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刁民 第13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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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思停顿片刻,随即使劲的摇头,她选择的路,不管如何艰难都会走完,她选择的男人,不管如何都会义无反顾的陪着他到老……

赵出息苦笑道:“傻,真傻。是不是长得漂亮的女人,都傻?”

“嗯。”齐思小声轻恩道,要是平时或许会和赵出息撒娇埋怨几句,可今天不会。

赵出息深深叹口气道:“明天去上班吧,上班便会忘记昨晚发生的那些事。”

齐思再次摇头,缓缓抬起头,有些忧伤的看着赵出息说道:“不要,我想陪着你。”

赵出息身手勾了下齐思的鼻子,好笑道:“乖,听话。你男人很强大,不会有事的。”

齐思思考几秒后,这才点头答应。

“还不打算进去?”赵出息瞅眼这层的四户人家,轻笑问道。

齐思踮起脚尖,抱紧赵出息的脖子,深情的盯着赵出息说道:“出息,答应我,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抛下齐思。”

赵出息嘿嘿笑道:“别乱想,赵出息怎么会抛弃总是心疼他的媳妇呢?从赵出息走出祁连山,真正心疼他的,也就只有媳妇和二胖。”

其实,当今晚齐思拍桌而起,冒着和十几年的闺蜜撕破脸皮替他抱不平的时候,赵出息便已经坚定,这辈子,他得娶这个女人,陪着她慢慢变老……

齐思眼神温柔,平静微笑,得到满意的答复后,和赵出息相视几秒,情不自禁的主动吻住赵出息,赵出息抱紧齐思,坚定的回应,两人彼此缠绵,这个吻持续了数分钟才结束,没有情欲,只有爱意。

松开赵出息的脖子,齐思淡淡地笑道:“那我进去了。”

赵出息点头,看着齐思开门直到门关上,这才按电梯离开……

夜深人静,成都郊区一家私人医院的顶级病房里,被赵出息打的鼻青脸肿的李文清已经包扎好腿上的上,出来混这么长时间,谁身上还没点伤?这点伤对李文清来说,无伤大雅。他本是西南财经的高材生毕业,奈何上学的时候经常厮混,偶然认识如今不可一世的红爷,红爷觉得他脑子机灵下手又狠,外加身手不错,便把他留在自己身边培养。李家在李文清上学那会,虽说小有点钱,可顶多几千万资产,如今却已经膨胀道数亿,这里面最大的功劳自然是他。

李文清这一路走来,太过顺利,难免有些浮躁,才造成今晚被初出茅庐的赵出息踩在脚下的结局。病房里,除过他和几个心腹,还有今晚惹事的李文洲和马俊,兄弟二人如今身上都挂伤,让人哭笑不得。

马俊有些后怕,生怕李文清把事情怪在自己身上,连忙抱以忠心道:“清哥,对不起,我们不该惊动你。”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我怪过你们?只是今晚你们惹到不该惹的狠角色了,他的背后站的是简姨,凭你们,怎么斗,以后出门长点眼,不要以为自己有点背景便可以肆无忌惮,这成都的天这么大,比你们牛逼的人多的是,小心哪天迟早付出代价,今天这就是例子。”李文清冷哼道,他还算理智,没把今晚的事怪在马俊身上,因为没必要。

“那清哥,这事怎么办,我们忍了?”马俊试探性问道,说实话,心里还是憋屈。

李文清突然瞪着马俊道:“马俊,收起你那点小心思,你家那点背景太小,要不是看在你和我弟的关系上,我早就让你知道什么叫手段。怎么?不想忍?不想忍,那你去试试,看你能不能触动简姨,就算是简姨要出事,可玩死你,绰绰有余,你的命不值钱。”

马俊被说的脸色苍白,屁都不敢放。

李文洲不服道:“哥,你的伤难道就这样?”

李文清冷笑道:“我的事,不用你们管。你们该喝酒喝酒,该泡妞泡妞,要是再见到那个男人,能屈能伸的话,喊声赵哥,这事便算过去,我想他还不至于对付你们。不过你们放心,我迟早会帮你们找回今天的面子。”

马俊瞅着眼前的男人,不免有些崇拜,这才是大人物,自己差的太远,顶多是三流纨绔子弟……

这时候,病房的门被缓缓推开,率先进来的是两个带黑墨镜的男人,他们的身材不算魁梧,只能说中规中矩,可气场不小,死死的盯着在场的几个人,同时打量病房内的环境,如同职业杀手一般。

紧接着病房进来的是个穿着黑色练功服的男人,男人理着小平头,没什么气场,好像是个路人甲,脚上却穿双黑色布鞋,走都沉稳有力,至于他的后面,则是位花甲老人,走都颤颤巍巍,好像随时有可能被风吹到,老人的眼睛像是闭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个瞎子,可谁都能感觉到他的危险。

