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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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真是遗憾。”曼璐叹了口气,好似真的很惋惜。

三个人站在大街上叙旧不大合适,可彼此似乎都无意去另寻他处深谈,在了解彼此近况后,一时气氛沉静。张慕瑾又看了一眼程晋严,托辞友人有约,告辞离去。

曼璐望着张慕瑾的身影逐渐消失,不禁想起上世的事来。

那时听闻张慕瑾来了上海,住在顾家,正值她婚姻最不如意的时候。她对张慕瑾一直能忘怀,可倔强的脾气使得她嘴上不承认,只因为她十分清楚,从一开始选择舞女这条路,他们就回不去了。可当听母亲说要将曼桢撮合给慕瑾,她十分震惊,甚至是恼怒,母亲奶奶还自认为是一件好事。呵,她和慕瑾没成,耽搁的慕瑾迟迟未娶,补偿一个曼桢,不是正好儿。多可笑啊,谁为她想过?当听说慕瑾对曼桢也有意,她更是震动,说不清是酸是涩还是妒忌,可又想到曼桢和自己长得相似,或许他还是不能忘记她。

那时的自己真可笑,自欺欺人,竟坚持要去见张慕瑾一面,说要劝劝他。劝他什么?劝他忘了自己,不要因曼桢和她相似就移情曼桢,可实际上她不希望张慕瑾忘记,却是真的不愿意看见张慕瑾和曼桢结婚。那时,她情何以堪?

可是,当她穿着当年张慕瑾最喜欢最赞叹的紫色旗袍过去的时候,张慕瑾怎么说的?

——“从前那些话还提它干吗?曼璐,我听见说你得到了很好的归宿,我非常安慰。”

——“人总要变的,我也变了。我现在脾气也跟从前两样了,也不知是年纪的关系,想想从前的事,非常幼稚可笑。”

张慕瑾把曾经的一切都否定了,那些她珍视的仅有的珍贵回忆,在他看来,只是以前年轻时的幼稚可笑,羞于承认。当时她只觉得芒刺在背,浑身火烧,恨不能将身上穿的紫色旗袍全都撕碎。

七年的时间,张慕瑾的确是变了,或许、是在重新见到她之后才变的。那时的她瘦削、憔悴,满脸庸俗苍老,像个中年妇人,张慕瑾却比七年前更加稳重内敛,事业有成,想到和这一个女人有过婚约,有过爱情,可不是觉得十分难堪么。换了如今的曼璐,不吝于拿最阴暗的心思揣测,张慕瑾是怕她赖上他吧?可当初的自己哪怕再伤心难堪,也没对张慕瑾生恼,因为她迁怒了二妹曼桢,以至于最终扭曲了心思,设计囚禁了曼桢……

再听闻张慕瑾的消息,却是诱哄曼桢来到祝公馆,听闻顾母提及他要结婚。

距离张慕瑾之前离开上海,不过短短两个月,仅仅是见了一面,通通信,就娶了个友人介绍的上海女孩子。曾经她以为张慕瑾记了她七年,在顾家爱慕了曼桢半个月,结果转头仅仅两个月就另娶他人。

果真还是受了刺激吧,曼璐总觉得是那样讽刺,不论是对张慕瑾,还是她自己。

“曼璐?”程晋严喊了她两声。

曼璐回神,挽住他的胳膊朝前走:“哦,那个张慕瑾曾经和我有过婚约,我们有七年没见过了。”简单的解释了这件事,提起手中的糕点盒子,笑道:“这糕点可不是买给我吃的,我是拿它做谢礼,送给桃先生的。桃先生先前说我身体亏的太严重,给了一颗丸药,我也没当回事,可才半月功夫我就有脱胎换骨的感觉,身体轻盈舒适的很。”

“这个桃先生是个奇人。”程晋严陪着曼璐去过纸货铺子,仅仅只是一面之缘,却深觉对方深不可测。然而对于桃先生,曼璐知道什么,却不愿谈及。

曼璐尚不知道,她以为丸药仅仅是调理了身体,实则功效比她预想的更不可思议。多年以后,当听闻自己怀孕,曼璐在震惊、喜悦、激动之后,才想到当初这一节。

此时的曼璐却正忙着接受程晋严的再教育。

两人订婚结婚如此迅速,还是源自那晚的危机事件,事后,程晋严有意吸纳曼璐作为外围人员,便提出给曼璐找份工作。曼璐是念完了高中的,所以程晋严让她去做整理病例、安排日程等琐事,抽空又教她一些医学常识,曼璐一直想改变自身处境,因此学的十分认真,至于程晋严的身份……

曼璐是有猜测的,不是不怕,却觉得她正是她要找的路。

其实按照她的积蓄,随便做点儿什么一辈子不愁吃喝了,可她不愿这样。她再不想像上一世那样浑浑噩噩的活着,为了顾家、为了祝鸿才,把自己折腾的面目全非,变成连自己都憎恶的人。她希望自己的存在更有价值,能遇到程晋严,难道不是上天给她的机会么!

