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2)
有了稳定的渠道,霍笙就不收其他人的衣裳来做了,免得出现意外被人逮到把柄,得不偿失,赵卫东的腿在渐渐变好,走路也不再是一瘸一拐的,不过,这几天他似乎很忙,霍笙几乎都见不到他的影子。
一天半夜,霍笙睡的迷迷糊糊,听到院子门响,她披着衣服推开窗看了看情况,夜色中他看清是赵卫东回来了,这几天早上霍笙要去上工,不是赵卫东走的早就是霍笙走的早,晚上赵卫东都是半夜才回来,两人已经好几天没碰上面了,赵卫东似乎是背着什么回来了,霍笙点了油灯,抓了件衣裳披上,推开门。
“赵卫东?”
“哐啷”的一声,赵卫东把手里的东西放下,用纱布盖好,转头道:“吵到你了。”
霍笙摇了摇头,“没有,就是这几天见不到你,我有事情和你说。”许是才睡醒,霍笙的声音迷迷糊糊的。
“有什么明天天亮再说,黑灯瞎火的,你赶快进去,别在我面前晃。”黑乎乎的夜里赵卫东说着就去水井边拿盆洗脸去了。
这大半夜的口气硬邦邦的,要吃人似,霍笙不明所以,她就站在门口,哪在他面前晃了。
她回屋把油灯搁在了桌上,脱下披着的衣裳,躺回床上。
这边赵卫东摸黑回了屋,倒是没睡,他心道,这个女的太没防备心了,穿成那样大半夜的抬着一盏小油灯,单单薄薄的,她想干什么,是想让他犯错误不成。
赵卫东搓了搓脸,把刚刚霍笙穿着浅蓝色睡衣的样子驱逐出脑海,他把油灯点燃之后坐在床边,拿过放在枕头旁边的两本书。
是霍笙送给他的那两本,赵卫东翻到了之前看的位置,他用树叶夹着做书签,寂静的屋里,唰唰的翻书声响了一会,赵卫东翘着二郎腿把书合上,瞅了一眼窗户,见霍笙的屋里没了光亮,他摸着书壳,把书压回枕头底,抚了两下枕头,靠上去睡觉。
睡得最晚的起的最早,霍笙起来的时候,赵卫东已经坐在屋檐台边忙活,昨晚听到声音,霍笙就知道他应该是带了什么回来,但猛的看到霍笙还是有些惊住。
满满的一盆切好的生肉片,肉片肥瘦相间,颜色分明,看着极其的新鲜,此刻赵卫东正撸着袖子往盆里加调料,他倒了一些辣椒粉进去搅匀,一整盆肉红通通的,调料的味道淡淡的飘荡在院子里。
霍笙穿着拖鞋,脚趾白生生的带着樱粉,她有些迷迷糊糊,这赵卫东是打算今天做一盆肉吃吗?家里算上她就四个人,能吃得完吗?
“锅里有刚好摊好的高粱饼子,你沾着旁边碗里的野蜂蜜吃。”赵卫东抬头看了霍笙一眼,然后继续手中的活,的把调料都抹匀了才能腌得入味,味道才会好才会香。
“恩,好。”霍笙去水井那洗脸,水井旁边的瓜苗顺着篱笆爬得密密麻麻,结着四五个手指大的小嫩瓜,瓜顶的花还开着,看着很喜人,要是摘了,连着瓜花一起煮骨头汤,肯定特别甜。
霍笙伸手戳了戳嫩瓜苗,惦记上了赵卫东打算养大了用来喂猪圈里两头猪崽的瓜。
没戳几下又听到了那边赵卫东的声音,“回屋去把鞋穿上,脚趾露出了。”
霍笙:“……”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趾,撇撇嘴,没吱声,露就露了,又不是封建社会,裹小脚,她又不怕人看。
赵卫东一手都是红通通的辣椒和调料,这辣椒不是很辣,费得很,下次得换辣的,他拿了只筷子点了点盆里的调料,尝了味道,又加了一点盐进去搅拌匀了,回过头看到那人还穿着拖鞋露出白皙的脚后跟,赵卫东站了起来,“霍笙,我让你回屋穿鞋。”
霍笙用湿漉毛巾擦了擦脸,耳边的发丝黏在了皮肤上,看着人水灵灵的,她没晃过神,听到赵卫东又重复了一遍,以为赵卫东是怕她会冷到,于是笑着说道,“我不冷。”这会季节还没到冬天,赵家的位置属于在村子的中心,挺挡风的,早上起早也不是很冷,反而凉凉的挺舒服,过一会出了太阳就会热得人汗流浃背。
“我两处对象呢,你回屋把鞋穿上。”
霍笙:“……”
第49章 049
这处对象和穿鞋两者之间没有什么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吧, 霍笙看赵卫东站在屋檐台上一脸认真计较的表情,她茫然了一会, 低头动了动自己的脚趾,讷讷道:“赵卫东,我两处对象不是假的吗?”
