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10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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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子受思考之际,虎方首领葴足也思考起来。

虎方夹在百越与大商南疆之间,是一个比诸侯更独立的方国,不是大商附属,两者间只是盟友。

葴足这是第一次来朝歌,因为虎方有些乱,百越势大,还抱团,近来老是劫掠他们,他来朝歌是想看看老盟友大商到底有多强盛,能不能帮他们一把。

可这一看,好像有些不得了。

鬼方有多惨,他知道,成天被土方虐,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于越有多强,他知道,于越王之前势大,都快成百越之主了。

但现在呢?

一个归附,一个死了,儿子还不得不投商,从而平定部族。

葴足发现了新大陆。

鬼方首领与于越首领都是穿着商人的衣服,穿戴商人的饰品,以商人自居。

一个称自己是金天氏之后,一个称自己是有熊氏之后,一个劲的攀亲戚,都是一个祖宗,是血脉相连的亲人,只是失散在了未开化之地。

于越首领还好说,那是不得不这么做,鬼方首领就了不得了。

明明长得和商人完全不一样,却在纣王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自己有多思念老祖宗。

不仅是口头上,更付诸行动。

归附内迁后,鬼方改变了生活方式,放弃大帐,搬到了坚固温暖的屋舍之中居住,与大商军民为邻。

他们在家里,不再供奉过去的兽图腾,而是转而信仰着玄鸟图腾,或是学习灌江口居民一样,信奉纣王。

葴足很有远见,这样一来,要不多久,鬼方就会彻底融入到商人之中,鬼方部族不复存,这真是……

太美好了。

葴足有些心痒。

在百越的连续劫掠下,虎方人为了填饱肚子,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深入连绵水脉,下到河流湖泊,只为抓来鱼虾,或深入茂林,爬上山崖,与虎豹相搏,行走在生死边缘,只为将其肉带回家中。

虎方遇到了存亡危机,他才毫不犹豫的来抱大商大腿。

在前车之鉴下,给大商当狗,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慢慢融入到商人之中,百越来打,有人报仇,肚子填不保,有人赈粮。

肯定比那些诸侯要好吧?

葴足看的明白,大商这八百诸侯,大半都有异心,如果这时候自己真心投效,肯定会被重用。

至于是不是虎方人都成了商人?虎方名存实亡?

无所谓啊!任由百越打下去,肯定亡族灭种了!

那时候就不是名存实亡,是彻底亡了!

更关键的,是自己。

鬼方、于越自称是金天氏、有熊氏之后,可自己姓葴,是轩辕黄帝的子孙!

只是不知道怎么就流落到虎方,繁衍至今自己还当上了虎方首领,可这个姓氏在,祖上终归是货真价实的中原人!

就身材样貌来说,也比于越、鬼方更贴近商人!

而且刚才纣王封赏奴隶为将军,那个叫李靖的总兵,提出有功封爵。

这意味着哪怕是虎方人,只要归附后,一视同仁,一样可以参军,一样可以入城居住,甚至可以为朝中官员!

于是乎,葴足下定决心,操着怪异的口音,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葴足欲领虎方归附大商,臣更愿永居朝歌!”

这句话在一个异国首领口中,显得极其有分量。

葴足很有自知之明,当虎方这种小方国的首领,还不如入朝为官,立功封爵。

就像入朝歌后与他相熟的北伯侯崇侯虎所做的一样。

放弃一方诸侯的地位,选择死死抱紧纣王大腿。

一个能让四方臣服的君王,手段有多么厉害?

他不觉得自己能应付的了,还不如及时投诚,成为纣王的一条忠犬,成为纣王清理诸侯之弊的利刃。

要用诸侯清剿诸侯。

而且朝歌生活好啊!

猪肉吃着,葡萄酒喝着,还管什么天天被动挨打的虎方?

虎方哪有这待遇,他这首领一路上的用度都是攒了许久才攒出来的,可还不如刚才九间殿内的一顿炮烙吃得好!

自己在朝歌活得好就完事了!

以纣王的能耐,迟早会为了扩大大商疆域而将目标放在南方,到时候难免有一战。

还不如直接投诚,这可比领地被清理、顽抗身死好过不知多少,而且投诚越早,就越容易被看重。

子受的思维被葴足打断,我这边一堆破事都没解决呢,你虎方又来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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