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 / 2)
“天,这么罕见的东西韩老怎么会忽然送给我?”
赵三心里一惊,随即便似有所感的恢复了常态,笑道:“既然是韩老送的,我就知道肯定是好东西,那我回去就贴身带上,以后永远都不取下来了。不过今后,方榕你要记住,”说到这里,他微微一顿后,又笑着说道:“那天等我死了,你可要记着把它原取下来还给韩老。呵呵,就是不知道到时候它是否还能继续有这保命的功效了。”
“三哥!”
不知怎得,方榕一听完赵三这番半真半假的笑语,忽然心里就是一痛,一种奇怪的,让他非常不舒服感觉就像一道突然划破了星空的闪电,一下子就让他有了一种非常难受的感觉,那是一种好像再听赵三说遗言似的感觉!
心头狂震之下,他有些失态的沉喝了一声,打断了赵三脸上的微笑。这一刻,他隐约有些明白韩远山送这东西给赵三的意思了,同时也隐隐约约的有些猜到韩远山刚刚在自己来之前,究竟在摆什么样的法坛了。
“韩老,方榕这条贱命究竟有什么地方值得你这么付出?那可是要以你百年修为的三分之一精华才能驱动的法坛啊,你这又是何苦?”
沉喝了一声后,心头百感交集的方榕就在赵三诧异的注视中,扭头回望身后韩远山的小院,一行热泪终于忍不住轻轻的从他脸上滚落。
正屋内,正在闭目跌坐的韩远山就在方榕那一行清泪滚落的同时,身子也似有所觉的微微一震,苍白枯槁的脸上那双闭着的眼帘动了动,却最终还是没有睁开。只是,从他微微蠕动的嘴唇里,轻轻的吐出了两个微不可闻的字眼:“痴儿!”
随即,他又在深深的遗憾中,收拢起微微有些散乱的心神,重新晋入了可能无忧的大定之中。
因为刚刚,就在废去了他近百年修为三分之一的精华,才启动了的七巧问天阵中,尽管相比他之前的其他努力,他是看到了一些本不想看到的东西。可他,却并没有真正看到他最想看到的那些东西。
因为他依然没办法看穿笼罩在方榕身上的那层漆黑迷雾,依然看不到方榕今后的命运!
既然看不到,那么就是说有很多事还需要他来操心。
所以,尽可能的让自己恢复状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和方榕一起面对,并度过那段即将来临的腥风血雨的日子,便已经成了他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情。
因为方榕的背上,还肩负着自己三千多族人的将来。
就为了这一点,韩远山,这个执掌了源远流长的古老巫门朱雀宗宗门的老人,终于踏出了他逆天而行的第一步:他在刚刚入定之前,将朱雀宗传承了数千年的秘宝,被巫门中的其他宗派称为朱雀宗护身双宝之一的玄鸟珠,吞进了自己的肚子。
玄鸟珠,和朱雀宗掌门信物玄鸟镜一样,都是自巫门朱雀宗(即殷巫)宗派立户以来,就一直是只能由宗主执掌传承的神秘器物。
和被后来常被人们称为朱雀镜的铜制玄鸟镜不同,即使是以朱雀宗数千年门户传承中,历代掌门宗主的卓越见识,都没有任何一个掌门宗主能弄清楚,这颗看上去非金非石,又绝对不可能是木头的,被称为玄鸟珠的奇特小珠子究竟是由什么材质琢磨而成的。
那是一颗直径只有一公分左右的纯黑色圆珠,入手沉甸甸的冰凉,有时候入手却又会轻飘飘的滚烫。整个珠子摸上去并不是很硬,似乎一用力就能捏扁,可是一到有人真的开始使劲了,却又坚硬的超乎情理。
当年,朱雀宗历代宗主中修为最深厚的第七十二代宗主,施展出他的碎金手,都未能让它的形状有任何的变化。
不光如此,根据韩远山看到的历代宗主的手札,后来到了朱雀宗第八十三代的宗主手里,这颗玄鸟珠还曾被他用当时所能找到的最锋利的名剑鱼藏剑斩过三剑,但也未能在那上面留下任何的痕迹,而鱼藏剑的剑锋也丝毫未曾受伤,这还在当时的修行人圈子内被称为了怪谈。
但是玄鸟珠最奇特的地方还不在这里,最奇特的地方就在根据他们历代宗主口传,都说玄鸟珠不但是天地间难得的护身奇宝,而且其中还蕴藏着能夺天地之造化的绝大玄机,因为它是当年传说中,“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天命玄鸟口中所衔所的神物。
一旦参透它其中蕴涵的玄机,就能让生命永远的远离生老病死的苦楚,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共存,不再受天地间任何鬼神的管辖。
总之一句话,它就是这上苍赐给殷巫一脉的独一无二的宝物,就算参不透它其中的玄机,就凭带着它,就能让修行朱雀宗一脉秘法的人,在内炼时提升将近三成的效果,并能在斗法中自动化去对手一定的气劲伤害,就足以使它成为令不少修行人眼馋的朱雀宗护身双宝之一了。
但是现在,韩远山为了使自己能在即将到来的腥风血雨中帮到方榕,他把这颗也已经被他琢磨、研究了百十年都未能弄明白的小珠子给吞进了肚子里,试图用他残存的那数十年修为,化成本命离火来融炼这颗玄鸟珠,看看能否创造出奇迹来。
这忽然间灵觉一显后的冲动与他而言,也就是意味着他从现在开始,已经踏上了以往他想都不敢想的逆天之路,他要和方榕一起,共同来迎接似乎不可能突破的挑战,生死就在一线之间!
