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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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生蚝放进车斗里,于冰又嚷嚷起来:“阿伯,我要吃蚝仔!”于路没搭理他,开着车回家去了。

回到家,车上的东西也没怎么卸下,只提了生蚝下来,他还要赶在十一点之前把蚝肉都取出来,这样才能赶得及摆摊子。

那个男人下了车,打量了一下于路的家,这是一所四间屋的砖头平房,外墙被海风和海水的潮气侵蚀得发黑,红漆木门也剥落得难辨颜色了,房子很有些年头了。家里除了他们三个,好像就没有别人了。

于路将水倒进盆里,看着站在院子里的男人:“你随便坐吧。我还有事要忙,下午才能陪你去派出所。”

说完就去清洗生蚝,拿上开蚝的工具,开始忙活起来。男人看了一圈,然后走到于路身边,看他娴熟无比地撬开生蚝的壳,将白嫩肥腴的蚝肉拨到一个盆里,连蚝里的汤汁也完全不浪费。市场上有现成的蚝肉卖,于路不买蚝肉,一个是因为那包含了人工费,贵,其次是怕不够新鲜。

男人看了一会儿,说:“还有刀吗?”

于路本来全神贯注地做着手上的事,乍一听见这话,刀子都偏了一下,没插中地方,他停下来,抬头看着他:“你会开蚝仔?”

“试试。”男人朝他伸出手。

于路将手里的刀给他,然后又给了他一只手套,那人左手套上手套,按着生蚝,右手将开蚝刀准确无误地插进蚝壳之间的缝隙中,刀子灵活地转了一个圈,将蚝壳就揭下来了,露出一个完美无瑕的蚝肉。这一气呵成的动作,一看就知道是个熟手。

于路点了一下头:“不错,你帮我吧,我另外找把刀来。”

于冰从屋里跑出来,凑到于路身边:“阿伯,我要吃蚝仔!”

于路瞪他:“你那天偷吃生蚝仔吃得拉肚子,花了我那么多钱,你忘了?”

“我今天不拉肚子了,就吃一个,好不好嘛?阿伯,求你了,让我吃一个吧。”

于路板着脸,不搭理他。于冰继续扭股儿糖般在于路身上撒娇:“阿伯,就一个,只一个。”

于路被缠得不行,瞪圆了眼睛瞪他:“不听话就给我滚蛋,再闹就送你到你爸那儿去。”

于冰果然安静了,不再闹腾:“那我要吃蚝烙。”

“乖,中午给你吃蚝烙,不能吃生的。一边玩去,别来捣蛋。”

于冰踢踢踏踏着走了,于路又在后边嘱咐:“不要去水边。”于冰已经跑得不见人影了。

于路低着头继续开蚝取肉,对面那个男人的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毫不滞涩,速度不比经常做惯这事的于路慢。于路便暗暗有点跟对方较上劲了,你一个我一个,比着取蚝肉。

不知不觉就开了一半有多,于路赶紧停了下来:“行了,不用开了,够了。”这东西要新鲜才好,晚上要用的下午再开,平时他一个人做,时间自然要得久,今天两个人做,时间节约了一半还有多。于路看一下,刚刚十点,时间相当充裕,还可以在家做饭吃。

男人停了下来,将东西放下,手套摘下来。于路说:“谢谢啊,没想到你也会做这个。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男人皱起眉头,半天吐出两个字:“忘了。”

得,于路彻底死心了,真是除了吃饭,别的都忘了。“我去做饭,要下午忙完了才能送你去派出所。”说完就朝厨房走去,又想起什么来,站住了,“兄弟,你要洗个澡不?我给你找两件换洗衣裳。”

对方愣了一下,点了下头:“谢谢。”

于路是做餐饮的,虽然是个小贩,但也还是很注重卫生的,这是餐饮业的基本。他想着中午去卖蚝烙的话,这人肯定也是要跟着自己一起过去的,总不能把个陌生人放自己家里头。这要过去了,他一身脏兮兮的,在自己摊子边转悠,让他的客人看了多倒胃口。

那男人比于路能高一点,估摸着1米8左右,跟小弟于南的身高接近,只是要壮一点,于路便给对方拿了一套于南的旧衣服:“澡堂子在那儿,太阳能的热水器,放开就有热水。”

对方接过他的衣服:“谢谢。”

于路去做饭了,平时他一个人取蚝肉,要忙到快十一点才能完,然后得马上就收拾东西出摊去了,午饭都是一边做生意一边抽空做的,饿了就吃点蚝烙先顶会儿,通常要到下午一两点才能吃得上午饭,于冰这孩子也跟着他养成了那个点吃午饭的习惯。

