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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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处理了第二件。

朱棣当着满堂文武的面,对着那位礼部侍郎就是一阵咆哮,连北方俚语都用上了,传到黄昏耳里,翻译一下,大致意思就是说处理?我处理你妹啊处理,小宝庆应天遇到危险的时候,你们这些狗屎读书人在干什么,别人黄昏冒着生命危险去了马哈丹的营地,好不容易把事情摆平了,现在宝庆身体染恙,太医束手无策,老子不望着黄昏来治疗,我还望着你们这群就知道之乎者也的读书人来让小宝庆恢复成以前那个天真灿烂的小姑娘嘛……

大概意思就这样。

朱棣当庭骂得那个酣畅淋漓唾沫横飞,最后更是怒从心起,一位前途大好的礼部侍郎就这么被贬到地方去了。

除了那位吓得胆战心惊满身大汗怀疑自己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的礼部侍郎,其他人看出来了,朱棣一方面确实是恼怒有人拿小宝庆来做文章,另一方面是在敲打众人。

黄昏老子还要重用,你们要弹劾,可以,给老子拿捏好度。

这确实是朱棣的想法。

他打算拿捏一下黄昏,但没打算让黄昏就此从朝野上消失——很多事情还需要这个“神棍”来办,也只有他来办。

朱棣这么一怒,其他人懂了。

于是五军都督府的人出来说当时的情况,黄指挥确实要负大的责任,但根据五军都督府众多将领复盘,发现当时黄昏的指挥其实是最优选择,只不过在出击的时间上过于求稳,为了追求最大化战果,才导致贻误战机,属于小过。

兵部的人也附和。

朱棣于是问刑部那边,按照律法如何处置。

刑部尚书吕震出列,说按照刑法是很好处理,不过这是军务事情,还请陛下用军法处置,刑部无权过问此事。

这很圆滑。

一方面,刑部不掺和到这些事里面去,本来是规矩,另外一方面,也是督促朱棣用军法处置黄昏,而不是用大明律,看似柔和实则强势的阻止了朱棣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企图。

朱棣有苦说不出。

虽然不明白吕震为何要和黄昏过不去,但这些事在朝堂上司空见惯,或者说朱棣其实喜闻乐见——表明黄昏没有营党结私。

于是按照军法处置。

杖责三十,剥神机营中军指挥一职,罚薪俸一年。

这个处罚由五军都督府负责。

是以朱棣在后来特地在无人时问了一句五军都督府的高官之一,中军都督佥事、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李景隆,杖责三十打得死么。

这话就很有意思了。

摆明了这个差事要交给李景隆。

李景隆自小和朱棣关系亲近,哪能不知道朱棣的意思,况且他和黄昏关系也不错,闻言立即说打不死的,也就皮开肉绽,陛下放心。

其实要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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