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6)(1 / 2)
大余也埋头痛吃,饭量堪比五个董为光。中途董为光在桌下踩了踩他的脚背,示意他少吃些,免得人家大总裁笑话。然而,平时对他言听计从的人这次却没能明白他的意思,茫茫然从饭碗里抬头,从最远处的菜碟里夹了一大块放到董为光碗里:
老板,这个鲜炒鱼滑好吃,你多吃点。
然后露出一种帮老板夹他够不到的菜,应该的的表情,成功劝退了董为光的想法。
晚饭过后,董为光又跟白彦聊了许久才离开,陆至晖让艾衡派了个车,直接送到了店门口。还送了两盒之前买的即食鲍鱼,弥补今晚招待不周的缺憾。
大余,你今天怎么吃的比平时多那么多?是陆总家里伙食太好,还是我的厨艺太差啊?
董为光按开大厅的灯,对急哄哄上楼的人颇为不满。自然了,他平日文雅惯了,即便心里不平衡,语气也没有任何的尖酸,仍旧是温润的嗓子,只是在轻快柔和的字句之间多了一分责怪。像春风经过河面时,变凉的那一丝温度。
吱
正在上楼的人顿住了脚步,回头看他,陆总家的饭很好吃,老板你的手艺也很好,我都喜欢。
是吗?董为光把鲍鱼放到厨房,取出牛奶加热,我怎么觉得你更喜欢陆总家的菜?
迟钝的某人终于明白他不悦的缘由,于是从木质旋转梯下来,解释道:
我只是觉得待会儿要消耗很多体力,所以多吃一点。
消耗体力?董为光茫然,为什么?你要出去跑步吗?
这下换大余着急了,粗重的眉毛一跳,问:老板,你忘了今晚要干什么了吗?
干这个字,用的很妙。
他问出这句话,董为光才反应过来个中的意思:非,非要今天吗?昨晚几乎都没睡,今天又去了白白家,已经很累了。
大余跃跃欲试:没关系,老板不用干什么,全部交给我,我会让你舒服的。
昨晚,大余临危出山,一直忙碌到早上四点才把传播视频的账号黑干净。大功告成的那一下,董为光说他辛苦了,要好好犒劳一下。结果这人其他什么要求都没有,只说了一句我想和老板做。
虽然他们之前已经接过吻了,但是还没到真正坦诚相待的这一步。所以,一向端方的陌上君子董为光还有些不知所措。
你,你真的不累吗?
待会儿老板可以试试。
董为光转身去取微波炉里的牛奶,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在他身上居然有些局促,那,那我要准备一下。
大余愣了一下,准备什么?不用准备,我帮你。
董为光懊恼地把牛奶都倒进一个杯子里,不给他喝,大余见他不说话,以为他生气了想反悔,于是站在他身侧,把脸颊凑过去轻轻蹭了一下他的头发:
老板?
董为光闷乎乎地解释,眼睛一闭,脸颊腾的微红:我没跟别人做过,所以需要准备,可以了吗?
