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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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飞飞傻眼。

…………………

申城。

别称魔都。

共和国最华丽的城市。

就如世界上另外几座大都市,不只光鲜亮丽,也藏污纳垢,有繁花似锦的高楼大厦,也有既脏又乱的犄角旮旯。

乔家塘、高家浜便是以脏乱差著称的城中村,就坐落在申城庞大的城区内,遍布着三四层的筒子楼,拐拐绕绕的弄堂错乱交织,如同蛛网,初来乍到的人,多半得迷路,仅有一条贯穿东西的小街,格外热闹,也格外的乱。

低矮破旧的楼,脏兮兮的路,贴满乱七八糟小广告的电杆,以及人们头顶上私接乱挂的线,一个人突然被扔进这里,很难想象是身在魔都。

小饭馆、小超市、小发廊、小诊所,小街两侧挤着各种店面,不过脏而破的招牌和内部环境,令讲究的人望而却步,好在,住高家浜的人,无论外来务工的,亦或本地土著,大多不怎么讲究。

他们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

唯独一家刚开没几天的花店,与小街整体环境格格不入,兴许是重新装修过的缘故,显得干净整洁。

生活在这里的人,路过花店,要么撇嘴,要么皱眉,甚至有人直言花店老板脑子有问题。

住在这里的外来务工人员谁有闲情逸致买花?

那些身为包租公包租婆的本地土著,秉承着申城人精打细算的优良传统,也不会把钱花在中看不中用的花花草草上。

来这儿开花店,铁定赔钱。

路过的人在心里腹诽之际,花店的门开了,一个身材窈窕的清秀女孩,一盆接一盆往出搬花,整齐排列在店面前,向路人展示。

忙活完的清秀小姑娘抬手抹掉额头上的汗珠,以川味浓郁的普通话冲店里喊:“娜姐,你看这么摆行吗?”

店里,正蹲下来修剪花枝的娜姐转脸望向店门外,几个恰巧瞥见娜姐正脸的路人不禁恍惚。

有人在心里惊叹:尤物!

娜姐不是别人,正是随沈浩一同消失的娜莎,就算她把金发染成黑发,就算用化妆术掩饰原本倾国倾城的容颜,就算还戴着黑框眼镜、穿着宽松衣服,无法改变天生的妖娆媚骨,依然诱人犯罪。

不远处的小饭店,七八个衣衫不整的城管走出来,一个尖嘴猴腮的瘦子无意中瞥见站在花店门口的川妹子,赶忙拽了拽身边腆胸迭肚剔牙的胖子,压低声音道:“头儿,快看,花店门口那妞儿不错。”

胖子瞅了瞅川妹子,再瞅瞅摆在花店外面的二十多盆花,小眼睛一下亮了。

第二百零三章 虎落平阳还是虎

满庭芳。

花店的名。

了解宋词的人,多半瞧着眼熟。

采桑子,蝶恋花,满庭芳,沁园春,都是词牌名。

这店名是沈浩随口所说,娜莎就记在心里,最终把“满庭芳”仨字做成醒目招牌,挂在小店门头上。

招牌挂出来时,沈浩哑然失笑,笑到最后,表情变得特无奈,想到一句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这里的意,指情意。

美人的情意和美人恩一样,难以消受,一个又一个情人红颜出现在生活中,千里之外苦苦期盼他安然无恙出现的小妮子,会怎么想?

二楼小窗前,沈浩仍在为这个问题忧心,说白了,他这敌人眼中的腹黑枭雄情场浪子终归不够无耻。

娜莎,救过他两次,每次都是把他从死亡线上硬生生拉回来,恩同再造,在他心中的分量,不比师兄李乐天轻多少。

讲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他,没法无视她的情意和付出,何况娜莎真的很迷人,是那种男人抗拒不了的尤物。

若非他定力远超常人,早就意乱情迷。

顺其自然,一切随缘。

思绪万千的沈浩很欠揍的叹了口气,转念想到目前所处的窘境。

那场令他命悬一线的围杀已过去整整三个月,三个月来,绕了大半个地球,甩开了一切危险,也完全脱离了之前的生活轨迹,蛰伏在这座拥有两千多万人口的大都市,熬过一天又一天,身体状况却始终没有一丝一毫转好的迹象,得靠娜沙的保护,苟活于世。

情何以堪!

沈浩眸光微凝,显露些许无奈。

这算不上多愁善感,再怎么强大的人,终归是人,不是神,总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更免不了七情六欲带来的烦恼。

心事重重的沈浩转过身,看着经过娜莎精心布置的房间,这栋有些年头的临街店面,二楼已被娜莎隔成两室一厅一卫一厨。

一尘不染的房间,谈不上奢华,却很温馨,可以说,娜莎把房间布置的没有一丝瑕疵,任意一个摆件或墙上的一幅挂画,都能体现娜莎追求完美的性格,和不输于顶尖设计师的审美。

有家的感觉。

沈浩暗暗感慨。

“妹子,你这已经属于占道经营,我可是有权做出处理的,你说这么办吧?”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沈浩思绪。

沈浩的目光透过玻璃窗往下看去,花店门口,娜沙雇用的川妹子小梅彷徨无措杵在一群城管面前。

“把咱们的车开过来,这些花,全都装车拉走。”胖队长板起脸背着双手摆足官架子发号施令,马上有人屁颠屁颠跑向几十米外那辆执法用的小皮卡。

“别,别,大哥,我不是故意的,我现在就把花搬回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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