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见越钟情 第54节(2 / 2)
曾雪莹开心不已,去摸易澄澄的头顶。
钟晴用几把椅子拼接在床边,再铺上被子。双人床完美拓展成三人床。
晚上三个人睡在一起。
听着外面的雨声,易澄澄很快睡着。钟晴和曾雪莹小声聊起天。
黑夜和雨声,好像能天然击退人与人的提防隔阂。心里话讲出口,变得没有一点难度似的。
两个人不知不觉聊到乔明轩。
钟晴问曾雪莹,为什么喜欢他。
曾雪莹在黑暗里,声音压得低低的,却含着温柔笑意:“为什么啊?因为他,很强,总是像朵高岭之花一样不可逾越采摘。我这个人慕强,所以被他吸引。”
——啊?就因为这样吗?
钟晴有些疑惑。
“可是,这叫作仰慕,不是喜欢吧?”钟晴小声问。
曾雪莹低低笑了一声:“只有你们这种小女孩才把仰慕和喜欢分那么清,我们大人什么都要。”
钟晴想,可不是。所以人愈大,欲望愈多,满足和快乐愈少。因为人在一年又一年的时光里,会变得贪心。
“其实呢,是因为小时候他救过我,但他不记得了。我却没有忘,一直都记得,并且还对他动心了。”
钟晴“啊?”了一声。
竟会有这么小概率的巧事么?他恰好救过她,又恰好忘记了;只有当事人持久记得,并且渐渐仰慕他。
真是奇妙。
钟晴想知道这奇妙过程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他小时候救过你?这么说,你们不只是同学,其实更是青梅竹马?”钟晴问道。
曾雪莹想了想回答:“青梅竹马算不上,最多算邻居。”
尚无困意,谈兴也浓,曾雪莹干脆娓娓道来小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我还在读中学,放暑假时报了补习班,有一天补习到很晚,我爸妈都有事,没人来接我,我就一个人回家,结果路上碰到几个小混混无赖男生,挡住我的路,非要和我交朋友。我那时没有现在长得高,也没有现在胆子大,被吓得够呛,不知所措,眼看就要被几个无赖男生欺负到。”
钟晴听得揪心。
人人都说漂亮女孩从小就比别人得到太多,可其实漂亮女孩也会背负很多莫名的东西。异性的歹念企图,同性的容貌嫉妒,职场上因为长相而被忽略工作能力……有时说起外貌是困扰,又会被人当做无病呻吟的矫情。
不过也是,能够吃到容貌的红利,就要承担其带来的压力。世间万物就是这样的,有正有反,有黑有白,于是才有五彩缤纷。
“然后呢?”钟晴很想穿越回去,替漂亮的女中学生打跑混混。
“然后,一个高大、颀长、英俊的男生走过来,问我:需要报警吗?”曾雪莹笑声里带上小女生时代的那种情窦初开心情,“他一张嘴,我的天,连声音也很好听,简直要命。”
“他当然就是乔明轩了。”
钟晴不知怎么,也跟着笑起来,好像看到一部青春洋溢的偶像剧。
“他和他们打架了吗?”钟晴迫不及待地问。
英雄救美,都是要打一场的,那才痛快。
“没有。”
哦?
“他靠智取。”
嗯?
“他从对方几个人的校服标志,分析出他们是哪所中学的学生,从他们拎着随便装书本的塑料购物袋,分析出领头混混住在哪家便利店附近,他告诉混混,只要过去附近稍加打听,就能从街坊那里知道他父母是谁,做什么工作。从他出来闲晃还不忘用塑料袋兜着几本书,可以看出来,虽然他瞎混,但还是怕父母的,否则不用带着几本书敷衍爹妈。所以明轩他最后问:需要让你爸妈知道,你在外面劫女生的路吗?”
钟晴想,哇。
果然智取好像比武斗更加高光。
“那几个混混男生最后不甘心地走掉了,我也记住了这个叫乔明轩的男生。”
“英雄救美,这真的很难忘。”钟晴点评。
“可不是,”曾雪莹叹气,“可是记住这件事的只有我自己,他转身就忘了,再见面时根本不记得我。”
钟晴好奇:“再见面时,是上大学吗?”
她记得宗勇介绍过,他们几个人是大学同学。
“如果是上了大学才重逢,他不记得我,我就没那么耿耿于怀了。”曾雪莹说,“是那次他救下我不久后,我们就再见面了。”
哈?
钟晴想,这发展真的很言情,挪去小说网站,可以孵化出一本很动人的青春文学。
“原来啊,他家里和我家里住在同一个别墅小区,只不过一个在最东,一个在最西,平时各家车子各走东西门,所以很少见到。但两家的家长都是互相认识的。”
钟晴是第一次听到涉及乔明轩家里的事,她很好奇,但她也死死按捺住自己的这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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