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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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汉子的身边还有这一个带着头巾的妇人,她们的脸被海风皲的黑红,脸上却是挂着朴实而满足的笑容。

渔船近了,淡淡的腥味随风已经飘到了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难闻,孩子们已经是雀跃的跑向了离海更加近的的地方,老人们虽然不像是孩子那样欢呼,脸上的激动却也是显而易见的。

当渔船靠岸的时候,嘹亮的号子声响起来了,没有什么固定的音调,只是悠长无比,带着一些收获的喜悦和沧桑,听着却是振奋人心。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从云层中慢慢的露出来了真面目,有些耀眼,却是比不上远处的那些带着丰收喜悦的人的笑脸。

船舱打开了,各种鱼混杂在一起,虾蟹都装在筐子里面,在阳光下面熠熠生辉。

手脚麻利的人们已经是快速拿出来了鱼篓将各种海货分类了。

他们自幼就生活在海边,从小就开始和海打交道,做起来这些事情自然是驾轻就熟,毕竟,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技能。

所以,他们清楚的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的海货最是鲜美,他们也是知道什么时候海的脾气会变大,那个时候就最好不要再下海捕捞,他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他们每天都做着与海有关的工作。

远处,站在两个穿着捕快衣服的男子,显然是知道今天会有大批的渔民赶回来来,所以特地在这里维护秩序的。

海边的场面虽然是乱糟糟的,但是并发生争吵之类的事情,所以两个人也就干脆不理会,由着他们折腾。

春夏秋每个月都会有三次这样的“盛会”,渔民们打鱼回来,带来丰收。到了冬天则是每一个月只有一次。

“五月份的时候,鲅鱼最是鲜美,想必书博又让你带鲅鱼回去了吧!头?”两个捕快中那一个个子比较矮脸上却总是带着笑的方大同说道。

被称作“头”的那个男子叫做萧煜,不苟言笑。

碑廓镇只有六个捕快,萧煜就是六个捕快中的领头,碑廓镇中很少有人知道这个萧煜到底是来自哪里,只是知道萧煜过来的时候就是成为了捕快中的领头,一开始其余的五个捕快自然是不会服气的,直到萧煜展示了一些真本领,才令他们几个人心服口服。

现在萧煜作为领头已经是三年了,这三年,碑廓镇平平安安,人们的生活也是安安稳稳。

有人说,萧煜是从京城里面来的,和京城那个萧国舅萧家有关系。

碑廓镇里面的人却是不相信的,若是这个萧煜真的和国舅爷有关系,又怎么会来到碑廓镇呢?这里虽然安逸富足,但是也不过是一个小镇啊!

萧煜听到了方大同的话,点点头,简单的说道:“嗯。”

方大同显然已经是习惯了萧煜的不善言语,当即也并不怎在意,还是笑眯眯的说道:“他们六面坊中就数着董举人家的饭菜最是好吃了。虽然只吃过一次,肚皮却怎么都忘不掉了。”

碑廓镇的捕快之一董书博就是董举人的二儿子。

董举人在碑廓镇绝对是德高望重的,当年董举人二十二岁就在乡试中成为了山东州的解元,一时之间在碑廓镇可谓是风头大盛,但是之后却是不愿意去京城参加会试,只是在碑廓镇的绣针书院成为了一名教书先生。

十多年来,绣针书院也因为有了董举人在山东州也是变得鼎鼎有名。

如今董举人将近不惑年纪,却是已经教授了不少学生,所教学生为官的亦是不少,虽然都是五品以下的地方官,但是对于这个恩师却是敬重无比,每年年节都会送礼来表敬意。

董举人的大儿子叫董书凯,今年二十岁,如今虽然只是秀才,但是董书凯却是在六年前就考中的秀才,只是董举人想着儿子没有经历过什么,就算是考中了举人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就一直让董书凯在绣针书院读书,想着时机成熟了再去考乡试。

董书凯娶的是县令的嫡长女林氏,成亲两年,一直恩恩爱爱,到现在,林氏已经是有了五个月的身孕了。

董书博就是董举人的二子,今年十七,是碑廓镇的一名捕快,也是年纪最小的一名捕快。

当然,最令董举人的喜爱的还是他的女儿董淑婧婧娘,这个女儿从小就心灵手巧,最是体贴人,在家里面又是最小的一个,当然是受尽了宠爱。

开始,偏偏就是这样宠着,也没讲婧娘多么骄纵,反而是更加乖巧。

此时的婧娘若是知道自己的爹娘对自己的评价这样高,心中一定是有些羞愧的,重来过一世,要是自己还不明白爹娘哥哥的爱护,自己又怎么能够对得起这一次的重来呢?

十三年过去了,想一想婧娘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甚至是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有过上一世,当初明明是死在了皇宫里面,可是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却是在襁褓里面成了一个婴儿,然后爹娘还是上一世的爹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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