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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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狐疑的盯着他:“前嘛,我又没怪你——你着什么急?”看着更像是和前女友偷偷约会回来面对老婆的丈夫一样心虚。

艾伯特干脆自暴自弃的把爱德华告诉他的事情跟宋朝一一交代清楚,顺道再次表白自己的忠贞不二——宋朝对此不感兴趣,他更兴趣于——“你居然有前女友?”

艾伯特抽抽嘴角:“很奇怪?”

“不不不……好吧,很奇怪。”

“我应该有前男友?”

“不是。不管是前男友还是前女友,主要是我都觉得奇怪。你有那心力谈恋爱吗你?老实讲,你这样的,真能谈恋爱——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你看上去像是不会浪费时间去谈恋爱的人。你看你当初追我,没咋谈恋爱,眨眼间把我蒙的一头雾水,第二天就被赶着去结婚登记了。咱俩也没认真谈过恋爱不是?”

艾伯特挺想反驳的,但又觉得他说得对。当初和英格谈恋爱,每次约会地点不是图书馆就是实验室,难怪不到一个月他就被甩。可那是因为他不喜欢英格,自然不会花心思去哄对方开心。

那时他以为的约会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做开心的事情就行了,开心的事情当然是图书馆查资料或者实验室做实验——好吧,他得承认,活该那时候被甩。

“但是,我当初追你,没浪费那么多时间追你是因为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在你的身上盖章,盖上属于我的专属。这样我就不怕别人把你抢走。”

艾伯特情话说得真,还腻人,宋朝脸一下子就滚烫滚烫的了,两手捂着脸,露出黑不溜秋的眼睛,亮堂堂的:“又没人抢我……再说了,谁抢得过你。”

其实宋朝要说起情话来杀伤力更加巨大,尤其是对艾伯特的杀伤力,毕竟是放在心尖尖上的小玫瑰。那情话的甜度就要加个百分百,能把人腻死那种,最关键的是,被腻死的人来心甘情愿。

宋朝作死的再接再厉的撩:“我喜欢你,这么大的底牌,谁还能抢得过你。”

换句话说,就是有人跟你抢我,可我喜欢你,心甘情愿被你抢,就没人抢得过你。

艾伯特倒吸口凉气,手上打着方向盘往旁边用力的转,脚下猛地踩住刹车。车子停在里路边,车内静悄悄的。

被突然刹车吓到的宋朝眨了眨眼睛,慢慢的转头看艾伯特,特别无辜的问:“我说错什么了?”

心脏再次被射中一箭的艾伯特摒住呼吸,一翻身压到宋朝身上,笑得温文尔雅:“我们来开车吧。”

宋朝眨眨眼,陡然爆发:禽兽!!

可惜被残酷的镇压,还被迫一块儿开车,一会儿云霄飞车一会儿老爷车一会儿又是高铁,各种款式各种意义上的车,各种速度各种姿势都来了遍,一边唱着漂移一边漂移,实在销魂刺激。

事后,超速开车以至于身心疲惫的宋朝奄奄一息的躺在后车座上,睡下去了。临睡前控诉:衣冠禽兽。路边儿上就开始开车,老子这辈子没这么丢脸过。

老司机艾伯特打着方向盘重新上路,刚吃完大餐的人浑身散发着懒洋洋的气息,脸上神情满是餍足,搭配上因愉悦而微微眯起的双眼,更加的……禽兽!

此时,在约克城堡里悠哉悠哉喝茶打牌等待训斥艾伯特的众位贵族们在长时间的等待中失去了耐性,询问暂时替代爱德华的新管家,到底艾伯特什么时候到。他们已经迫不及待要兴师问罪了。

新管家表示爱德华管家已经去接送公爵大人以及公爵夫人了。

先生们虽不如妇人般明显露出不屑,但也非常不以为然。各位夫人们则是非常坦然又十分优雅的表达她们的不屑以及对所谓公爵夫人的不认可。他们花了两个小时谈论一个公爵夫人应该行使的责任,应该具备的美德、美貌和高贵的身份。

当他们讲得口干舌燥并且解决掉三壶大吉岭红茶、两碟子点心之后开始烦躁,叨叨呱噪不已。当又一个小时过去之后,他们疲惫不堪,但是强撑着精神。

黛罗拉夫人非常的愤怒但是无力的指责——她明显太累了——“从伦敦到这里需要多少个小时?已经四个小时了为什么艾伯特还没到?他是故意不来的吗?倘若他做出如此怠慢无礼的行为,我们便可以完全不顾礼仪的登门质问!”

