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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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错,就是东郡。在这群地地道道的脑残米分看来,谨欢拿下大梁,魏国破国那都是必然之事,什么魏国,日后不过是秦国的东郡罢了。

什么,你说现在大梁城还没有破?呸,你懂什么,早晚的事情,急什么急,还是先写奏章回去为公主殿下表功要紧。

先前他们还没有动身从咸阳出发的时候,朝堂上因为“赵晋”身份揭露一事而引起了轩然大波,若非如此,他们此次也不会多出那么多眼高于顶的同行之人。不过想想他们这些人到了大梁城外可能会有的遭遇,一路上生了不少闷气的众人心里又开心起来。

呵呵呵,公主殿下是那么好怼的吗?她要是那么好怼,为什么天天拿儒家撕着玩儿的韩非从来都不敢撕她呢?要知道这一位可真是“只要嘴里糖不断,就敢撕天撕地撕空气”,就连法家自己人看到韩非都打怵,嘴炮太强,不敢惹啊。

一群傻叉,等着去吃瘪去吧。

幸灾乐祸完了之后,陆陆续续就有各种夸奖谨欢的奏折如雪花一般飞回了咸阳。

嬴政看着这些奏折,那叫一个高兴啊。

哈哈哈哈哈,这一个夸得好,做得好下回给你升个官。

哦哦哦哦哦,那一个写得也很妙嘛,干得好也给你升个官。

嬴政在心里爽过了之后,就把这些奏折都带到了朝堂之上,神情冷肃,面上好似毫不在意,实则心里的小人已经跳起了舞。

“这是去了魏地的各位官员们写的奏折,众卿不妨看看。”

奏折很多,内侍们依次分发下去,基本人人手上都有一本。嬴政端坐在王位之上,还不忘提点身边的扶苏,“扶苏,你看他们的表情变化,喜者,惧者,惊者,疑惑者,都要记清楚,知道吗?”

分发下去的折子,全都是往死里夸赞谨欢的,可要说通篇都是空洞无物的溢美之词吧,还都不是。这里面详详细细地叙述了他们到了魏地之后的所见所闻,大军经过之时的所作所为,以及当地百姓对于秦军和秦国的看法。纵然各有侧重,但是有一个中心思想是贯穿全文,乃至于所有奏折的,那就是——

“大王,公主此举大善,更是为我大秦立下大功啊!”甘罗一唱三叹,大声咏叹道。

旁边的李斯暗自扼腕,倒霉催的,谁让他拿到的这份奏折比甘罗的厚一点呢,结果就多了这么一会儿工夫,就比这小子慢了一步,这可是拍大王马屁的最好机会啊!谁不知道要讨大王的欢心,不用死命地去夸奖大王,只需要往死里去夸奖公主殿下就好了啊!

哼,算了,看在公主的面子上,不和这个小白脸计较!

李斯同样跨出一步,深深鞠躬道:“若五国百姓都如魏地,待到平定天下之时,何愁我大秦不得民心呢,公主殿下此举,不仅功于当下,更是利在千秋啊,自此之后,我大秦美名当可传于……”

要不说甘罗的脸皮还是没有李斯的厚呢,瞧瞧这老小子洋洋洒洒,口绽莲花,这一通歌颂的,就差把谨欢给拱到圣人的位置上去了。

王座旁边的扶苏暗暗地拉了拉亲爹的袍袖,“父王,我怎么觉得李大人说得有点……”这架子好像架的太高了啊?

听得正高兴的嬴政突然惊醒了过来,也是哦,李斯怎么说了这么多好话,难不成这老小子别有所图?想到这里,嬴政看向李斯的眼神登时就变得不善起来。

说得口干舌燥还不愿意停下的李斯立刻就觉得后脊梁发冷,哎,他说错话了吗?

第109章 大秦长寿

李斯说错话了吗?当然没有啊!作为一个合格的宠臣,李斯说话的水准,那是绝对不用怀疑的,只是这厮谄媚的态度让嬴政巨巨心里又不爽了而已。

那是我姐,我亲姐,寡人的!不用你这么献殷勤!

