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8)(1 / 2)
顾朝:靠!
孟阳:靠靠!
时轻牵着高恙进了酒吧,受到了一众非gay吧吧友的瞩目。
他丝毫不在意,一路牵着不撒手,坐下来也不撒手,就算撒手也不超过半分钟。
操,我想打人。孟阳大受刺激,我干嘛来了啊!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坐在这里受刺激。顾朝捂着脸说。
为了事业啊。时轻看看手机时间说,快了,小帅哥快出场了。
说到小帅哥,孟阳顾朝十分默契地开始告状。
孟阳:恙不是,轻嫂,你不知道,你俩冷静期那段时间,轻儿他天天来看这小哥,我跟你说眼睛都不带眨的。
顾朝:那个眼神啊,我就不形容了,容易引起夫夫不合。
孟阳:天天晚上给人打赏,我就没见过他这么专注于一个人过。
顾朝:对,他打赏我俩掏钱。
孟阳:你可长点心吧弟夫。
顾朝:竞争者不要太多,这只是其中一个。
单身久了容易丧失理智。时轻摇摇头,剥了一颗开心果喂给高恙,你如果还有老虎这样的兄弟介绍一下吧,能救一个是一个。
我留意一下吧,其实无度里有不少不错的兄弟。高恙又对顾朝孟阳说,这段时间谢谢你们陪他了。
天呐孟阳一头扑在顾朝怀里,崩溃道,他们怎么能这样呢,怎么一点也不吃醋呢,太残忍了!
顾朝拍了拍孟阳的狗头,叹气,唉,都是命啊!
孟阳:朝子我好嫉妒啊,我想谈恋爱!
顾朝:谁说不是呢!
呜呜呜
两只单身狗呜呜呜的时候,唱歌的少年上台了。
等他唱了一会儿后,时轻问高恙:你觉得这小孩怎么样?
你是打算让他唱我那些歌?高恙一看见这小孩就明白了时轻的用意。
你是不是也觉得他挺合适?时轻有点激动。
高恙却相对理智,我是从他身上看到了一点我以前的影子,但他有他自己的内心世界,我想象不出来他唱我那些歌的样子。
时轻了解他的顾虑,自己看待自己的作品通常比较主观,完全复刻你的世界是不可能的,但你从另一个方面想,他或许能赋予你那些歌儿一点别的色彩呢?
高恙这次没说话,而是认真考虑了一下。
没关系,这事不急于一时。时轻捏捏高恙的手指,我跟朝子老孟需要一点时间筹备公司,这小孩儿我先把他签下来,唱不唱你的歌再说。
嗯,高恙点头,所以你们是打算开经纪公司?
是啊,要加入我们吗?时轻捧着脸看高恙,满怀期待地问,以音乐人的身份?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上写睡着了_(:?」)_
收尾写的好卡 _(:?」)_
感谢pluto的雷雷!
感谢altar,古月珞琦,pluto,未来可期的营养液!
第45章 不满
时轻在得到答案之前, 也被高恙反问了一个问题。
高恙问:那你呢?还想唱吗?
这问题把时轻问住了,自从解约后他就没再想这个问题。
想唱吗?
进娱乐圈之前,他没有所谓的梦想, 也不认为自己多喜欢音乐。可自从跟高恙他们演出过几次后, 他就迷上了那感觉, 他喜欢在音乐里投入与释放,喜欢跟志同道合的人在舞台上用音乐撞击灵魂。
他想唱歌, 想玩音乐,想玩不屈服于市场的音乐。
得先有面包。时轻回答高恙说。
他其实想说你玩我就唱。
但他又不想绑架高恙的想法。
再说现在他唱不唱不重要,得先帮顾朝孟阳把事业搞起来,以及让高恙那些被埋没的作品重见天日。
等衣食无忧了, 他可以去无度实现理想。
解决面包问题是人生最大的难题,这是时轻作为一个富二代从来没体验过的艰难。
经纪公司,他的理解就是一个中介公司, 是个只要有眼光有人脉就能实现空手套白狼的行业。可理论跟执行之间还差了起码七八道比跨越爱情还难的坎,执行跟实现理想之间又差了不知道多少个坎。
注册公司, 组建公司,定位运营这些基本是顾朝跟孟阳在忙, 顾朝在这方面比他俩专业一点,他以前在他爸的公司待过,被他爸逼着学过管理。孟阳交际圈比较广, 搭人脉挖人才这些靠他。
时轻则负责核心部分,也就是采购及研发。
挖掘以及打造一个成功的艺人,在创业初期制造爆款, 这是决胜关键,有那么一两个拿得出手的就能养活一个公司。
时轻看重的第一个未来之星就是酒吧里那个唱歌的少年,他满怀自信地找到人家, 以为会很容易谈下,毕竟酒吧里唱歌的普通孩子都渴望一夜实现梦想。
但没想到人家根本不鸟他。
我没想过签约成为艺人。少年叫谈然,人性格跟他名字长得差不多,淡然得很,小小年纪就看淡名利无欲无求的。
年轻人啊,花花世界多么美好啊,不多赚点钱体验一下多可惜啊!
时轻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磨了快两月了人家还是那句话:我没想过成为艺人。
意志真坚定!
少年好心性!
没被名利迷了眼真是好样的!?
时轻愁得想哭,每天早上睁开眼一想到这事,他感觉生活都不美好了,热恋都弥补不了了。
啊啊这孩子可把我愁死了!时轻抱着高恙求安慰,你知道他每天就吃一顿饭,也不娱乐也不交友,除了打工就抱一吉他自弹自唱,整个人无欲无求的,他比我奶奶吃斋念经的时候还心如止水知道吗?
我已经不知道跟他聊什么了,我感觉我跟他不在一个星球上,可我又好喜欢他这股劲儿,他越不鸟我越想签他!
高恙听着胸口传来的嗡嗡嗡的牢骚,笑得不行。
你别光笑啊,给我出个主意快,我不行了操,这比爱情还折磨人知道吗!时轻的爪子在高恙胸口挠啊挠,像只抓狂的猫。
疼!高恙抓住在胸口施暴的爪子,你昨晚上撕烂我的毛衣,早上还要撕烂我的皮?
咳
昨晚上那毛衣属于意外,其实他俩每天晚上都挺毁衣服的,因为最近比较忙,白天基本见不着,一个白天不见犹如隔了一百个夜晚,一回家就是久别新婚干柴烈火,衣服这碍事的东西只能自求多福。
刚巧昨晚上那件毛衣它没福气而已。
很疼吗?时轻趴在他胸口,近视眼似的看着被他挠出来的一条条血痕,还好,都没破皮见血,就是有一道稍微微微微微有点破皮。
高恙低头,没脾气地抿着嘴。
时轻抬眼,眨巴着眼看他,我给你呼呼就不疼了。
呼你操!
温和清凉的呼气像把小钩子勾住了高恙的麻筋,他整个人从头发丝酥到脚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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