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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真的。”孟昶青半蹲下来,与穆风平视,一脸真诚地说道:“我绝不会成为你的后娘,所以不如和解,也免得阿可为难,怎么样?”

穆风毕竟年幼单纯,哪里想得到没有后娘还会有后爹,犹豫了片刻,点点头道:“那好,只要你遵守誓言。”

“那是自然。”孟昶青微笑:“说来,我那里有一柄剑,剑身轻薄,正适合你用,要不要跟我去看看?”

☆、第117章 心迹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孟昶青轻而易举地扭转了穆风的态度,顺利地把自己欺负孩子惹怒林可的这一页给翻了过去。

但他和穆风之间的关系缓解,整个云阳的氛围却骤然紧张起来。风雨欲来风满楼,一切都以战备为优先,云阳厉兵秣马, 等待即将到来的一战。

但林可估算错了许多事情。一是北齐军来得比情报中更迟一点,二是他们根本就没走白沟河那条路。

北齐军从中山、河间一线长驱直入,轻而易举地击溃白耳军, 突破了襄平城这一点后, 后面就是大平原, 防守难度极大。林可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 只觉得有一股寒气顺着脊梁骨攀上来:“这不可能。”

襄平、高唐和南皮互为犄角,建国以来就是军事重镇,有长城作为依仗,又是墙高城深、重兵防守, 绝无可能在短短半月内就被攻破。

“白耳军内出了什么事?”

林可在房内反复踱步:“全灭,这样一支强军怎么可能莫名其妙地全灭?北齐已经强到这个地步了吗?不可能,其中一定有什么猫腻。”

“姓孟的。”

她沉声问道:“你拿到什么情报了吗?”

孟昶青皱眉:“现在那里的情况十分混乱, 我的人即便活着,也不一定能这么快将消息传出来。”

林可深吸了口气,将情绪稳定下来:“李飞,三子, 明晨, 十一, 小二,你们有什么看法,都说一说。”

“北齐军势如破竹,如今我军士气是个问题。”李飞道:“不管白耳军是怎么败的,我们最好都找个过得去的理由,比如有内奸什么的,让苟丕去军中宣传,无论如何,不能让儿郎们未战先惧。”

许三子微一点头,随即说道:“北齐军既然从那个方向打进来,应该是要对天水动手。天水城破,他们就可以获得大量补给,然后直取京城。”

“若真到了这一步,天子不会死守京城,定会往浙南去。”孟昶青道:“大楚不至于灭国。”

大楚有足够的战略纵深,腾挪闪躲中续个几年命还是能做到的。但京城被攻破,等于打断了大楚的脊梁,而且改漕归海之后,京畿新建了一个粮仓,若是跟天水的两仓一起毁了,那损失实在是太大了。

“天水守不住。”林可很肯定地说道:“足足十二个城门,城内守军却只有三千余人,又没听说有什么出色的将领。”

闻言,谢中奇的身体微微一颤:“那……若云阳军前去增援呢?”

“或许可以”

林可这才想起谢中奇在天水住了多年,对自己的父亲未必还有什么感情,却割舍不下这座宏伟美丽的城池。她顿了顿,有些艰难地说道:“但是……”

“保不住的可能性很大。”

孟昶青接着她的话说下去:“北齐军没有十足的把握,不会选择这条路线进军。依我所见,他们一定在天水做了某些安排,贸然前往天水,绝不是什么好主意。何况就算要守,也应该守京城,一是京城的位置更好,二是有了勤王的功绩,云阳日后能做更多的事情。”

李飞点点头,表示同意。许三子却有些不满,出声质疑道:“说得倒是轻巧,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说改漕归海了,但天水这些年还是存下了不少粮食财物,难道就这么白白拱手让给北齐鞑子吗?”

众人说法各异,意见不一。每一种听上去都有道理,但不到最后,永远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正确的选择。

上辈子读三国演义,对袁绍多谋少决这个缺点很不理解,但轮到自己,林可才发现做决断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生于狐疑。

最后扫了谢中奇一眼,林可心中说了声抱歉,便扬声开口:“我们不去天水。”

“我们往东北方向去。”她斩钉截铁道:“若天水在半月之内破城,我们直接去京城;若天水能坚持超过半月,我们就中途转道往西。”

许三子一愣:“往西?”

“去襄平。”林可冷冷道:“抄鞑子的后路。王小二!”

听到自己被点名,王小二立刻站起身来应了一声。

林可冲他点头,随即郑重道:“你率福广记往京城去,若有丝毫不对就送天子南下,天子的安危十分重要,你一定要亲自护卫左右。记住,天子就是死了,也不能落到北齐手里。”

这是想乘乱劫持天子,且万一时要弑君的意思,王小二却半点没有犹豫,反而因为林可的信任而双眼闪闪发亮,掷地有声地回答道:“是,大人。”

“北齐就是纸老虎。”林可弯起唇角,环视众人一圈,直到他们眼中都恢复了自信的神采,才开口一字一句道:“有我在,云阳便战无不胜!”

她的意气风发感染了每个人,那从容不迫的气度令所有人都是精神一振,许三子哈哈大笑:“就是,怕个鸟啊!谁都别跟我抢,我定要将那北齐王爷什么拖把、扫把的脑袋扭下来当尿壶!”

北齐仍是强敌,但云阳军众人已不再有先前的忧虑与隐隐的畏惧。在讨论细节之后散会,林可轻轻吁了口气,看向孟昶青,有些意外道:“你不走吗?”

窗外下着小雨。内院之外守着两个士兵,一动不动地站在雨帘之中,像是两尊沉默的雕像,水滴溅在甲叶上,似乎能够听见那清冷凛冽的声音。

孟昶青收回视线,笑了笑,却是轻声感慨道:“几年前,我无论如何想不到,你竟能建成这样一支虎狼之师。”

林可沉默片刻,开口说道:“白耳军都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败在北齐军手上,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其实这一战,我未必有多大的把握。这些话我不能跟别人说,姓孟的,你能耐大,要是我败了,你能不能把我的尸首找回来,一把火烧了,把骨灰撒在海里。”

孟昶青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发现她是认真的,面无表情地转过头,没答应,也没说不答应。

“我心中从来没有家国天下。”他忽然道:“八年,做这一切,其实只为了复仇。”

林可微怔。

孟昶青垂眸,缓缓地、平静地说道:“我那时候年纪还很小,亲眼看着爹娘被乱民杀死,娘将我藏在床底下,她那时身上脸上全是血,临死前很努力地想用尸体将我盖住。但是不行,流民们将房间里的每一寸都搜查过,我根本藏不住。被拖出来之后,他们嬉笑着说我皮肉嫩,要将我吃掉。我很害怕,挣扎着逃开,没往门外走,那根本逃不了。于是我趴在娘的身上,一口咬下她的耳朵,一点点嚼碎了咽下去——”

他大半张脸都隐没在冰冷的昏暗里,勾起唇角,露出一个说不出什么意味的微笑:“他们觉得有趣,说我天生就该是他们这一拨的,于是没吃我,我从此也成了一个流民。第一天,我想我定要找个机会杀了这些害我家破人亡的仇人。第二天,我很饿。到了第三天,我饿得实在受不了了,跟他们一起冲进一个庄子,杀了里面的人,抢吃的,抢喝的,遍地都是血,好不容易拿到一块脏兮兮的糕点,把东西吃下去的时候,我却忍不住吐了。阿可,你想不到我那时有多绝望,吐了那点东西,我说不定活不过第二天。但我实在忍不住,只能一边哭一边吐,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杀了个比我还小的小姑娘,因为她的荷包里藏着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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