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1 / 2)
这就罢了,中间休息的时候,竟然还有点心凉茶,更是让人心里熨帖不已。不就是自愿过来帮忙,如此更是觉得舒心。每次休息的时候,都忍不住把常喜乐他们夸一夸。
“咦,这院子是文武老爷的?不是一个兄弟一个院子吗,他们两咋是一块的?”有个新换上来的村民忍不住道。
常家除了两个举人,为了方便区别,大家都叫常昱虎爷或者武老爷,常喜乐则为文老爷。
这话一落,正在忙活的一群人都怔在原地。
“唉,是啊,我就说之前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这有啥,他们都未各自婚配,先住在一起有啥不妥当的,还能互相照顾。这么大个院子,一个人住还挺瘆得慌的。”
“这倒也是,不过文老爷也到了婚配的年纪,怎么就不趁这机会把院子都建了,省得到时候还得动工。”
大家这才想起常喜乐今年已经十八,村子里的男丁这时候基本都已经开始说亲定亲的。除了从前因为太穷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媳妇的,否则大多二十岁之前就会成婚。
“你不说我都快忘了这茬,我竟然没有想过咱们文老爷也是要成亲这事!”
常喜乐现在都有些被神化了,谁会想着给神仙配对?
“话说回来,咱们文老爷这般能耐,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
“我觉得咱们村,不,是咱们县都没个能般配的。宋老爷若是有闺女还成,可他现在只有两个小子,而且还是个娃娃。”
“别说文老爷了,武老爷你们能想得出会娶啥样的女子吗?”
这下可把大家又给难住了,这两个人还真是难寻人配对,觉得啥样的女子站他们旁边都是凡夫俗子。
常喜乐不用说,从小就是村子不同的存在。尤其现在桃源村会有这般景象基本都是因为他的缘故,哪怕没有举人身份,那也是非凡的存在。不仅仅自个能干,还能带着乡亲们一起。大家都是明眼人,都知道他完全就是为了大家呢,否则常家可以比现在富裕得多。
如此能干又好心的人,还有举人身份,跟神仙一般能耐,岂是一般人能配得上的?
而常昱也更是一个神奇的存在,他的身世虽然并未公开,但是桃源村的人大约都是知道一点的。而且常昱如今不仅仅是武老爷,还因为跟着常喜乐读书,学识也非同一般,可谓文武双全。
如此便罢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常昱越发俊俏起来,那模样就连男人看了都忍不住翘起大拇指。
他现在尚且年幼,仍然是少年模样,容貌却极为出众。不是女子的秀美,也不是成年男子的刚硬,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很容易得男女老少喜欢。一旦遇见,令人难以挪开眼。
尤其他策马狂奔挥舞着利剑,或是拉着供射箭的时候,如若耀眼的阳光一般,在人群中也难掩其风华。
宋挽呈曾玩笑,常昱若是上了战场,怕是连敌方都舍不得动手。
这般言语虽然夸张,但是常昱的容貌越发出色却不做假。
如今桃源村的女子最喜欢的就是偷看常昱,却并不是爱慕的目光,而是一种对美好事物的喜爱而已。尤其怀孕的女子看得最多,就希望生下来的孩子能像个一两成,那也美得很。
有个人喃喃开口,“这两个人不管是谁身边换个人站着,都觉得别扭。”
“你这么说还真是,他们两个人好像天生就该站在彼此身边似的。一文一武,瞧瞧,多搭配啊……哎呦,你推我干嘛啊!”
“没喝酒说什么醉话,这话能胡说的吗?”
“我咋胡说了,本来就……”说话之人顿时想到什么,嘴边的话连忙憋了回去,“我又没别的意思,就觉得他们都很能耐,没人配得上而已。”
桃源村并不乏男男配对,来这里干活的就有一对,只是之前他们都没有往那处想而已。可现在这话头引起来了,再说下去可就不妥当了。要是没有这回事,这不是让两人尴尬吗。
这事就这么揭过,就连常家人都不知道。可毕竟发生过,不少人忍不住私底下与家人提起,如此一来私底下不免就有些闲言碎语。
不过并不是什么不好的话,只是都围绕在两个人站一起还真没有其他女子或者男子什么事。就连他们同样优秀的宋挽呈、沈百里和裴清云三人,不管哪一个站他们身边就是没那种般配之感。
可这种话可不能乱说的,惹了事全家人都会遭殃。这种关系村子里虽然承认,且并没有什么歧视,可也不能胡说的。
所以大家也就私底下忍不住感慨两句,甚至连常家人都不知道这事。等常家人得了消息的时候,他们也早就接受了这一切。
第82章 屠村
每年一到入冬的时候,常喜乐就喜欢蹲在火塘旁边不动弹。
桃源村的冬天很是阴冷,而常喜乐之前受过伤,每到这种时候若是稍微冻到,就觉得骨头刺骨的疼,只有坐在火边才觉得缓过劲来。所以即便是坐在火塘边,因为烧柴的关系,很容易弄得灰头土脸的,他也乐意一直蹲着。
他也曾尝试过烧木炭取暖,发现还是比不上红彤彤的火烤着舒坦。他现在已经习惯了烟味,只要不正好坐在对风口的地方,也就不觉得有何。只是专门让木工坊做了高一些的椅子,那草墩子他怎么都没法习惯。
“乐乐,芋头烤熟了。”
常昱将埋在柴火灰里的芋头用木棍翻出来,非常迅速的将芋头皮剥掉,然后将还冒着热气的芋头递给常喜乐。
芋头的清香窜进常喜乐的鼻子,令人忍不住吞咽口水。桃源村的芋头非常的香和甜糯,味道非常的好。沈百里和裴清云这次远航,还带了不少桃源村的芋头去。
常喜乐想要接过来,顿时被烫得缩回了手,见常昱一脸莫名,有些无语道:“小喵,你说你长得细皮嫩肉的,咋就这么不怕烫呢?”
常昱连忙抓起常喜乐的手,放在嘴边哈气,“乐乐,你烫到了吗?对不起,我想着趁热吃比较舒坦,忘了你怕烫了。”
“我没事……你干嘛!”
常昱哈着气,突然把常喜乐的手指放入嘴里,温暖湿润的感觉从指间传到全身,让人有种酥麻之感,把常喜乐吓了一跳。
“帮你治烫伤,口水有用。”常昱眨着眼睛,一脸的纯良。
常喜乐有些哭笑不得,将手抽了回去,“别听那些乱七八糟没谱的话,况且我哪有那么娇气,碰了一会就会被伤着了。”
常昱并未言语,对着剥好的芋头吹了吹,见热气冒得没那么厉害了,才递给常喜乐,“现在不烫了,乐乐,快趁热吃吧。”
常喜乐接了过来,两口就吃完了,常昱已经拿着第二个等着。
“还好我吃不胖,否则一个冬天过去,怕是都胖得不能见人了,这段时间我觉得肚子上的肉都多了不少。”
围在火塘旁边不做点什么实在无聊,所以每次常喜乐都会弄些东西吃,虽然一次吃得不多,可一直断断续续嘴巴没有停过。而且一到冬天他就不爱动了,除了早上例行的锻炼,基本上就不动弹。外头太冷,除非阳光明媚的时候出去走一圈,否则他能蹲在火塘跟前一天,现在连桌子都给搬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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