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 / 2)
明天是腊八节,洪烨上午的时候就给秦深打了电话,说是明天一大早会带着大锅的腊八粥到客栈门口来送粥,说是以前给山里面的居民送粥都是端进去的,太麻烦了,今年就借客栈门口用用。
只是借个地方而已,秦深当然同意啦,就算是进一步借客栈的锅灶熬粥,秦深也是会答应的。同意之后顺势就问了需不需要准备什么东西,比如锅碗、桌椅板凳之类的,洪烨说不用,要是真要准备秦深可以以客栈老板的身份熬粥给居民们送粥。
山民们吃了秦深的粥,承了他一份香火情,以后客栈里的人要进山干什么不会受到为难,比如再挖一棵树什么的……
秦深这才特意晚上就开始煮粥,就为了明儿一早给山民们送粥。
这个山民,肯定不是普通人类啦,而是住在山上的其他居民。
白荡山横贯东洲市,开发利用程度很高,因为它本身就不是什么广袤无垠的深山密林,海拔高度也算是可以,很难阻止人类探索的脚步。像开发利用好的地方兴建别墅、度假村、森林公园等等,遍布人类的足迹,红叶镇这一片在白荡山属于较落后地区,又因为东洲市的母亲河源头在山里,为了保护水源,政府禁止开发,所以保持了原生态。
人类的足迹多了,大山本来的居民就不得不一再搬迁,以前还有野猪野兔出没,现在能够看到蝈蝈、蟋蟀、癞(蛤)蟆还要归根人类环境保护得不错。
秦深反正没有见到过多少山中居民,所以,明天会有人来吗?
“不是还有猴子,有穿山甲,他们肯定会来的。”章俟海让秦深别想那么多。
一个姿势保持时间太长了不舒服,秦深翻到床上,摊开手脚仰躺着,一只手还搭在章俟海的大腿上,“昂,不想那么多了,洪烨可是白荡山的山神耶,里面住了什么人他肯定知道。”
“对。”章俟海按住秦深乱动的爪子,文件已经看完,他关掉了平板,低头看笑着看秦深,给了他一个解决漫漫长夜最好的建议,“宝贝,做吗?”
秦深猛点头,“来来来,让你的爱来的再猛烈一些,燃烧吧宝贝。”
关灯喽~
第二日折腾了小半夜的秦深被洪烨一个电话吵醒,他带着人过来送粥了,邀请秦深来啊,再晚可就要错过今年腊八节最热闹的时刻了。
秦深坐起身看了一眼窗户,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特意留了一条小缝隙,就是看看天色准备早起的,可他没有想到会是这么早!!把自己重新摔到床上,秦深的脑袋埋在被子上用力蹭了好几下,哼哼唧唧不想起。
章俟海顺顺他后脑勺上的头发,“别让人等了,起来吧,我和你一起去。”
“大冬天的,起早简直是噩梦。”
特别是南方,在南方阴冷天大清早出门的都是英雄,是要去拯救世界的。
洪烨已经带着人到了客栈门口,摆起了阵仗准备送粥,秦深怎么好意思让人等,从床上爬起来,急急忙忙洗漱穿衣,裹着厚厚的羽绒服,把脑袋埋在宽阔的领子里走出了客栈。
离开了客栈内舒适的温度,被扑面而来的冷气冻得哆嗦了一下,秦深把脖子往羽绒服里埋得更里,才在外面站一小会儿的功夫,头发、睫毛上就沾满了雾水。
今天起雾了,浓浓的大雾。
水边雾气更是浓重,红叶镇临水,已经被大雾彻底笼罩住,站在客栈门口往小镇的方向看,黑白交替时,只有从客栈这边一路延伸到小镇的路灯灯光指明了方向。
路灯用的是太阳能发电,自己有蓄电装置,非常环保。
和平路尽头、客栈门口这边,洪烨带着自家店里面的伙计摆好了一张桌子,拎着一个大大的保温桶到桌子上,保温桶半人高、圆胖圆胖的,不锈钢质地,厚实的桶身和桶盖一看就知道保温性能极好,同样的大桶在桌子边还有四个。
一共五个桶,秦深走过去看了一下,一个桶可以装八十斤的粥,咋舌不已,送的掉?!
