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39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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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真的废物。”

子受心情极糟,见过废物的,没见过这么废物的。

邓秀也废,总是中伏,可好歹他不会拖累别人,太鸾每次都跑出来了。

这百越五王比邓秀还不如,一被俘就是五个人整整齐齐。

“怎么?说你们废物你们还不服气?”

子受越想越气,越想憋屈。

百越五王则在这谩骂之下一声不吭,他们……确实废物。

好好一个计划得完美无比的伏击诱饵之计,给一群不知道什么玩意破坏了,还来了个反埋伏,直接把他们全部生擒。

他们有什么办法?他们也不想啊!

子受拿着邓秀刚刚送上的顺天剑,在手中掂了掂,道:“这就是顺天剑?持此剑者,即为百越之主?”

南越王献媚道:“这剑乃海外寒剑所铸,吹毛断发,剑锋三尺三,初代雄王持此剑一统百越,一向是百越之主的象征,陛下持此剑,就是天定的百越之主啊!”

他毫无下限的拍着马屁,反正现在谁也不知道他们在宫里,只要将纣王舔舒服了,大家各自安好,到时候放归南疆,纣王遥统百越,天高皇帝远,以前的日子是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即使纣王有顺天剑在手,那也是徒有虚名,没有其实,百越绝不可能就这么轻易归入大商疆域之内。

不过即便顺天剑只是个名头,百越五王依然很馋这剑,这剑在别人手里,就是个虚名,在商王手里,也只能遥统百越,求个名。

可在他们某一人手里,那就是名副其实了,甚至可以借着这柄剑整合百越,与百越最南方不问世事的文郎国相交,成为新的百越之王。

可惜了……可惜了……

子受觉得很头疼。

他手上称得上宝贝的东西,倒是不少。

太阿剑不错,削铁如泥,多使点劲还能捅仙人,而且太阿剑只是所谓的威道之剑,并没有什么特殊含义。

大鼎也可以,能操纵气运,算是最后底牌,不过平时就是个吃火锅涮羊肉的鼎,一股子烟火味洗都洗不干净。

再就是崆峒印,平时就砸砸核桃,偶尔会自启当个投影仪,据说这是人族至宝,不过没多少人知道,也没有得崆峒印者得天下的说法。

但顺天剑不一样,有这种东西在手,就是名义上的百越之王,这让子受如何不头疼?

他看向邓秀,你真是带来了几个大麻烦。

忽然,子受发现邓秀也留着小辫子,还垂在脑后。

他招招手:“秀儿,过来。”

“啊?”邓秀走上前,一拜。

子受就着将他的辫子提起,唰一下给砍断了。

邓秀看着地上散乱的发丝,有些懵逼。

我的头发……我精心编织,十几年如一日打理的辫子……

他先是很悲愤,这才来朝歌几天,又是挨了一顿打,又是被剪了头发,哪有这种待遇?

可再一想,这也实属正常。

他中伏给大商带来的危机,说是死十次都不够,区区剪头发,也算不得什么了,李靖不都有割发代首的故事?

想通透后,邓秀一拱手:“谢陛下不杀之恩!”

子受摆摆手,算是稍稍出了口气。

他是真的想再把邓秀打一顿,这孩子就会给自己添麻烦,现在好,百越五王和顺天剑都难得处理。

南越王见此一幕,心中微动,问道:“敢问陛下,我在街上见到不少百姓都剪了短发,可是陛下强行要求?”

子受没多想,只是回到:“是啊,留辫不留头,大男人扎辫子成何体统?短发多好,干净利落,可惜啊,人们都不懂朕的良苦用心,只以为剪发会短寿,是不敬父母,哎……”

长叹之下,却是一阵无比的欣喜。

剪头发是件挨骂的事,都被骂了好一阵子了,便是朝臣也颇为不满,尤其是余化,本来主刀包皮环切名声坏了,生育率上升名声好转还没多久,又来个剪头发,名声又臭了。

邓秀却是撇撇嘴表示不明白,男人扎辫子怎么了?夏商以来千年,男人不都是扎辫子的?推崇短发的,恐怕也就只有被视作蛮夷的越人吧?

等等……

邓秀忽然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越人……短发……

他惊骇的望着百越五王,从五人的表情之中,发现了不一样的东西。

南越王等人心中,五味杂陈。

纣王说的轻巧,不过是区区短发,可在之前路过市集的时候,他们就都看出来了短发如何不讨喜,也隐约能听到暗骂之声。

就连那些隶属朝廷,泼皮闲汉出身得了莫大恩赐的玄鸟卫,偶尔也会议论一二。

这得是多大的压力啊?

可纣王还是这么做了,甚至还喊出了留辫不留头的口号,给朝歌百姓剪了头发。

百越五王便是再蠢,也知道纣王这是为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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