其实女管家挺想回问一句黛罗拉夫人,你们以何身份登门质问?

不过她只是雇佣过来的下人,没资格询问。便走开了一会儿去询问爱德华管家——她没办法询问尤金妮公主,因为她不像正在等待的众位先生太太们那样急于谴责艾伯特,她早就去睡了。

爱德华沉默了一会儿回道:“20年代的车速度总是不太尽如人意。”

便是这么一句话让所有抱怨的人都闭了嘴,其实这是他们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抱着要让宋朝意识到自己和罗斯尔家族之间巨大的差距进而知难而退的想法,他们强烈要求爱德华开着停放在约克城堡收藏室的一辆20年代的劳斯莱斯——那真的就是收藏品,谁还会去开这么老的车?

简单点来说就是装逼。

可惜失败。

他们没料到这么老的车虽然看上去逼格很高,但速度真心慢。尤其是那对夫夫开到半路还要来个不一样的开车方式,秀秀恩爱什么的。

一直到凌晨两点钟左右,艾伯特抱着宋朝进入城堡,当女仆和男仆们过来伺候的时候,他直接抱着宋朝回到以前自己的房间里先美美的洗了个鸳鸯浴,然后一块儿躺在温暖的床上拉起被子倒头就睡。

……也是累了。

一夜无梦。

至于等到了凌晨三点终于撑不住的朱迪夫人爆发般的责问女管家为什么人还没有来时,女管家说道:“已经睡下了。您要打扰他们的睡眠吗?”

在凌晨三点的时候打扰别人的睡眠是一件极度恶劣的事情,尤其是严格意义上来讲,艾伯特才算是主人,他们顶多是客人。客人去打扰主人的睡眠,这合适吗?

出师未捷身先死。

如果在场的几位先生夫人们学习中文的话,就懂得用这一句话来形容他们此刻的心情。

第二天大清早。

宋朝在城堡下面的大草坪上伸展手脚,锻炼锻炼身体。那是他每天的习惯,从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养成的每天早起锻炼的习惯,除了某些实在动不了的时刻——比如纵欲过度起不了床的时刻。

通常时候艾伯特会陪着他一起,不过现在这个时刻他还在睡。主要是昨天他累了一整天,从纽约回来就一直在清洗房子和被单,后来一路赶车直到凌晨两点多才睡。

早上的时候宋朝是蹑手蹑脚出来的,没遇到什么人,除了一些非常早起来准备早餐的厨娘们。跟她们点头打了招呼之后出来绕着花园跑两圈,又绕着城堡前面的加雷湖跑了几圈。不得不说,清晨的约克郡,空气非常清新,闻一下都觉得神清气爽。

一直到六点四十分的时候,本来只有宋朝一人的贝雷湖边开始出现了另一道粉红色的身影。宋朝驻足凝望,那道粉红色身影在慢跑,从湖的另一端向着这边跑过来。

看方向是从城堡处跑过来的。

粉红色身影越来越近,近到宋朝足以完全看清她的面容。那是个外国姑娘,高鼻深目,但是非常的艳丽漂亮。金黄色的长发和深蓝色的眼珠,身材非常高挑,比他还高那么一点。

最重要的是这姑娘穿着运动鞋,这要是平时穿着高跟他就不好意思站在人家身边了。

姑娘一身粉红色运动套装,难得的是一身粉红也难掩她强势的气势。宋朝看着她,莫名的想到了玫瑰。非常艳丽的、花冠硕大的玫瑰,浑身都是刺却更为吸引人,野性难训却美艳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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