于路打开冰箱,将蚝肉放进去保鲜,虽然已经是十一月份了,但是南边还跟夏天一样,气温太高了,稍不注意,东西就放坏掉了。

于路将冰箱里冻得跟棍子似的秋刀鱼拿出来处理,准备做一道干煎秋刀鱼。秋刀鱼稀烂便宜,三四块钱一斤,味道微苦,肉比较粗,不过处理好了依旧很好吃。于冰就喜欢他做的干煎秋刀鱼,有秋刀鱼的时候,小家伙吃饭从不拖拖拉拉,总是将饭吃得干干净净的。

虽然他们住在海边,海产品极其丰富,价格也便宜,当然只是相对的,他们只吃得起一些便宜的鱼虾,因为于路太穷了,还背负着一大笔债务。

正忙着,有人在外边拖着长音喊:“于老板——于老板——”嗓门又粗又沙哑,就跟用磨砂纸磨出来的一样,极具有辨识性。

那声音无异于炸雷,使得于路的心猛地一跳,正在划鱼肚的刀子蹭到了手指头上,顿时鲜血直流,于路赶紧将手放在水龙头下冲洗,过了好一阵子,才慢吞吞地从厨房里出来。他看着门外那三个面色不善的男人,努力堆上笑容:“黄哥,你亲自过来了啊,我这几天有事忙,打算过两天就给你送过去的。”

姓黄的家伙就是刚才的大嗓门,年纪差不多三四十岁,此人咬着一根烟,呲着黑黄的牙齿:“于老板,你这就不地道了,前两天就到期了,你还要过两天才来,都照你这样,我们还要不要吃饭?钱都准备好了吧?”

于路赶紧掏了烟过来敬烟,又赔笑脸:“又让黄哥亲自跑来要账,实在太辛苦你了。是这样的,黄哥,钱我本来已经准备好了,正要给你送去,结果前两天我侄儿得了肠胃炎,花了好几百块,又耽误了点生意,所以这不凑巧,钱又短了点,我也就不好意思去找你,想等过两天钱够了,再给你送去。”

姓黄的眼睛一鼓,白多黑少的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出来了:“姓于的,你什么意思,没钱还是吧?”

于路垂着头深吸了口气,继续装孙子:“当然要还,只是这个月没法按照预定的数目给,下个月给补上行不行?我知道黄哥是个好人,一定能通融的。”

姓黄的比于路个子矮,但是却喜欢用鼻孔眼瞅他,此刻仰着脑袋说:“差多少?”

于路小心翼翼地说:“也没多少,一千。”

姓黄的一巴掌拍在于路脑袋上:“你他妈少了一千块,你也敢说没多少,你一个月要还我们多少钱?”

于路咬紧牙关,垂着眼帘:“三千。”

姓黄的啐了一口浓痰:“你他妈还知道是三千啊?我们老板借十万给你弟,还是给的他最低的利息,每天就收些鸡毛蒜皮的利息,连本金都收不回来,没有钱还,就去卖肾!”

于路很想甩他一句:操你妈的三分的月息还是最低的利息!谁借的钱让谁去还!

但是他不敢。借钱是他大弟于林,那个混账东西背着自己借了高利贷去搞传销,亏得一塌糊涂,病急乱投医,又跑去制毒,现在进了号子,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出来,惹的一堆麻烦全都摊到了他这个大哥身上,他不仅要帮他还债,还要帮他养孩子。于路觉得,他上辈子肯定杀了于林全家,这辈子才要替他做牛做马。

这姓黄的也是个帮人跑腿的马仔,却是个凶残无比的家伙,他曾经抓到过于冰,说父债子偿,如果他不愿意还钱,就用于冰的两只手来还,砍下他的手掌,这账就算了了。于路知道这些家伙说得出做得到,他曾亲眼看见村里的赌鬼王贵利因为欠了一万块钱的高利贷没及时还上,被砍了一个手指头,就算这样,王贵利还是把本金给还上了,手指头只是利息而已。

这就是群黑社会,而且还没有人能动得了他们,但凡能放得起高利贷的人,谁没有点权钱关系,根本不是于路这等蝼蚁能够撼动得了的,所以只能生生地背下这笔债,每个月都在为这帮蝗虫们打拼。

于路看着姓黄的那恶心人的嘴脸,确实很想揍他,他继续面上强做镇定地笑着说:“黄哥,那一千块钱,你也算利息好了,下月我一定还给你。”

姓黄的呸一下将嘴里的烟给吐掉了:“操你妈逼,三分的息,你他妈一千块钱能有多少利息?没有钱,想办法去弄!今天拿不到钱,我就把你侄儿带去抵押几天。”

于路脸色顿时有点难看:“黄哥,你别开玩笑,我又不是不还你钱,这谁都有个难处,难道就不能通融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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