不过嬴政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不过是一时之间想歪了,想想李斯对韩非那殷勤小意的德行,切,嬴政都不稀得笑的。

有甘罗和李斯带了头,剩下的那些完全忠于嬴政又或者是自己佩服谨欢的纷纷发言,表示大王一定要好好嘉奖公主啊,公主多么劳苦功高啊巴拉巴拉之类的,反正嬴政是越听越得意。

至于说那些被赶走一批如今在朝堂之上彻底沦为弱势群体的反对派?这一份份内容翔实的奏折也足以让他们老老实实地闭嘴,要他们夸奖谨欢,那比杀了他们还难,但是让他们借此继续抨击谨欢的话?

这他么更难啊!

怎么抨击,拿什么点抨击,还用女子这个身份不成?可是除了这一点之外,谨欢身上根本就找不到可以被抨击的点啊!

哦,还是有的,终于有脑子还能转的人想出来了。

他义正辞严,一脸的义愤填膺,愤慨道:“大王,公主此举意在收买人心,此乃不臣之心啊!宣太后之例尚在眼前,大王,您可万万不能被迷惑啊!”

“啪啪”,两声清脆的声音同时传来,嬴政和扶苏脸色俱都黑如锅底,父子二人也同时扔掉了手上的东西。

不待嬴政发力,扶苏又主动开怼了。而且这孩子跟喜欢长篇大论的韩非还有点不同,他汲取了韩非和甘罗以及谨欢的多家之长,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嬴政。

“吾倒是不知,徐大人竟这般一心为国。”扶苏只这一句,便可以说是诛心之言。一句杀敌,莫外如是。堂下跪着的徐大人立时脸色苍白,两股战战,汗透重衣。

作为这个国家如果不出意外,那么应该是板上钉钉的继承人,对一个大臣说出这般质疑的话,这代表着什么?若不是此刻还在朝堂之上,这位徐大人只怕两眼一翻,就要晕死过去了。

众人暗暗打量着上方站着的小小少年。

秦王室崇水德,尚黑,就算谨欢私下里总是打着他年纪小的名号让扶苏多穿一些嫩一点的颜色,可是在这朝堂之上,扶苏还是和嬴政一下,一身玄衣,越发衬得扶苏肤色白皙,青葱玉立,面容俊美。

只是面无表情,你无法看出来他此刻到底是喜是怒,唯有从彷佛深邃不见底的双眸之中,才能窥探到一丝事实的真相。在这一瞬间,所有人心里都生出了一种明悟来。

一直以来,他们都认为扶苏公子不似大王,然而直至此刻,他们才赫然发现,这个对他们而言完全陌生的,冷然的,如高山寒冰不可亲近的公子,的的确确是大王的亲生子,纵容貌不那么肖似,然而脾气秉性,与嬴政完完全全是如出一辙。

他可以礼贤下士,可以温柔可亲,可以小小年纪就成为众人心中翘首以盼的温和明主。

他也可以冷酷无情,利言伤人,成为下一个接班的大魔王。

朝堂之上立刻便呈现出了两极分化之势,一部分人欢欣鼓舞,雀跃之情可说是溢于言表。而另一部分人沉默不语,垂头丧气,颇有种如丧考妣之感。

嬴政高高在下,看着百官的众生百态,冷笑了几声,领着扶苏,拂袖而去。

见到嬴政这般举动,先前喜者越喜,而悲者越悲,眼见前途无望,甚至有一两个心理承受力差一点的,当堂痛哭起来,哪里还顾得上半分的所谓士大夫气度。

甘罗和李斯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几分了然。所谓狗急跳墙,不得不防,大王和公子之举,必定会令某些人心生不满,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会做出什么,就不可预料了。只是再不可预料,只要他们还在,这些事情就必须在可以预料的范围之内。反正大不了,直接杀了便是,起了叛国之心的人,如何留的呢。

而这些所谓的有才之人,在他们眼中看来,和地里的韭菜也差不多,割掉一茬子,总会有下一茬子长出来的。当然了,他们两个高高在上的上层阶级是怎么知道韭菜这种东西的,这个过程就比较清奇了。

所谓“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平民无故不食珍”,一般来说吧,像李斯他们这个级别的,是不会吃猪肉的。除开其他原因,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时候的猪,是没有阉过的。这年头啊,不阉割的动物本就长得慢,尤其猪,不阉了的话,不仅长肉慢,就连肉本身都会带上一股子腥臊之味,所以上层阶级一般是不会主动吃猪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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