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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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警察的衣角出现在了视野中,不知为什么,看到那衣服的一瞬间,宿郢的心脏突然猛地一突,一阵说不出的不详预感就爬上了心头。

他的预感是对的,因为接下来的一秒,他就看到了被两个警察架在空中提着走的方一。

手中的小面和袋子一下子落在了地上。

哎呀,干什么啊!

洒到我裤子上了,哎你干什么!

别推!

宿郢顺利地在一群骂声中挤到了第一排,旁边就站着正在呵斥他后退的警察,他顾不得这些。方一被两个警察动作算不上温柔地架着着走,独独的一条腿在地上拖着,像条没用的畸形尾巴。

他心急如焚,下意识地开口喊人,但却只能发出极为难听的啊声。维序警察的脸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他只好粗暴地把人推开,拉起绳子钻了过去,冲到了架着方一的警察面前,但他还来不及做什么,就被后面的警察一肘子给敲到了背心上,接着,手腕被反钳,一个铁圈拷住了他的手腕,人被死死按在地上。

方一看见了他,斜过眼看了他一瞬那眼里什么也没有,像在看一个陌生人。连一秒的停留都没有,眼珠子就转了回去,接着他就被警察架走了。

随后,宿郢听到了警车门被打开又被重重关上的声音。

【我要去别的省。】

【没有身份证就不能买票吗?】

【她不要我,我也不要她了。】

你什么时候认识他的?

昨天。

为什么跟他在一起?

他是我的家人。

他是十年前的被拐儿童,父母不详,这十年来乞讨为生,他跟着死者方兴姓,前天凌晨杀了方兴夫妇,肢解二人并抛尸。警察说到这里停下来看他,所以,你这个家人是从哪里来的?

昨天我认他做了我弟弟。

方一说他并不认识你,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

但我认识他。

那你是知道他是碎尸案的犯罪人?

宿郢抬眼看他,没有再动笔写。

警察坐在椅子上,抱着手:不瞒你说,我们怀疑你是碎尸案的犯人之一。

宿郢冷冷地看着他。

警察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发现这个名为王大秋的民工眼睛没有丝毫心虚后又坐了回去,靠在椅背上:那我问你,王大秋,你在6月20日到22日期间,行程是如何,人在哪里?做了什么?有哪些人可以证明你在这时间段内不在福临镇向荣村金叶小区附近?

宿郢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在纸上写: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方一杀了人?

证据?警察停了好几秒,才说,证据确凿,作案工具、凶器具在,一半的尸体掩埋在平房后院的浅坑里最重要的是,方一全部招供,细节清晰。

根据方一的口供,他是先用硫酸泼到两人身上,等二人身体大出血自然死亡,再将人拖进屋里进行分尸切割,装袋抛尸。因为抛尸时腿伤复发,所以掩埋尸体的坑他并没有挖完,只用了几十捆柴火掩埋在茅坑旁边。

至于屋内和院子中的血迹和物证他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清理,以及他为什么不全部掩埋而要跑半个小时在河中抛尸,方一并没有给出具体解释。

也因此,许多警察都不愿意相信他的话的真实性,也难以想象他那样瘦弱并残疾的一个小孩子是如何将两人肢解并且搬运的,这个过程非常艰难,手段又过于残忍,大家宁愿相信是有人教唆和辅助他犯罪并且他是从犯,不然的话,对于方一来说,就算他身世悲惨,如果他所述真实,也极大可能会得到一个无期徒刑的结果。

只是如今看来,眼前这个哑巴年轻人是共犯的概率很小,小到微不可见。犯罪现场没有任何他人的指纹,而方一的口供中也并未有此人的参与,连陆均刚找到的弟弟都证实了是前天才见到这个年轻人的。

不出意外,只能是最坏的结果。

警察看着一脸不愿相信的年轻人,心里也叹了口气:他们何尝又愿意相信。

又经过了一整天的排查,他们根据宿郢交代的事情找到了他的不在场证明:他在前两天和工地许多工人一起在老板的别墅区门口拉横幅要钱,整整静坐了两天一夜,但最后人家老板跑路了,空手而归。再结合陆均弟弟陆韶的话,他昨天早上归来,晕倒在天桥下,然后遇到了给他找水的陆韶,这与他自己口里的前天才认识方一的口供符实。

洗清了他的嫌疑后,他被扔出了审讯室。

方一则被彻底控制起来,考虑到这次案件的严重性,为了防止串供行为,想再见一面都成了没可能的事情。

下次见面,则是判决后。

这事实让宿郢难以接受。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昨天还是个残疾小乞丐的孩子今天就变成了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昨夜还在他怀里抽泣的小可怜,一眨眼就变成了碎尸案的无情刽子手。他不知道要以怎样的心情来面对。

在警局里坐着整整缓了三四个小时后,他才缓缓起身来。

陆均走过来:昨天我们见过面,还记得吗?天桥下,那之前,你在面馆门口摆摊画画。

宿郢点点头。

陆均看着他空白一片的神情,张了张嘴想开口说些什么,但是没说,他走过去拍了拍宿郢的肩膀,叹了口气,道:我们会尽力的。

尽力帮他减刑。

当天下午,社交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碎尸案的新闻。也不知道是哪个无良媒体得到的消息,将方一的身份资料全部放了出去,甚至连他的照片都泄露了。

一时间,网络转发量暴增,许多早已把文案内容和图片都存了下来,网警删都删不及,最后只能听之任之。由于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媒体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资料,且还不说现在还没有定罪,于是那两家起哄媒体被警方公诉了。

但再怎么样,已经流传开来的信息都已经流传开了,大家都知道:有个叫方一的小乞丐杀了两个人贩子,现在要被判刑了。

案子还没审,网友先审开了。

有人说方一杀得好,杀一儆百,人贩子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千万家失孩家庭的怨愤;有人以被拐孩童家长的身份出来发声,他们痛陈往事,诉说辛苦,涕泪横流,纷纷请求大家看在方一受到人贩子折磨多年的份上,能够体谅这个受尽苦难的孩子,为方一减刑。

支持的人在一开始占了大多数,后来关注的人多了,慢慢地,舆论的声音就多样化了起来。

有人打破减刑这一论调,以另一个角度说起这个事情:方一下手太狠,就算是被拐了,就算被虐待截了一条腿,但相比起他的碎尸抛尸,人贩子的手段还没有他凶残,这般狠毒的人如果留在世上,迟早也会变成□□。万一在他乞讨的时候路人不愿捐钱,也被他捅了呢?

还有人说,方一当年被拐的时候才七岁,现在都十七岁了,怎么也是个有智商的人,为什么不跑呢?他掏钱的时候,就算随便拉住一个人呼救也不可能没人救他的呀?他这不是傻吗?会不会早就跟人贩子同流合污了,如今杀人也不过是分赃不均,仇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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