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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长门往东传入石见境内,传闻就变了模样:术士家族五条,有一名天才养了五条狗,他拿着牛刀、骑着狗,斩杀恶鬼还以筑前安宁。

后,石见往东传入出云境内,传闻又有了变化:五条家有一位天才,他养的狗长了牛的角,一下子顶死了恶鬼,还筑前安宁!

越传越离谱,也越失真,就连筑前都不得安宁。

直至月余,传言可算达到了大岛最东的蛮荒之地豹猫的苟活之处,邪术士的合作之所,而流言已经全换了内容,偏又让人听不出哪里是假。

听说筑前出了一只强大的牛头妖怪,喜食恶鬼,还击败了五条家的神犬。头顶缝合线的男子道,虽然我没听过五条家养了什么神犬,但对那只牛头大妖很感兴趣。

顶着美人皮的里梅颔首:广为流传,应该是真的。

我听过描述,牛头大妖是人形,红发金眸、身穿白衣,据说是少年的样子。里梅眯起眼,多半是没有成年的大妖,可以被狱门疆捕获,用来作宿傩大人的容器。

狱门疆,为平安时代前期的高僧源信在圆寂后所化的咒物,是一个四方立体的封印盒,上头长满了眼睛。

近三百年来,狱门疆从只能封存物品进化到了可以捕捉活物,相信只要给足时间让它继续进化,在数百年后足以封印世间的任何事物。

但现在,里梅想利用它来捕获大妖。

邪术士与豹猫们是合作关系,里梅想这么做,豹猫自然得协助。

不过,在吃过白犬的大亏后冬岚不再莽撞,她没有满口答应陪里梅前往,只说要做两手准备,即术士去捕捉牛头大妖时,豹猫会加大力度寻找备用的容器,以备不时之需。

哼,如果那只大妖适合做宿傩大人的容器,那你们豹猫算不得出力。里梅冷笑,你可想好了,冬岚首领。

冬岚颔首:我想好了。

那么,暂时别过。里梅起身,禅院,你留在这里。

缝合头男子笑着应下。

很快,里梅化作一阵冰雪消失在原地,直往筑前的方向飞去。

他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气味会泄露,进而引来甩不掉的犬妖,因为他的躯壳已换,直接从男子变成女子,他就不信杀生丸和犬夜叉还认得出来!

托狗兄弟的福,他里梅算是涅槃重生。

之前那副壳子被杀生丸打得沉疴累累,又被犬夜叉设计吞了剧毒的手指,几乎在他狂奔出犬山之后就当场嗝屁。

要不是他会的东西多,或许连自己的性命都无法保全。且当时情况特殊,他除了依附在一名被恶鬼杀死的女子身上,竟是再没别的选择。

这也不错,女子更容易让人放下戒心个鬼啊!

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的里梅差点二次嗝屁,他服了!

他发誓,有条件了一定要重新换具身体。

宿傩大人,请再等等,不会让你等太久了。里梅握着狱门疆,飞向了有狗的远方。

是夜,离开了筑前,进入长门境内的狗兄弟寻了块干燥的地方过夜。

晚食过后,缘一背着头巾、足袋、小毯跑向溪边,认真地搓洗起来。拍打、搓揉、拧干,缘一架起长绳将织物挂上,让篝火将之烘干。

少爷,这些都是用什么做的,看着好眼熟?冥加挠头,我随你进城多次,也没见你买过这些。

缘一摊开织物:是兄长赠与我的皮毛。

诶?

缘一回忆道:我帮兄长梳了毛,梳下来的皮毛都归我了。我不想浪费,所以做了这些织物。

简言之,他用杀生丸的狗毛做了头巾、足袋和小毯,还搓了两根晾衣服的长绳。

冥加:

他已经不敢回头看杀生丸少爷了!难以置信,杀生丸少爷才两百岁,居然已经开始愁到掉毛了吗?

还掉得这么严重!

