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 / 2)
两个星期过去了,时逢九月,正是各学校开学的时期。
诗嫚的父母结束假期,又飞回美国,凯骏和诗嫚自然也回到大宅里住;诗嫚顺利申请到艺术大学的学分班就读,因为行动不便,她去上课时都会有护士陪伴。
身为t大新生的若曦,也开始了大学生活,她对一切都感到十分新鲜。
每天一大早,若曦依然先准备好早餐,当凯骏和诗嫚开始用餐,她就以害怕迟到为由,急忙出门上课去了。
事实上,她知道诗嫚不喜欢她跟他们一起用餐。凯骏有一次要她跟他们一起吃过早餐再出门,诗嫚却语气讽刺地说:“凯骏,你对下人真好,像我们家可是不准下人一起坐下来用餐的。”
若曦脸色顿时刷白,当凯骏气得想说重话时,诗嫚马上又变脸,一脸无辜地道:“人家只想跟你一起用餐嘛,我不喜欢旁边有第三者破坏气氛啊!”这话让凯骏想替若曦出头的话又吞下去,他的确没有合适的身分替若曦说话,太过关照她,反而容易让她惹祸上身。
从那次之后,若曦都是把早餐装在便当盒,带到学校吃。由于凯骏的别墅位于郊区,因此她都骑机车上学。
她很喜欢到学校上课,因为待在家里,只有她和诗嫚两个人,总有窒息的感觉,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诗熳不喜欢她,不过话说回来,她也不喜欢看到凯骏和诗嫚卿卿我我的样子。
她在大学里结交了几个感情不错的女同学,能够暂时忘掉很多事,当个单纯快乐的大学生。
这样的日子过了不到一个月,却因为另一个人的闯入有了改变
星期六早上,若曦除了准备早餐外,还要到庭院去剪玫瑰花,插在大花瓶里,这是每周三和周六必做的工作。
叮咚!突然,门铃声响了。
这么早会是谁?是凯骏的客人吗?
“你好,请问你找哪位?”她拿起对讲机问道。
“你好,我找章若曦小姐。”
这声音怎么听起来那么熟?若曦心里疑惑,却又一时想不起是谁。“我就是,”她傻傻地接道。“你是”
“若曦啊!是我,我是富华啊!倪富华啊!你可别说忘了我喔!”
倪富华和她同年龄,是她小时候的玩伴,在父亲的丧礼上,他还从头到尾在一旁陪着她。
“富华?”
她连忙按下大门开关,带着满脸笑容跑出去,果然看见童年玩伴站在门口
“富华,你怎么来了?”
“想你,所以就来啦!”他又露出顽皮的笑容。
“快进来吧!”她请他入内,却看到他身后还拖着行李。
一进屋里,倪富华马上四处张望
“哇噻!你住的房子好大喔!”他大声嚷嚷。“竟然还有电梯?”
“嘘!安静点,主人和主人的未婚妻还在睡觉呢!”她小声解释。“这才不是我的房子,我只是寄人篱下,在这里当女管家。”
“可是你住得很好,也吃得很好耶!”他惊讶地看着桌上那一桌丰富的早餐,连餐具都是进口的,这家人铁定是有钱人中的有钱人。“看来你真的遇到贵人了!当初你爸爸过世后,我很想帮你,可是我的能力有限”
“我明白。我不会怪任何人,幸好遇见了少爷,他帮助了我,不然我肯定没有办法上大学的。”她对凯骏心怀感激,
“什么?你的主人也出钱让你念大学啊?”富华羡慕极了。
“是啊!”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幸运的。
“你的生活过得真不赖,他是谁?做什么的?”
“好像是自己开公司吧!是制鞋工厂,他是老板。”
“原来”
一阵东聊西扯后,若曦才忽然想到要问:“富华,你怎么会来找我?”
“我是来投靠你的!”
“投靠我?”若曦顿时傻眼。
“是啊!我要找工作。”富华油腔滑调地说:“在红夜村那种乡下地方哪找得到什么好工作啊!我高职毕业后一直想来台北发展,不知道有什么工作可以做,只好来找老朋友帮忙喽!若曦,请你多提拔提拔!拜托你了!”
“我”心肠软的若曦不知如何回答,同乡好友这样拜托,她怎么能拒绝?“我想我想唯一的办法,就是问问少爷吧!”
左右为难之后,若曦还是选择帮助富华。她打算厚着脸皮请凯骏哥帮忙。
“他是你的贵人,铁定也是个大善人,他一定会帮我找到工作的!”