这下,牛高马大的壮汉乐开了花,咧嘴傻笑道:
好,好啊。
明媚的灯辉下,一宽一窄两个身影并贴站着,很是和睦。须臾后,一只关节处布了很多茧的宽厚的手悄悄抬了起来,在临近对方瘦削的肩膀时迟疑了一下,似在害臊。但又忍不住似的,终还是轻轻附了上去。
见被搭肩的人并没有反抗,于是,笑意更浓。
直播舆论过去的第二天,网上的热度仍旧十分高涨,甚至已经有人开贴,猜想谁有可能是汤临的同伙了。值得欣慰的是,自从陆至晖和警方前后脚发布声明,对白彦私生活的声讨几乎没了,甚至在白彦的粉丝后援会的发动下,网上掀起了抵制犯罪,对恶势力说不的传声活动。
但,资本,向来不是一个谈感情的主。白彦现在身上的代言,大多都是少年向的,譬如运动饮料,甜系冰激凌,连他身上的小红血轻奢香水,也主打的是活力宣传词。这次的事件,对他形象的影响太大了,乃至于就算他养好伤口重新站到大众面前,人们对他的印象都是一个有伤疤的成熟豹子,而非意气风发的活泼大猫。
也并非前者不好,只是代言人代表的是品牌形象,如果代言人形象出现大幅度的转变,那么,企业完全有理由换掉代言人。
不过么,没让人失望的是,白彦不是盏省油的灯,他身后的陆至晖,更不是。
第88章
白彦回公寓的第一天, 在陆至晖的卧室睡了一整个下午, 舒服得像一只晒够了太阳的猫。
入夜,雨还在下。声音淅淅沥沥, 宛如青蛙在池塘里跳跃的动静。白彦在顶楼的小花圃里看了会儿夜景又困了,在躺椅上呼呼大睡。陆至晖抱他下楼的时候他隐约有点意识,但又觉得美好得像在梦里, 于是找了个更舒服的姿势挪了一挪,接着睡了。
醒来是凌晨, 约莫是两三点的时候,厚厚的窗帘隔着外头,听不见雨声, 想来应该是停了。但在半睡半醒之间,有另一个声音传入他的耳朵。
沙沙,沙沙。
好似深秋时,穿着刚买的软皮鞋踩上红枫叶的声音, 软绵绵的风吹在脸上, 棉花糖似的, 勾起他遥远的甜蜜回忆。
宁静的睫羽动了动,缓缓掀开。有那么一瞬,他真以为自己又陷进了另一个梦里。
床头灯光葳蕤, 陆至晖在床边的一张小凳子上坐着, 他半侧着对着自己,身前立起来一方黑色画板。由于这张画板,他的脸被大数遮去, 只能看到额角和左眼,以及,左眼皮上垂眸时无比清晰的,宛如丝线一样的浅靶。
幽暗且颜色浓烈的灯光在他脸上晕染,仿佛夕阳时分的彤云,能够在全天下所有眼睛的注视下,亲昵地抚摸情人的脸颊。这平时宛如青铜器似的稳重又深邃的男人,被灯光一染,竟无比温柔。
把你弄醒了?
正拿着一支削出半根手指长的炭笔作画的人看到床上缓缓睁开的眸子,停下笔询问。
白彦在柔软的枕头上勾唇一笑,摇头,随后裹着被子坐起,抻着脖子去看板上的画。
这是一张速写,画上的人的确是他,无比安宁地缩在枕被里睡着,不知梦到了什么,唇角微微勾着,惬意极了。速写虽然没有工笔画那么精致,但他所有的特点,包括左耳垂的痣,包括笑起来只有右边会出现的浅浅的酒窝,每一处都抓得无比清晰,又,比真实的更具美感。
我这么好看的吗?白彦惺忪地揉了揉眼睛,睡意稍减。
比画的好看。
白彦刚醒,声音还哑哑的:刘导说你会画画,我当时以为他说来玩的,也没看你画过。
陆至晖继续在恬静的容貌上铺阴影,打算做最后的收工,鲜少画,平时有做不完的事。
今天怎么要画了?
觉得你的笑很难得,想留下来。
我平时不是挺爱笑的吗?
陆至晖笑了笑,摇头,不一样。
白彦看了眼床头光线暗淡的灯,但怕光线改变会影响他画画,于是没动遥控器,只是出声提醒:
光太暗了,先生。
太亮会刺你的眼睛。
陆至晖停笔,把速写上下都打量了一遍,姑且满意。然后在右下角签下一个大写的L,后带一条上扬的短小斜线,大功告成。白彦盯着这个L,觉得很眼熟。
喜欢么?陆至晖把夹子取下,将画纸立在他眼前。
嗯!好看!白彦爱不释手,想去摸,又怕自己的手把它摸花,于是只得收了回来。
陆至晖把画往前一递,喜欢就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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