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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吗?」林春垂下眼,转移话题,说:「怎么说得如此伤感?就好似在暗示你碰上许多麻烦似的,难道你和陈心之间出了什么事?」
「哈哈,就凭你这书獃子也想套我话?要套我话,未免太早了,多修练几年功夫再说。」
林春抿嘴一笑:「你说的话,跟陈心说的一模一样。」
这倒换戴志不好意思,笑容也有点勉强。那双黑白分明的孩子眼闪烁着,有一点不坦率的、矫饰的感觉,总是不让人看清其中底蕴,他说:「书kai子,总之,你要享受这一种幸福。你知道,我们这种人,不要说走到这一步了,就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也不容易。既然已找到合适的人,就好好珍惜,不要让那种感觉白白溜走。你知道什么是幸福吗?
「幸福是过去式或未来式,而不是现在式。也就是说,一般人总不察觉到自己现在正活于幸福之中,他们或许会觉得快乐,并认为这种快乐是理所当然的,满以为自己永远也会浸沉于那种快乐之中。但快乐会被生活冲淡。到了某个境地,回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曾经活在幸福之内,只是当时不察觉而已。然后,再过一段日子,或许又会觉得那时的日子不太难过,因为更惨的在后头。幸福这个概念,是源自比较的。没有不幸,没有悲伤,就不会令人注意到幸福,所以幸福某程度上是一个……」
戴志胡乱做了些手势,也挤不出一个合适的词语。终于,他笑着摸摸后颈,笑得像个傻子般,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反正就是这样了。」
「你的意思是说……一个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当下是否活于幸福之中吗?」林春困惑地皱眉头,戴志笑着倒在林春身上,伸了个懒腰说:「真累,很累啊!我们还是不要谈这些没营养的东西。喂,书kai子,你就借我靠一下吧,我真的累了。」
「为什么累?」林春只见戴志伏在他胸口上,合着双眼,大有睡觉的架势。戴志比他要高半个头,半个身子压上来,也莫说不重。可林春觉得此刻的戴志不再是往常的戴志。他的精力彷彿被抽光,如同一只受了伤、飘泊已久的幼兽,偶尔觅到一处姑且可供自己休息的地方,就乏力地跪倒在地上,要做一只睡兽。
「我也想知道。」戴志的嘴角没了笑容,尤如一个安睡的大孩子。林春觉得他有点可怜,又觉得自己不应该用「可怜」这词去形容一个大男生,尤其是像戴志这样的发光体。他忍不住说:「是压力?a-level?还是因为他?难道他待你不好吗?」
戴志忽然笑出来,彷彿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似的,瞇着那慵懒的睡眼,说:「好?书kai子,你真是个傻瓜,天真的傻瓜。我又不是嫁了人的女子,哪需要别人待我好?合则来,不合则去,这才是游戏规则。再说,并不是待对方好,感情就会好。你知道什么才叫『好』吗?我所认知的『好』,与你认定的『好』,又是否一样呢?维持一段关係,与饲养小动物是不同的。养狗养猫,只要定时给牠们食物,带牠们出去散步、跟牠们玩,那就可以了。但我们是人,事情就复杂起来了。」
「复杂?」林春凝视上方的天花板,说:「不,这事情可以说是复杂,但事实上亦很简单。两个人之所以凑在一起,不正正因为那股莫名其妙的衝动吗?那种衝动和火花会转成深厚而平淡的感情,当中的变化,没可能察觉不到。心本来好似一个空盆子、一只空杯子,可渐渐因为某一个人的存在,而盛载着感情,使杯子变得愈来愈重,人也不再身轻如燕,而有了责任、有了份量。当杯子再次变得空空如也,那个人对自己完全不再重要,就分开了。」
「你说得不错。然而,你试过吗?杯子由空到满、再由满到空的过程;身体在轻重之间徘徊,将人折腾得精神分裂。你只觉得无力。眼白白看着那重要的东西点点滴滴减少,而自己束手无策。」
「既然不想走到那一步,就做些什么去改变。」林春说。
「很多事情并不是由我们自己掌握的,那是……你不会明白。」戴志看着自己的手掌,时而张开五指,时而收拢成拳头。
林春不再说什么。他找不到任何言语去安慰戴志、或者至少让他更好过,只拍拍戴志的背,发现戴志的身子挺瘦的,至少没有他所想像的健壮,那腰位连一点赘肉也没有,硬板板的有一份少年的韧性与刚健。正当戴志快要睡着,陈秋就衝入来,瞪大双眼,揪着戴志的衣领,把他摇醒,咬牙切齿地说:「戴志伟,好样的,你竟然连林春也敢动?」
戴志一脸迷糊,又带着赖皮的痞子笑容,说些胡闹的话。林春讶然发现,戴志又变回平日的戴志,无赖、不正经,明明那么肤浅,但你看不透这个人。
註一:挑通眼眉,就是把事情看个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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