霍笙不知道赵卫东怎么想的,先不说他们两处对象是假的, 现在他硬瞅着自己穿鞋是个什么意思, 而且她脚上有鞋——拖鞋。
霍笙看着自己的脚趾发呆:拖鞋不是鞋?
“甭管真的假的, 你也得穿鞋。”赵卫东梗着脖子,刀枪不入的样子, 他盯着霍笙的眼睛,不去看霍笙的脚, 一双手因为拌了调料,红通通, 乍一眼看着还有些吓人。
大清早的露着脚, 这是故意给他看的吗?他俩没打结婚证明,他不能占她便宜,不能犯错误。
空气中沉默了片刻, 半响,霍笙没再说话了,感觉就算说了, 也说不通, 她回了屋把拖鞋换了, 出来的时候, 阿婆和虎子也都听到声响起了。
小孩子这个年纪正是贪睡的时候,虎子揉着眼睛不想睁眼,一看他哥在干的事情,一下就睁开了眼睛,像是馋猫见了鱼,蹲在赵卫东旁边眼巴巴的看着。
阿婆站在赵卫东旁边看了一会他做的事情,竟然一句话都没问,只是说道:“做事自己注意分寸,家里有老有小,我老婆子活不了几年。”
赵卫东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虎子想吃肉,眼瞅着盆里的肉。
“我在桌子上留了。”赵卫东一早抓了一碗没多放辣椒的肉片放着了,就搁在桌子上用盖子盖着,一会做饭用,盆里这些重口味的不是用来家里吃的,他有别的用处。
锅灶里的高粱饼子是赵卫东一早起来摊的,还很软乎,透着余温,沾着野蜂蜜吃甜而不腻,花蜜甜得还带着一些淡淡的香气,野蜂蜜是赵卫东在山里树上取了带回来用筛子沥下的,有些杂质并不怎么纯净,但比霍笙原有的那一罐加工产品好吃多了。
霍笙不知道赵卫东要干什么,一直到看到他拿出一把签子开始不紧不慢的串盆里的肉片,她迟疑的问:“肉串?”
赵卫东把串好签子放在旁边的空盆里,偏头道:“吃过?”他手脚快,肉片又嫩很好串,没一会就串了不少,整整齐齐的堆放在盆里。
霍笙看着盆里红通通的腌肉片,“你这是要自己吃还是……”
“卖的。”赵卫东像是知道霍笙要问什么,霍笙话没说完就把答案给她了。
霍笙愕然,这个年代小吃摊不少,有卖冰棍儿、包子、糖豆之类的,价格也不怎么便宜,冰棍上次霍笙去县上的时候买过一根,五分钱,奶油味的,不是人人都吃的起,大家也就是实在馋了买了解个馋,县上的小吃摊里似乎没有卖肉串的,这肉串都是肉,就算一根签一片,但也是肉啊,肉价格金贵,这个年代肉串会有人舍得花钱买吗?还有价格上要定的合适,不然卖了怕是要亏本,得不偿失。
老实说,赵卫东做饭手艺好,去干厨子或者什么的,霍笙都不会奇怪,不过她是真没想到赵卫东竟然要去卖肉串,家里买了两只猪崽,她还以为赵卫东只研究养殖,要干养猪大户呢。
原书里对覃东这个人的描述很少,毕竟他不是主角连配角都算不上,出场少的可怜,霍笙除了知道他是覃鹤清的对头反派之外,能知道的信息并不多,她回忆了下剧情,貌似书里的覃东是做生意的,生意很大,是个暴发户。
难不成他是靠肉串发家的?霍笙看着盆里的肉串,隐隐约约有了个大胆的想法:肉串大户变成了暴发户。
她咬了口手里的高粱饼子,蹲在虎子的旁边,杏眸盯着赵卫东手里的动作。
赵卫东低头就能看到霍笙扎起的头发,乌黑柔顺,她嘴巴里咬着高粱饼,一侧的鼓鼓地,和正在啃着高粱饼的虎子神态如出一撤。
赵卫东看着面前的一大一小两只,五官温和了下来,他得赚钱,不说为了找机会报复b市的那个女人,他只有了钱,才有后盾和底气,能讨霍笙做婆娘,把虎子养得壮壮的。
“我帮你。”霍笙吃完高粱饼子,舔了舔嘴角残留的甜甜的野蜂蜜,拍了拍手上的面屑,去水井那洗了手,过来帮忙串肉串。
虎子一看,咬剩的半块饼子也不吃了,塞到赵卫东的嘴里让他帮忙解决,笑嘻嘻的跟着霍笙去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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