第77章 白荡山大集
一场大雾笼罩住了大半个东洲市, 山区中雾气更大,只能够看清身周三四米的距离。秦深缩着脖子凑到洪烨的身边, 跺着脚, 让变得冷冰冰的脚丫子暖和起来, 出来的时候不注意,脚上就穿了一双毛茸茸的拖鞋。
相较于恨不得把自己从头包到脚、不露出一点儿皮肤的秦深, 洪烨就穿得轻便多了,某高端品牌灰青色运动服一身, 脚踩运动鞋,手上戴着运动手环,不像是来送粥的,更像是来晨练的。
“这么冷, 雾这么大, 会有人来拿粥吗?”秦深暂且抛下客栈老板的身份,用生活在白荡山山脚下普通人的视角说话。
洪烨忙着呢,没功夫给秦深白眼, 他的手搭到了保温桶的卡扣上,一声清脆的“咔哒”声,保温桶隙开了一条缝隙, 待一阵腾腾的烟雾散去一些,他凑近了往里头看看, “不错,今年的味道也很正,待会儿就可以送粥了。”
秦深在身边剁手剁脚, 洪烨想忽视这个大活人都难,扭头迎上“好奇宝宝”的眼神,他的一双眼眼缝略长、不是很标准的杏眼,和丢丢的一样,认真地看着谁,很难让人拒绝。
洪烨说:“经营客栈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你怎么还拿老眼光看待事物。”
“没办法,用新眼光看世界的时候也要让我有这个概念才行,没有概念,新视角还不如老眼光有用。”
“……那我给你解释。”听秦深这么一说,好像有些道理的样子。
“嗯嗯。”秦深期待地点点头,很好奇呢。
洪烨正要给秦深细细说起白荡山内的情况,迷雾中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好似从四面八方传来,在昏暗中令人毛骨悚然。
秦深突然想起了一部名叫《迷雾》的电影,电影中被迷雾笼罩的小镇迎来了各种怪物,残肢与血浆齐飞、尖叫与恐怖为伴。忍不住往客栈门口挪了一步,凉从脚起,脚尖在拖鞋里面蜷缩,他觉得有凉意从脚心蹿上了后背直达脑顶……
“来了。”洪烨莞尔一笑,将保温桶的盖子彻底打开,拿起来放置在一边的勺子,原地活动了一下颈、肩,要开始干活了。
迷雾中,四散的声音集中了起来,有个庞大的身影逐渐靠近……
秦深想提高了嗓门喊郭跃他们出来,那个庞大的身影彻底“挣脱”了迷雾走到了大家的视野之中……一群红毛松鼠,最大的头尾算在一块不过成年男子小臂长,小的还趴在父母背上。
二三百只大小不一的松鼠聚在一块儿,再可爱,也要惊悚一下了。这些松鼠是一个品种,毛色棕红,有蓬松大尾,竖起来的三角耳朵尖上有一戳长毛,黑亮灵动的眼睛注视着洪烨,敬畏而孺慕、虔诚又随和。
从松鼠群中走出一只体型中等的松鼠,他的个头不是最大,但毛色鲜亮如火,耳朵尖上的两撮长毛如同跳跃的火焰,他口吐人言,是有些尖细的中年男声,“山神大人好,我带着孩子们过来讨些粥喝。”
“哈哈,你们今年比猴子来的早,赢过他们了啊。”洪烨熟稔地和松鼠首领交流。
松鼠首领傲娇地挺着胸膛,提起那些叽叽喳喳、没个安分的猴子语带不屑,“一群倒霉猴子,上一年让它们抢了先,是因为天气不好,我们赶路来迟了。今年可是早做准备,肯定比它们早来。”
“恭喜重新夺回第一的宝座,让孩子们都把碗拿出来吧,喝粥了。”洪烨拿着大勺在粥桶中抄了个底,浓稠的味道在湿润的空气中逐渐扩散。
秦深抽了抽鼻子,总觉得粥香中带着些许苦涩,两者叠加在一块儿,就没有那么美好了。
松鼠们却是吃惯了这个味道,一年一次,还挺惦记的。就见它们不知道从哪里掏出很多木头的小碗,每一个碗如同中等的西红柿那么大,松鼠用两只手握着。
在小桌面前排着长长的队伍,松鼠们做好准备之后,洪烨已经从桌子后面绕了出来,舀满勺的稠粥,往小碗里面倒,粥满而不倾倒,分寸在他手上拿捏的极准,呼吸间五六只松鼠已经领到属于它们的那一份腊八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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