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繁华渐欲迷人眼(1 / 2)
“这是南华知府李晋大人的墨宝。”
“恩。”李乾一听,有些惊讶,南华知府,好大的官,这刘员外不过是小县城的一个酒楼老板,怎能搞到知府大人的墨宝。
他又抬头看了看旗幡上的三个字。
笔钩凌厉,字体中甚至有种狰狞之感,一看就得了“裂金体”的精髓,存在感无比强烈,就像这一排临街店面,一路飘展数十个长幡,任何人只要望上一眼,就先被这知客楼的幡棋所吸引,旁边那些招牌文字与之相比,就如同家犬和野狼,无法相提并论。
“入木三分,裂金断石。”李乾嘴里咀嚼了两遍,只觉得平生所见文字之中,这“知客楼”三个字排在前三。
原来李乾平生所好,书法是其一。
庆元国士林前贤都推崇“字乃人之精”,无论各地私塾,县学,府学,甚至国子监,书法都是一门单独的学科。
书法不合格,轻则被夫子打戒尺,重则退学。
即便是科考里,书法不是单独的课目,可文字不入考官法眼,哪怕你文章再做得花团锦簇,也是落个画饼。
李乾十二岁那年就曾经参加过一次童子试,那也是他第一次到东阳城,那一次他就是因为字写得太差被刷下,总算主考老师见他年幼,又见他文章做得实在不错,才破例让人托了一张纸条给他,上面就六个字“字不如文,惜呼!”
从那以后,李乾就暗暗发誓练就一手好字。
只是他家境贫寒,别说用纸练字,就是竹简和笔墨消耗也不是他能承受的,后来总算从前贤书法大家那里学得一个方法,将一缸水用木炭染黑,用竹枝蘸水在地上写,足足写了两缸水,觉得有所领悟,才用自制的粗糙毛笔继续练,三年时间,写掉五缸水,才在第二次童子试中一鸣惊人。
三年时间他临摹的帖子无数,自然对各种书法流派都有了解。
裂金体乃是前朝名将曹疾所创,曹疾能文能武,以进士出身投军,挣下偌大军功,官拜隆武上将军,加尚书衔,因为常年征战杀伐,他的文字刚劲凌厉,自成一体,曹疾死后他的文字笔法竟然渐渐形成一个流派,深受一些文武双xiu的士子喜爱。
“听说历届乡试,各地知府都会成为主副考官之一,想必这李晋也不例外,这却正好,知府大人的墨宝可不是随处可见,我要在文字笔法上投其所好,印象分必然大加,恩……裂金体,我却临摹的不多,不过一法通,万法通,抓紧时间练习一下,也能学个八成像了……”李乾不动声色的琢磨着,手也在袖子下虚空模拟着“裂金体”的笔法精要。
刘员外见李乾只是出神,心里只道这些读书人总是作怪。
他看看周围,已经不少人瞄眼看这里,赶紧一拉李乾道:“贤侄,一路辛苦,我们先进去吃点东西。”
李乾点点头,跟随刘员外走进知客楼。
知客楼外面看着只觉得精雅秀美,并不觉得多大,但一进去,李乾发觉这酒楼比想像的要大许多,只一楼的大厅里就摆了三十张桌子,虽然过了饭点,酒楼里依然有十几桌客人饮酒划拳,穿着也是各异,甚至有两桌客人腰配大环刀,虎背熊腰,一看就是行走江湖的人士。
刘员外是知客楼的大老板,酒楼里自有掌柜操持,平时在酒楼是出面的时候不多,所以下面饮酒作乐的倒多半不认识,只当是普通客人。
不过店里小厮哪会不认识他,赶紧请了掌柜出来。
“东家,今天怎么得闲。”一名穿着铜钱锦袍的老者走出来,赶紧朝刘员外行礼。
“我刚从蒲柳镇回来,现在过了饭点,先到这里撮合一顿,下面嘈乱,你去把三楼的甲字雅间打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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