程晋严认真说起来没有妻子,但他结过婚,是个组织上介绍来掩护身份的女同志,后来牺牲了。组织上正考虑再给他介绍一个,毕竟有妻有子有家才能更好的掩护身份,若妻子也是同志,还能帮着打探消息,做做太太外交。

程晋严看中了顾曼璐,但时日尚短,他并未详说自己身份,那一切都是曼璐自己猜测分析的。程晋严提出结婚时说的是:“你是上海人,我希望能更好的在上海站稳脚跟,更好的开展工作。”

曼璐听出言外之意,仍是同意的,不论是真结婚还是假结婚,亦或者现阶段的考察,她都不惧。

当曼璐带着程晋严回到顾家,并说出要结婚的时候,顾家包括曼桢在内全都吓住了。曼璐不是来商议,而是通知,说完就丢下一家老小,拉着曼桢到房间里去,问起沈世均和曼桢的婚事。

曼桢仍和前世一样,提起这事就说:“世均前几天提了,但我想再等两年……”

“等两年做什么!”曼璐不客气的截断她的话:“你想多照看家里两年?完全不必。你是知道的,我手上有钱,我不让你告诉他们,但不表示我就不管他们。如今伟民杰民都有事做,赚的钱攒起来,做家用日常使费,他们读书的钱我都准备好了。以后他们如果读大学,也让他们半工半读,早早学会自食其力,总是有好处的。以后世道怕是更乱呢,单靠别人怎么行。”

又说:“你和沈世均的事定下来吧,先订婚,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就结婚吧。遇到一个合适的人不容易,别错过了。”

“我也工作了,家里的事哪能让你一个人担着,得算我一份。”若非曼桢能力有限,是不想再让她费心的,又说:“等世均回来了,我和他说吧,按姐的意思,先定下,婚事明年再说。”

“他回南京了?”

“嗯,他父亲病了。”

曼桢没想到,沈世均再回来的时候却是辞职,且是先辞了职,才通知了她。曼桢一时间确实生气,她一直将世均的事业看的很重,想象着两个人一起努力,打拼自己的生活,却没想到世均最终仍旧和家庭妥协,要回南京。曼桢因此对她和沈世均的将来都不大确信了,只是看着他忐忑紧张又忧虑的样子,到底没说什么责怒的话。

世均松了口气,可回到南京后反应过来不对,为安曼桢的心,立刻写信,邀请叔惠和曼桢一起来南京玩,实则是请曼桢到家中来见父母。叔惠虽不愿大冷天跑一趟,可想到曼桢一个女孩子,对南京又不熟,于是陪着去了。

曼桢却不知这一去,将她和沈世均之间最大的障碍引发了出来。

第59章 《半生缘》

沈家在南京也是个大家子,原先沈家是做皮货生意,至今有家皮货店。后来沈世均的父亲沈啸桐生意做大了,就将祖业丢给了原配太太打理,他则是管理其他生意,更是住到了后来娶的一位从良的姨太太那里去,一年到头难得回老公馆一回。

沈世均上面原本有个大哥,已过世六七年,留下个大嫂带着侄儿,另外就是他母亲,自他去了南京,这边人就更少。相比而言,小公馆那边人丁更兴旺,那位姨太太一口气儿生了四个儿女,带着个老娘一起住,向来跟老公馆这边不来往。偶尔去一回老公馆,姨太太与其母都十分防备,哪怕他与沈父说话,这家里也是先打下了埋伏,好随时掌控他们父子一举一动,唯恐他从沈父这里得了什么好处。

这样的家庭自然不能给沈世均一个好的童年,所以他对沈父观感很复杂,平素也是不愿意见的。然而此回沈父病重,他再去探望,沈父却颇为依赖他一样。也是,大哥早年没了,姨太太的孩子还小,唯有他能做个倚靠,沈父又将生意交他打理,见打理的不错,越发高兴。

曼桢和叔惠到了南京,自然要拜见沈家父母。

曼桢离开南京时,手上戴着一枚世均送的红宝石戒指,并且答应了世均的求婚。两人已说定,开春就订婚。

谁知没等他去张口,沈母却是来找他:“你和顾小姐熟悉么?”

世均一愣,立刻明白他和曼桢的事被母亲看出来了,正好他要和母亲说这件事,可还没张嘴呢,沈母就径自把话接了回去,似乎并不打算听他回答。

“我问你不是为别的,昨天你爸爸说,那个顾小姐长得像他从前见过的一个舞女。”尽管沈父说那舞女是舅舅沈孙菊的相好,可沈母能不知道?这沈父年轻时和弟弟沈孙菊是一路人,上海的各大舞厅俱乐部都跑遍了,为此小公馆的姨太太还跑来骂她,说她故意指使弟弟带坏沈父。因此在对儿子说这话时,她是决计不会将罪名儿按在弟弟身上。沈母又说:“那个舞女也姓顾,和顾小姐同姓,都是上海人,长得又相似,只怕是姐妹。”

世均万万想不到家里知道曼桢姐姐的事,一时有些发懵,因为他很清楚家里不会同意他娶舞女的妹妹,所以在原本计划里,他不会说出曼璐的事。听到母亲这番话,他本能的想护着曼桢,否认曼桢有个姐姐,可话到嘴边又顿住。

前世的世均见过曼璐,那印象着实不好,穿着庸俗,面容憔悴,就似个中年妇女,又嫁了个暴发户,看人的目光让他很不舒服。可今生世均见的曼璐却很不同,哪里看得出曾在风尘中打滚?何况曼璐订婚的对象程先生是个医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是大医院的外科大夫,言谈儒雅,令人很有好感,所以世均对曼璐是怜悯同情又带着两分惋惜钦佩。

正因为这个改变,使得他做出了与前生不同的反应。

他知道说不通父母,也没去解释顾家姐妹的事,而是反问他母亲:“妈,你不是主张婚姻自主的么?”

“是啊,可是,那也得是个好女孩子。”说实话,世均的反应令沈母,令她越发担心起来。

世均听出母亲话外意思,好似已认定曼桢不是个女孩子,不由得冷了脸色:“曼桢是个好女孩子。”沈母正为他如此直白的话心惊,却听更心惊的话在后面:“妈,我已经向曼桢求婚了,她答应了,我们打算过了年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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