“那你在这里等着,等会儿他们就会起床下楼,我先上楼去帮诗嫚姐准备好轮椅。”她交代富华不要乱碰屋里的东西,连忙上楼去了。
若曦上楼后没多久,凯骏便下楼来了。
每个星期六对凯骏而言,都是值得期待的日子。因为他和若曦都休假,他可以在起床后就看到她的倩影,这一天,他的神情总是特别愉悦。
今天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袖赛车衬衫,褪色的合身牛仔裤紧紧包裹住他平坦的小肮、结实的臀部和修长的双腿,让他更是充满自信与男性气概。
才一走下楼,他就看到富华。他的眼力和记忆力向来相当不错,他认得他,在丧礼上他一直陪在若曦身边。
“早安,你一定就是若曦嘴里的少爷了!”富华马上自然熟地自我介绍起来:“我是若曦的好朋友,我叫倪富华,请庄老板多多指教!”他特别强调“好”这个字眼。
凯骏微微扯开嘴角,客气地说道:“原来是若曦的朋友啊!欢迎。”
既然是若曦的朋友,他当然会以礼相待,凯骏谨慎地暗中打量着倪富华,他的皮肤黝黑,看起来是个好动健谈的大男孩,但是凯骏敏锐地感觉到这小子似乎有点夸大不实,好大喜功,是个不怎么脚踏实地的人。
这时,若曦推着坐在轮椅上的诗嫚,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诗嫚发现有客人,而且是她不认识的人,看他穿着普通,推断不会是凯骏的朋友,向来趾高气昂的她,马上以不屑的口气说道
“若曦,这是你的朋友吧?”
“是的。”富华抢先开口,很懂得拍马屁。“这么美丽的小姐,想必就是庄老板心爱的未婚妻喽?你好,我叫倪富华。”
美丽的小姐:心爱的未婚妻这两句话让诗嫚心花怒放,对富华的敌意也降低很多。
“我想”诗嫚故意问道:“你是若曦的男朋友吧?”
一旁的凯骏顿时觉得心脏紧缩,突然很害怕会听到他不想听的答案。
“哈哈!”富华嘻皮笑脸地道:“宾果!我和若曦算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除了我以外,我想不出还有谁有资格当若曦的男友。”
“你别乱说啦!”这个玩笑开大了,若曦连忙否认。“我们才没有交往!”
她心中早已有人进驻,虽然那个人早有未婚妻,但是她没打算要换对象,因为她对他的情感早巳无法收回
“咦?你怎么这么说?”富华没有看到若曦的脸色,继续大声说着:“若曦,从小到大每次有人欺负你,都是我保护你耶!现在你长大了要交男朋友,除了我以外还有谁更适合?”
“别胡说!”她急着澄清。“我还在念书,不想这么早交男朋”
“这样啊!”诗嫚却打断若曦的话,甚至露出难得的笑容。“真高兴认识你,若曦的小男友。”
太好了!倪富华这种乡下土包子的样子,正好配上若曦,两人真是一对!
碍于自己的身分,若曦不再多解释什么,只能频频给富华好几个白眼,却让一旁的凯骏误以为是羞怯地打情骂俏,他的心情顿时低落不已。
诗嫚笑嘻嘻地招呼富华:“富华,你还没用餐吧?先坐下来—起吃吧!”
等大家都上桌了,若曦依然站在一旁服侍大家的需要。
难得地,诗嫚竟然出声说道:“既然你的朋友来了,你就懂一点礼貌,跟我们一起坐下用餐吧!”
“是。”若曦微微一愣,服从地坐下来。
“天啊!我好久没有尝到若曦的手艺了,真是太棒了!”富华一点都不怕生,用餐间,都是他滔滔不绝的声音
“庄老板,王小姐,你们真是幸运!在我们家乡,若曦是赫赫有名的烹饪高手,谁知道这位高手竟然到你们家来了,害我都没口福了。”
若曦调味简单的广东粥却有着鲜美的滋味,让富华连续吃了好几碗。
诗嫚听来却很不以为然,这么清淡难吃的粥,她才不觉得哪里好吃,果然是一些平民百姓,没吃过真正的美食。
凯骏则意外地沉默。
没多久,诗嫚竟然还和富华聊了起来
“富华,你从家乡来找若曦,有什么事情吗?”
“这个凭良心讲,”他别扭了一下子,倒也提起勇气直言:“我高职毕业了,在家乡根本找不到工作,只好到台北来,在台北又人生地不熟的,所以来投靠若曦,看她能不能帮我找个工作。”
诗嫚低下头,眼里露出厌恶的光芒,但是没人注意到。
般什么!把凯骏这里当成收容所吗?
可是,#x5c3d;#x7ba1;她讨厌富华的穷酸味,却不得不利用他。唯有让富华留下来,撮合他和若曦,若曦才不会抢走她的凯骏。
一旁,若曦也腼腆地开口对凯骏说道
“对不起,少爷,我想问问看,你公司有缺人手吗?可以替富华安插个工作吗?”
“是啊!凯骏,”这时令人跌破眼镜的是,诗嫚居然也替富华说起话来了。“人家刚毕业,也需要找工作,况且他又是若曦的朋友,这种认真有为的年轻人,你当然要帮助人家啊!况且有富华在,若曦假日就有伴了,也比较不会孤单。”
凯骏—派气定神闲,没有人看得出他心中的狂风暴雨。
他面无表情地询问道:“富华,你会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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