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8)(1 / 2)
名叫沈浪的沈氏扫地僧对小草这个名字表示不满,他们俩的出身都挺好,怎么说也都是学过诗经风雅颂的世家子弟,养个孩子叫小草算什么事儿,你不是想让孩子长的旺盛吗,好,那就换个字,葳蕤,够旺盛了吧,不光草木旺盛,听上去还风雅有文化,比随口叫出来的小草好听了不知道多少倍。
两个人一个非要叫王小草,一个非要叫沈葳蕤,谁都不肯退让,时不时就要到海上打一架试图让自己取的名字成为小孩儿的大名。
更令赵明钰迷惑的是,俩人不光打架,平时喊人也用不同的名字,要不是他不是正经小孩儿,天天左耳朵小草右耳朵葳蕤,不知道哪天就把自己给听迷糊了。
不靠谱,这也太不靠谱了。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俩人都没带过孩子,如果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孩儿被他们俩养着,嚯,能不能被养大都是个问题,就算历经艰辛长大了,估计也会歪成亲爹都不认识的样子。
他自己本来就有名字,再加上他们俩取的两个名字,以后岂不是就要有三个名字了?
哇,他可真厉害。
小船在海上漂了好久,从夏天到秋天,从秋天到冬天,在春天即将到来的时候,两位扫地僧前辈终于找到了让他们两个都满意的隐居之地。
位置足够隐蔽,外面有不少暗礁,路过的船只不会往这儿来,暗礁外面几十里的地方有个不大的渔村,平时有什么要买的可以去那里,不行的话,小岛离飞仙岛也就一天的路程,飞仙岛白云城足够繁华,想买什么都能买到。
地方够好,就这里了。
沈大侠兴冲冲的在岛上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危险的动物,山也是石头山,不担心下雨的时候被冲垮,里面的山谷风景极好,山谷里面有大块的平坦地方,足够让他们搭起来十来间屋子。
要不是他自己只会搭木头屋子,就是建座庄园也是可以的,海外仙境,神仙住处,如果有雾气,还能当做是仙气飘飘,那场面,简直美上天了。
王怜花看着兴奋的浑身都是劲儿的沈大侠,嘴角微抽不去管他,寻了块树荫洒上驱虫的药粉,然后铺开毯子将怀里的小孩儿放在上面。
九个月大的孩子已经能尝试着翻身,天还冷着,小孩儿带着毛茸茸的帽子,身上也裹成了球,躺在那里像个圆滚滚的小团子,似乎戳一下就能滚的老远。
小孩儿的模样已经长开,大眼睛眨啊眨,像天上的星星一样,肉嘟嘟的脸蛋儿软的一戳一个坑,粉雕玉琢漂亮极了。
王怜花坐在旁边,看着小家伙攥紧拳头想要翻身,却因为穿的太厚怎么都使不上劲儿,小脸憋的通红也只能蹬蹬脚丫子,笑的花枝招展开心极了。
沈浪速度极快的将山谷清理出来,然后风一般的跑去外面砍了一堆粗细合适的树,习武之人就是这点好,清理地面和砍树都不用工具,直接用内力就能全部搞定。
他的宝贝徒弟不能自己留在船上,别说王怜花不会干活,就算那祖宗会,他也不敢让他一起来,这附近只有他们三个人,必须留个人来守着宝贝徒弟,万一海里忽然冒出来个大家伙把船顶翻了怎么办?
虽然点杞人忧天,但是这种事情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谁也不能保证他们一定不会遇到这种情况,所以,粗活累活他来干,王怜花还是老老实实看孩子吧。
他们俩如果真是一对夫妻,收养个孩子让孩子叫他们爹娘也不是不行,可他和王怜花不是,首先,他们俩都是男人,其次,他们俩亦敌亦友,打起架来能照死了殴,正常人家也谁会这么打,所以肯定不能让小孩儿喊他们爹娘,王怜花男扮女装看上去再像女人也不行。
沈大侠感觉自己能长成一代大侠,教出来的孩子肯定也不会差,就算小家伙天赋差点也没关系,收徒最看重的不是天赋,而是心性,他从小看到他的孩子,心性不可能不好,那孩子以后会说话了直接喊他师父就行。
王怜花想和他一起养徒弟也没问题,毕竟是他带回来的孩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就大方点,把徒弟分给他一半,只要不叫爹娘,其他叫什么都可以。
对于沈大侠的担忧,王公子的态度异常明显,直接一个白眼翻过去,抬脚将人踹下海。
还让小家伙喊他们爹娘,美的他。
他是男人,还能男扮女装,自己一个人将爹娘全部包揽了不行吗?