接着,冥加就瞧见他家少爷从背篓里抽出一条长长的、白色的绒尾,学着杀生丸一样绕在自己的胳膊上,再缠过脖颈。

在毛茸茸的皮毛衬托下,他家少爷更是可爱了几分。

很温暖。缘一摸摸皮毛,觉得卷着过冬没问题,像兄长的一样。

倒是杀生丸瞥了他一眼,别过头不再说话。

愚蠢的半妖,说到底,还是在嫉妒他有尾巴。

第38章

晨曦初露,早醒的缘一扒开草丛,寻觅可口的野菜。

松软的小绒尾环在身上,纵使缘一穿着普通的袖袴,也不会再感到寒冷。

不过,还是得重置一些衣裳了。常在林间行走,又总遇妖怪与恶鬼,就连火鼠裘也会沾点儿味道,更何况是常服。

等去了下一座大城再对了,不知兄长需不需要新衣?他的红枫衣也穿了许久。

缘一正想着采买衣服的事,冥加倒是窝在绒尾中打了好几个滚,声音既是怀念也是惬意:啊,原来杀生丸少爷的绒尾是这个触感。

哪怕是褪下的皮毛,也比老爷的绒尾软乎多了,许是随了凌月王。

冥加爷爷没有抱过兄长的尾巴吗?

谁敢啊!冥加嚷道,会被杀掉的!白犬的尾巴哪有那么好摸,我曾经也是追随了老爷很长一段时间,才得到抱尾巴的殊荣。

很难吗?缘一回忆道,我跟着兄长离开的第一晚就摸到了绒尾。

冥加:

那不一样!冥加坚定道,少爷肯定是占了血缘和幼崽身份的便宜,要不然,少爷早就被宰了。

哦。不是很在意的声音。

冥加觉得很有必要给自家少爷讲清楚绒尾之于白犬的意义,否则,傻孩子遇到一只陌生的白犬还上手摸了对方尾巴,怕不是要被打死。

少爷,白犬的尾巴可不止尾巴那么简单,它象征的意义可多了。冥加叹道,绒尾是白犬化为人形后挂在身上的尾巴,也是皮毛的一部分。

它的长度和力量、颜色与漂亮,都是白犬甄别另一只白犬各种状态的标志。

缘一提着小篓回程,专注地听着。

白色的绒尾象征着犬妖最纯正的血统。冥加道,要是血脉不够纯正,绒尾上的杂毛也多,颜色也会有变化。有黑灰,有棕黄,但只要犬妖变成人形后有绒尾,就意味着实力不错。

那些化形后没有绒尾的犬妖,注定实力有限,一般充作兵役和仆从,有点本事的才能成为家臣。

缘一不语,他作为半妖生下来,注定不会有尾巴。

也就是说按照白犬的阶层划分,他在兄长族里是最末位的犬妖,生来只能做杂役,未来一眼就能看到头,难怪兄长的态度阴晴不定,看来

兄长身为纯血大妖,唯一的手足却身处末位,是一件很伤面子和自尊的事吧?

而且白犬寻找伴侣也要看绒尾。冥加道,他们虽然维持着人形,但仍然是白犬。白犬看白犬,挑力量与血脉。绒尾作为露在外面的皮毛,能够让他们很快找到心仪的伴侣。

简言之,狗看狗,看的就是皮毛亮不亮、血脉纯不纯、力量有没有。不像人类中的贵族,选择伴侣时要挑太多除了人之外的东西。

老爷的妻子也就是杀生丸少爷的母亲,能看上老爷便是因为他最强,绒尾也最漂亮。

当年的凌月王追求者甚多,但她一眼看中了斗牙的血脉。不过她极为谨慎,并不觉得一条纯白的绒尾能代表什么,而是放出话让追求者内斗,谁赢了就是她的伴侣。

而那一日,老爷凭实力击败了所有对手,赢得了凌月王的青睐。

纯血与纯血的结合,再生下更强的纯血是白犬的宿命。而从拥有十七道妖纹的杀生丸诞生起,斗牙王与凌月王的姻缘也逐渐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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