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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法医紧锁双眉,思考着。
尸体脸部碎裂的皮肤已经被他差不多全部揭开,里面黄绿色的皮下脂肪和发白的组织似乎要流出脓水来一样,神经网络在脂肪层下面若隐若现。
谢云蒙感觉自己的晚饭又快要出来了,他强行忍住,不让法医和身边的恽夜遥发现。
不过,现在恽夜遥也不要过,他也在强行忍耐上下翻腾的胃部,毕竟是第一次参与凶杀案,定力再好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感觉。
唯一不在意的应该只有新来的法医了,人家的专业素质摆在那儿是没办法否认的。
等初步检验全部完成之后,法医站起身来说:“现在可以让人把尸体抬走了。”
“好。”
谢云蒙立刻唤来门口待命的警员,进行尸体的搬运工作和浴室内的收尾工作。
“还有,”年轻的法医面朝谢云蒙,依然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你要给我安排一间专用的尸检工作室,所有设备总局应该已经运到你们这儿,我需要通宵工作,所以请你立刻安排。”
“没问题,工作室早就准备好了,我们这儿稍微懂一点法医知识的警员也会随时待命,听候你的吩咐。”
说完,谢云蒙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让出道来,年轻的法医没有任何耽搁,径直向门外走去。
刚走了两三步,却被恽夜遥喊住了,他问:“抱歉,一直没有问你的名字,请问你叫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年轻的法医停下脚步,顿了顿,开口回应:“莫海右。”
“?!”
第七十四章 回忆篇七:爱与不爱
我今年都二十八了,却还没有交往过一个男朋友。
不是我不吸引人,我有着非常美丽的外表,身材曲线也相当吸引人,至少我身边的人都是这么说的。
也不是我一穷二白,什么都要别人帮助,我有着优渥的生活条件,父亲是某集团公司的董事。
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他们宠我、爱我、包容我,不论我想做什么,只要父亲能够帮我的,他都会支持我。
因此,可以说我真真切切是一个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孩子,是一个掉进了福窝里的宝贝。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我的字典里第一次出现了伤痛和绝望这样的词语。
但它们只是暂时的,父亲深爱着我和母亲,母亲走后,他用全部的身心来弥补我的伤痛,所以我很快又变成了一个无比快乐的小天使。
我本来以为,这一切会永远持续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认识了他:一个高大,英俊,目光灼灼的美男子。
他有一种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气质,如同三界之神,上天的宠儿。
我一向心高气傲,对另一半的要求极高,从来不会因为男人英俊的外表而忽略他们的能力。
可是,他却成为了一个例外,我几乎是一见钟情,把以前在意的门第和身价都抛到了脑后。
那一年,我刚满二十一岁,他已经二十九岁了。
当时,他过得不好也不坏,正在为自己的事业到处奔走,而我成了他的贵人,一个有能力帮助他,为他投资的贵人。
需要帮助的人总是会主动靠近那些可以帮助他们的人不是吗?何况我还对他有意。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出来,我只知道很快,我们便成为了朋友,不算普通,但也并不能够亲近。
可是,那个时候我的世界已经为他而改变,不再随性,变得透亮——透明和漂亮。
透明是因为在他面前我完全无法掩盖自己的心意,而漂亮是因为我无怨无悔没有道理的爱慕。
再后来,父亲知道了这件事,父亲没有对我的爱情说什么,只是问了一句:“他爱你吗?”
“我……不清楚。”我的回答含糊其辞。
其实,我是清楚的,他不爱我,虽然没有明说,但我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
为什么说我可以看出来呢?
因为自身条件的优越,我几乎领略过各种各样爱慕甚至迷恋的眼神。
但是他的眼神里什么也没有,没有一点我想要的东西。
我不是说他在利用我或者他不喜欢我。
你们要知道,喜欢不等于爱,喜欢有各种形态,但是爱却只有一种。
我相信他是感激我的,相信他待我如妹妹,更相信他当我是知己。
可是爱,的的确确在他眼里是没有的,他眼眸中爱的焦点永远都在那不知名的远方,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把它调到眼前。只能用更多的付出来换取那没有爱的关心和关注。
我不能够告诉父亲,如果说了实话,父亲一定不会再为他投资一分钱,所以我得瞒着。
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他有着一份不同寻常的初恋,那个女人可以说是他一生所爱。
‘所以他并不是不想爱我,而是我晚了一步。’我这样安慰着自己,同时时时刻刻害怕着那个女人会突然出现在眼前。
除此之外,我们相处得还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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