至于异想天开的沈浪,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赵明钰觉得自己有点惨,从连爬也不会爬的小婴儿,到能围着山谷四处跑的幼童,他的日子过的可真是太难了。
要不是岛上不缺吃不缺喝,他还有数不清的玩具可以玩,他都以为他们接下来要走的是《鲁x逊漂流记》的剧本了,上岛先盖房,还是一根木头一根木头的扛回去盖房,这是扫地僧应该干的事情吗?
在他心里,扫地僧就算没有干净整洁的藏经阁需要打扫,也肯定是接受供奉的老前辈,他身边这两位虽然年轻了点,但是看上去也不像没钱的主儿,背后肯定有人养着。
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两位武功高强的扫地僧,竟然真的与世隔绝到连房子都是一根木头一根木头的搭起来的,他们真的是扫地僧吗?
赵明钰想不明白,他现在感觉身边这两位可能不是正派人士,而是被整个武林追杀,只能仓皇逃到海上,为了不泄露踪迹,甚至不敢让人上岛建房的大魔头。
哇哦,刺激。
然后,他就被两个师父一起教做人了。
大师父沈浪虽然名字不太正经,但是他真的是个正儿八经的大侠,退隐江湖之前可是被江湖称之为天下第一名侠的大大大大侠。
沈大侠出身百年武林世家沈家,是九州王沈天君的儿子,十岁散尽家财流浪江湖,二十一二岁的时候在仁义庄一战成名,纵横江湖十年,那叫一个出尽风头。
据说大师父的武功深不可测,沧浪剑法与无敌宝鉴更是惹得无数人想拜师求学,甚至还曾力战身兼多家绝学的快活王也不落下风。
当然,这些都是二师父用阴阳怪气的语气说出来的,是真是假他也不知道,反正知道大师父年轻时候是个名震江湖的大侠就够了。
二师父王怜花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不过也和大魔头扯不上关系,因为大师父不敢在他面前讲二师父的往事,所以直到现在,他依旧只知道二师父是个亦正亦邪的可怜人,其他什么都不知道。
就那几个字也不能在二师父面前提,不然等着他的就是被打屁股,然后就是两个师父日常上演的拆家。
他觉得这俩人就不该隐居,应该找个地方弄个拆迁队,凭他们俩的本事,就是皇宫也能轻松拆了,窝在这个小岛上实在是太屈才了。
他们在岛上生活了几年,岛上的树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稀少,再让他们拆下去,过不了几年,他们师徒三人就只能住山洞。
唉,这些大人就是不懂事儿,还得他一个孩子来操心,他可真是太不容易了。
中午日头正好,沈浪在岛上的瀑布下面冲了个澡,一身清爽回到木屋,看到小孩儿托着脸一副沉思的表情,敲敲门笑道,别发呆,继续练大字,写不完明天就不带你出门。
五六岁的小娃娃眉眼精致,看着师父回来开心的从凳子上蹦下来,小炮弹一样直接冲进他的怀里,奶声奶气的说道,写完啦,三十张大字,一张不少。
沈大侠伸手接住扑过来的小娃娃,这见人就要抱的臭毛病肯定是被王怜花惯出来的。
啧,娇气。
真的写完了?没有糊弄师父?沈浪有点不相信,这个年纪的小孩儿连笔都拿不稳,他们家这位小祖宗又是个性子跳脱的,根本静不下心来写字,别说三十张大字,能写完十张他都能开心死。
小孩儿骄傲的扬起下巴,指着书桌上的一摞纸说道,就是写完了,师父不信可以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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