病房里的人看到穿黑色布鞋的男人后,赶紧微躬身子向后退,病床上的李文清急急忙忙想要下来,穿黑色布鞋的男人不怒自威道:“你躺着就行,其余人出去吧。”

马俊和李文洲已经猜到这个男人的身份,心里波澜起伏有些激动,今晚先是见到川渝大红袍简姨,又见到风头无二的红爷,这要是说出去,他们那个小圈子的人,不吓的半死。李文洲一个眼神,病房里的人便全部离开,马俊和李文洲自然不敢待着,紧跟着出去。

瞬间,房间里只剩下病床上的李文清,以及站在病床前穿黑色布鞋的男人,至于那位风浊残年的老人则站在门口处,像是个已经死了上千年的孤魂野鬼,让人不敢靠近。

“爷,文清无能。”李文清低着头说道,在这个男人面前,他就算是再高傲,都得乖乖的。因为这个男人便是他的主子,红爷,也有人叫他谭某人。

红爷的身体有些偏瘦,可却连一丝赘肉都没有,全都是精炼的肌肉,身体脂肪比趋于完美,他的眉毛微微跳动,冷哼道:“文清,是不是我太放纵你,让你有些不知天高地厚?”

李文清抬头愣住,不知道红爷的意思,他本以为红爷不仅不会怪他,相反还会夸他。今晚这事,他认为自己的选择很正确,以身试法试探简姨,同时能打击简姨圈子的气势,他不信简姨敢在这个时候动他,他就是想看看简姨的谣言是真是假。

“文清不知道爷什么意思?”李文清有些茫然的问道。

红爷语气不轻不重,可谁都能感觉到他的震怒,沉声道:“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试探简姨?”

李文清脑子不慢,立即明白自己落了下乘,已经感觉到危机,连忙求饶道:“爷,文清知道错了,文清以后再也不敢贸然行动了。”

红爷的脸有些不规则,颧骨比较突出,面相学上说这样的人比较自负,而似乎正是如此,但红爷还不至于因为这事迁怒李文清,只是回道:“文清,以后做事动点脑子,要是没脑子,我不介意让人教你。”

“是,文清知道。”在赵出息面前被赵出息用匕首插进大腿都没喊疼的李文清,这会心里却颤抖恐惧。

红爷恢复平静,笑了笑,问道:“给我说说那个最后出现的胖子,实力如何?”

“恐怖。”李文清思考良久,想了又想,才用到这两个词。

红爷转身走到窗前,意味深长地说道:“赵出息?胖子?有意思。”

第244章 暴雨前夕

病床上的李文清,望着这个平头黑色布鞋的男人充满深深的敬畏,不过三十五六的年纪打下如此一片大大的基业,让整个川渝喊他声红爷,怎能不让人敬畏?李文清依旧记得自己选择跟着眼前这个男人时的场景,那次自己被朋友设局输掉一百万,红爷只是问他敢不敢杀人,李文清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鬼使神差的毫不犹豫的点头,那是自己生平第一次杀人,一把几块钱可以买到的水果刀,就像赵出息今天对他那样,直接刺穿给他设局的朋友的心脏,这事最后被红爷摆平,自己什么事都没有,李文清第一次感觉到权利带来的快感,比金钱和美色更让他沉迷。有位虎人打过比方,性爱在最初几次是很迷人的,但能长久使人着迷的是权力。

李文清跟着眼前的男人已经有六年,这六年,他见证这个男人每次在风尖浪口时的沉着和冷静,每次千钧一发时候的力挽狂澜,以及每次把握机遇的正确抉择,几乎是如履薄冰却又步步为营,所以当李叔选择红顶商人路线的时候,他才能得到五爷的赏识,顺利接手这个圈子所有的灰色资源。其实那个时候,这个男人的权利早已超越李叔,五爷没有别的选择。

不高,仅有一米七五。偏瘦,保持在平均七十公斤左右。短发,不管春夏秋冬。布鞋,永远只是黑色,这就是这个男人身上的标签。但外界对他的标签还有,腹黑,沉稳,冷静,心狠手辣,毫无底线,杀伐果断,奖罚分明,心机莫测,阴阳怪气等等。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没有几个人知道什么样的经历造就这个男人如今的模样,好像任何事情都不会让他泛起同情心等等所谓的道德,就连笑的时候,人们都能感受到他的冰冷。

红爷站在窗前望着窗外足足五分钟后才转身,有些失望的瞅眼床上的李文清,无奈摇头道:“川渝要变天了,养好伤,准备好新的征程。”

“爷,文清知道。”李文清赶紧回话道,生怕迟钝一秒引起男人的不悦。

红爷面无表情的走过病床,轻声道:“鬼叔,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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