再说刚刚还有点诧异的赵三,一看到扭身回望的方榕那微微颤抖的身子和脸上的那两行热泪,他脸上的微笑和诧异也慢慢的收敛了起来:“方榕,如果我是你,我会把这流泪的心劲和时间都用在做事上,眼泪,解决不了咱们这些人要面对的问题。”
方榕回头,迷朦的泪眼中发现此时的赵三脸上一片肃穆。而他刚刚抬起的手,依然稳稳的举在半空中,遥指着机器的轰鸣声传来的方向。那里,有无数的山民正在和几十个工一起,在大太阳底下忙碌着,让那里呈现出了一片繁忙的景象。
方榕很快的抹去脸上的泪痕,重重的点头,迈步往那边走去。他身旁,脸上重新爬上了笑意的赵三也同时抬脚迈步。短短的一瞬里,两个人脚下起落的节奏,竟非常奇怪的变成一个。
刘英奇目送叶枫上自己的车走了,这才发现此刻的自己,竟不知道该往那里去才合适。一时间,他被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给难住了。
往东走,是回公司的路,那里有很多眼下并不是很急的事在等着他去处理。他办公室的楼上,就是他老爸的办公室。起码,他知道老爸并不反对他娶叶枫。事实上,他不但不反对,而且还比较明显的自己支持娶叶枫。按理说,不管如何,他现在回去那里是最好的选择。
往西,那是回家的路。路的尽头往右一拐,就是他自己家那座巨大的,令无数人羡慕着的豪宅。豪宅的后花园里,住着他顽固到令人头疼的爷爷。从头到尾,自从爷爷在自己上次受伤后再见到叶枫开始,就忽然在家里明确表态,坚决不许他娶叶枫进刘家的门。甚至,要求他马上和叶枫断绝来往,而理由,仅仅不过是他认为叶枫命相克夫!
为了这件事自己不知道头疼了多久,撒娇,耍赖,甚至于威胁等种种手段都用尽了,就是无法打动拿定了主意的爷爷。要不是最后自己躺在病床以死相迫,估计爷爷也不会勉强答应暂时让自己继续和叶枫交往。
但是为什么刚刚在自己向叶枫保证在三个月内,就解决龙翔在聊城的投资事件的时候,第一个在心里想到的就是回去后找爷爷商量,而不是一向支持自己的老爸?
沉吟着,刘英奇迷迷糊糊中往前走了几步,差点撞到了一个路人的身上。
“对不起!”
匆匆道歉之后,回过神来的刘英奇这才发觉此时的自己正在往西走,“难道一直以来,在我的内心中,真的比较偏向与支持爷爷多一点么?”一时间,他愣住了。
“不,肯定不是这样的!一向以来,我只是因为爷爷从小疼我,而且看他年纪慢慢大了,所以才会顺着他的要求,和他学那些枯燥沉闷的术法道统。
尽管自己也不否认,在自己的根基扎稳,学习的术法神通出现一些质的飞跃,并且在一些难办的生意上屡屡发挥出奇效的时候,自己当时也曾真的激动过,高兴过,也曾想过下了决心要好好跟爷爷他老人家学上一辈子的念头。
但那只不过是一时间的冲动而已,随着年龄的增大和老爸慢慢的把生意交到自己手上后,在迅速体会到了金钱和权力的巨大效果后,自己摇摆不定的心不是又重新回到了父亲这边么?怎么现在,就在这件关系到自己终身幸福的大事上,自己却忽然的这么犹豫了起来?
难道一直以来,自己真的只是在心里自己骗着自己,只有到了最重要的关头才明白什么对自己来说,才是应该选择的?
“不,决不是!”近乎有些恐惧的,满头渗出汗珠的刘英奇握拳喊出了口。
“咋了兄弟?诈唬啥呢?瞧你那熊样是不是被女友给甩了?”
看到他当街失态的样子,刚路过他身边的几个人都被吓了一跳,其中一个痞子模样的年轻人更是在一惊之后,不满的调笑起他来。
他脸上一红,随即便变了颜色。
“瞪你妈呢,小白脸你找打是不是?”或许是被他那凌厉的一眼给瞪毛了心,也或许是那痞子开口的那会就想找茬,那痞子也变了脸,嘴里骂着就冲了过来。
“滚!”
从牙缝里挤出了一个滚字后,刘英奇侧身让过对方的来拳,一个没忍住,一脚就把那家伙踹到了马路边上。
“吱!吱!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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