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缘 - 身前身后事(2 / 2)
也许有人会问:「不是可以预先立下遗嘱吗?」
对,但遗嘱只是可以安排她的「身后事」,但「身前事」呢?
所谓「身前事」,就是万一她再次中风,却又死不了,成了植物人、或是活动自如但失智,或是神智清醒但生活不能自理,她的资產便不能按她的遗嘱被处理。
遇上这世纪难题,葛语曦又不得不找上她的前度,丁柏言。
听到她的忧虑,丁柏言不由深深叹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丁柏言告诉葛语曦,其实,她的经歷,自己也经歷过。
----她曾经咨询过律师,如果当事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直属亲人可向法庭申请监管委托书,代为处理有关资產。
但问题是,该受委托人也根本不知道当事人的意愿,依然无法按照当事人的心意去行事。
「那到底该怎么办?」葛语曦抱着头低吟。
「唯今之计,你可以把资產明细一一列出,再准备委托受权书,把你的意愿详详细细写清楚。」
「列明意愿不难,难就难在找一个值得信赖,又能干,又不嫌事多的受委托人……」
「如果你信任我,我愿意当你的受委托人。」丁柏言脸上有股「慷慨就义」的凛然。「一场相交,可以为你效劳的,我义不容辞。」
葛语曦眼里闪着泪光,一直以来,她等的,就是这句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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