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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唐伯虎,应该已论定这三笑能定椿姻缘,否则一个人无缘无故对你笑这么多次干什么,难不成真只是嫌你可笑嘛。

我僵硬的勾起唇角回笑,心里头纳闷从没见过这么和蔼可亲的人,明明素未谋面,却还是打从心底笑得人一颗心都能温热,估计再久一点就能煎颗荷包蛋了。我看一眼简智雨,她听得很专注,完全不见先前横眉竖眼。

这个人还真不简单,和煦的嗓音和笑容轻易能够降低人的警戒,原本观眾离他还有段距离,不知不觉,随着歌曲间隙间不时插入的几句话,简短有力,不算单刀直入,语气偶而随性偶而正经,渐渐使得群眾越来越向他靠近,甚至以他为圆心将他包围。

男人唱了两首后,清清喉咙顺道喝口水,蹲下身抚摸窝在他脚边打盹的阿忠,站起身在麦克风旁。

「最后我要唱的是,加拿大女民谣歌手jonimitchell的《bothsides,now》。这首歌收录在她1969年的专辑《clouds》里,那时候她26岁,把对爱情以及现实的体悟唱进歌里。」他笑起来多了点羞涩的味道,眼尾柔和垂落,「我想这首歌点出的道理因为不管二十岁到八十岁都适用,想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我跟随旁边的人一起鼓掌,留意到阿忠翻了个身起来,猫步轻移,缓缓从人潮侧边切入,牠斜扬的绿眼看起来有些邪气,牠专注看着我,然后走到我身边,在男人唱出第一个字时,温柔朝我「喵」了一声。

这两个声音不约而同鑽进我的耳朵里,轻飘飘的,落进耳里却踏实。我静静凝视阿忠的绿眼睛,牠没移开绿宝石一样的大眼,接着我抬头望着男人,他果然向我望了一眼,目光仅交错不过一瞬。

简智雨这时候朝我嘀咕起来,「你不觉得他看这里的次数有点多吗?」

「我以为是我自我膨胀咧。你也知道,我空窗两年了……」我低下头,阿忠正以大叔模样斜靠在我脚边,「但说不定他是在注意阿忠。」

「有可能……不过本尊的坐姿真的非同凡响。」。

阿忠挨着的地方毛茸茸暖呼呼的,我满足的舒口气,「简智雨啊,下辈子我真想投胎当隻家猫,你养我吧,当人太累了。」

简智雨闻言,眼神扫来,「这种要求我这辈子还真没听过。」

我蹲下身轻轻搔着阿忠脑门,男人的歌声这时候也渐渐停歇。一些听眾上前投下钞票或是铜板后,逐渐散开,我看也差不多是时候该回去,手指却在阿忠柔软带点韧度的毛皮流连忘返。

正当我摸着摸着要移师到阿忠柔嫩的肚皮时,男人突然急忙开口。

「那里不行──」

我还来不及回神,伴随凄厉的猫叫声手上漫开一阵热辣辣的疼,我低头一看,手背一片皮开肉绽,鲜血自被划开的皮肤渗出,先是血珠,之后顺着皮肤纹路蔓延开。

简智雨惊叫一声,从包包掏出乾净的卫生纸紧摀住我的伤处,我哀怨看了眼已经跳到一旁帮自己理毛的阿忠,原先正要收拾器材的男人拋下手里的活,手扶微屈的膝盖担忧观看我的伤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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