业不久。
我伸手,刚准备说话,年轻人说,“不用自我介绍了,我知道你。”
我有点奇怪地看着他。
吴三省也看一眼他,他对吴三省道,“你提过。”
“我似乎只提了一句吧?你记得这么清楚?”吴三省道,“本来还想介绍你们认识的,不过这丫头一直在北京,你们能见到的机会很少。”
那年轻人“嗯”了一声。
自从吴老四与官家小姐结婚,隐居杭州后,吴家的后代,很少再与这些事牵连。到了第三代,基本销声匿迹。
听闻他们要重操旧业,姑姑还挺纳闷。
我即使年纪小,但耳濡目染,上一代的事情基本知道个七七八八。吴三省在和他侄子介绍我,我笑眯眯听着,不过他侄子似乎有点心不在焉,视线基本不与我对上。
吴三省问,“你刚刚晕车了?”
他侄子摇摇头,看来对我完全不感兴趣。
“哎。”我说,“我是长得很丑吗?”我摸了下自己的脸,不应该啊。虽然这两天气色差,但阿宁说我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很“水灵”。
年轻人终于看了我一眼。我觉得他的眼神有点奇怪,好像在克制着什么东西。而且这个眼神,不太像在看陌生人。
我心说我是什么洪水猛兽么,你这样看我。
我向他翻了翻白眼,他似乎愣了下,再看他,他眼里居然出现一点笑意。
但这笑意转瞬即逝,好像幻觉一样。
吴三省的侄子是脑子有病吗?
我转头去跟他身后的小伙子打招呼,这小伙子就更古怪了,看天看地,看着我,像在看空气。
我没什么尴尬的情绪,稀奇古怪的事情见得多了,倒是不以为奇,人嘛,有性格正常。
我调整了一下外套,最近一年,有一种骨头在生长的痕迹,以往的衣服,码数都小了。而我已经十七岁,马上就要成人。
我拆了新买的烟,掏出一根点上。
吴三省的两个伙计,一个是精壮汉子,一个块头似牛,见我抽烟,好笑道,“小丫头,怎么跟我亲戚家里刚上初中的浑小子似的。”
“装酷呗。“我冲他们笑。
我吐了一口烟,忽然见,吴三省的侄子正看着我。
说实话,他长相不错,但太年轻了,我喜欢叔叔类的男人,有男人味,而且成熟。
他见我看他,瞬间移开眼睛。
我们坐上牛车,一路摇摇晃晃,到了目的地,无法形容,这地方,仅仅是一个地方,空无一物,境内像这样未被开发的山区和村庄众多,往大山里一钻,淘沙,挖土,即使搞出大动静,镇里的便警赶来,最起码一至两天。
等警察来了,黄花菜都凉了,因此在荒郊野外干什么的都有。
以前听奶奶讲,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不是没道理的。
我跳下牛车,左看右看,拉了下背包,这一路走得骨头快要散架。
吴三省和请来的向导交流,向导说,这最后一程,要坐船。
“坐船?”吴三省指着一条向我们跑来的狗道,“这狗,还会游泳?”
吴三省的侄子,我知道了他叫吴邪。这个名字取的挺妙,却有种欲盖弥彰的感觉。
两只平板船一前一后从山后驶出来,我上了第一条船,吴邪在身后。
回头时,我看见他,他没在看我,而是盯着水里。
不知为何,我有一种违和感。
……
我没有彻底晕过去,保留着一部分意识,但没有足够的力气睁开眼睛。只感觉,有人一直在摸我的脸,摸我的头发,这些动作很缠绵,然后被亲了一下。
对方亲一下还不够,我感觉到舌头被吸得发胀、发疼,恐怕要马上因为缺氧而窒息。
心里叫苦不迭,这他妈的是我的初吻,怎么能发生在这种情况下。
这人是他妈的变态么?晕厥的人也不放过。
这个强吻持续的时间不短,能细致地感受到嘴唇的摩擦,口腔里又湿又热的压迫感。和我在电视里见过的吻戏场面完全不同,那实在太小儿科了,我被亲得晕头转向,大惊失色,奇怪的是,却没有多少愤怒。
因为我觉得,这个吻里有非常强烈的个人情绪,对方的动作太着急,太迫切,像失而复得,像强烈的想念。
还有,爱。
这个人把我当作什么替代品,病急乱投医。
他一而再,再而三,摸我的脸,反反复复摸。
这是个抽烟的人。
吻结束了,嘴唇在我脖子移动,这么热,甚至要起一身鸡皮疙瘩。
隐隐约约,他似乎要脱我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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