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1 / 2)
“除了西郊之外,福晋还有几处庄子?”胤祺忍不住打听道,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家福晋这么富有,毕竟岳父的官职不算高,哪怕出身大族,但族中的长辈又能给多少嫁妆,所以他一直以为福晋很穷,最起码比不上他富有。
毓秀倒是不知道自己给这位爷带来了多大的冲击,“还有两处,一处在南郊,一处在北郊,怎么了?咱们要去哪个庄子上避暑?”
胤祺有多少产业她是清楚的,总共两个庄子,一个在东郊,一个在南郊,出产都不错,景致也还可以。
“这些都是福晋的嫁妆吗?”胤祺有些难以置信,岳父还真是疼爱女儿,这么大的手笔。
“当然不是了,谁家嫁女儿出手这么大方,只有两处庄子是嫁妆,还有两处是我这两年才出钱买的。”手里头有了银钱当然要继续投资置产了,这年头有钱庄没银行,除非去放高利贷,不然的话,银子不可能会生出银子来,还是把银子换成庄子、铺子、田产,这才是不会亏本的投资。
自家福晋跟七福晋,还有三福晋一起倒腾生意的事儿,胤祺是知情的,福源酒楼他都进去吃过,只不过就算如此,也一直没当回事儿,以为这些女人凑在一块也就是赚些胭脂水粉钱罢了,没想到貌似还真让她们倒腾出来不少银子。
没想到的事情太多了,胤祺如今都有些麻木了,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厉害厉害。
这模样,让毓秀乐的不行,终于到了扬眉吐气的这一天,她可是没少被胤祺炫富炫一脸,而且还是当事人完全不自知的那一种,如今可算是……找回场子来了。
既已知道自家福晋在西郊有庄子,胤祺便打发人去四贝勒府说一声,至于到底去西郊的哪一个庄子,当然是去更大更好的那一个,跟自家福晋,胤祺并没有要客气的意思,更何况这原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那待会儿我就让人通知下去,小孩子不耐热,弘晶和弘昇都跟着去,侧福晋和马佳氏也跟着。”倒不是毓秀装什么贤惠人,只是侧福晋如今一心钻研服装首饰和胭脂水粉,有了得意之作,还会给她送过来一份,马佳氏就更是容易相处了,根本就没给她添过什么麻烦,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在这么个时代,她虽然不能够跟这两个人成为朋友,不过,这不妨碍她对着两个人善待几分。
至于云氏和赵氏,还是待在府里头比较好,若是跟着去了庄子上,供应不一定及时,住的地方也必然比不上府里宽敞,毕竟一应的安排都是按照位分来的,她可没能耐去打破这个规矩。
胤祺如今已经对府里头妻妾和美的现状习以为常了,福晋确实贤惠,妾室也确实安分,他府里头也不像别家府里那么多的勾心斗角,只不过,妻妾之间相处太过和美了,也让人觉得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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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贝勒府对于毓秀而言,其实已经够大了,上辈子她连租房住的都是50平的房子,跟这里没法比,不过总是呆在府里,慢慢的也就觉得这片天地小了,不是住的地方小,而是能自由活动的地方太小了,哪里像庄子上,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几百亩的良田随便逛,也可以带人去林子里转悠,游湖泛舟也不是难事,想想就让人觉得心情愉悦。
心情愉悦的不只是毓秀,除了尚不懂事的弘晶之外,这次能去庄子上避暑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就没有不高兴的。
府上的主子基本上全都去,而且一住就是半个月,所以光是行李就拉了将近20辆马车,后续如果还缺什么,再使唤人过来拉,总之是不能将就。
四贝勒府出行的阵势同样浩荡,也是20多辆马车,随行的除了四福晋之外,还有侧福晋李氏,大阿哥弘晖,还不到一岁的二阿哥弘昀,李氏所出的大格格,至于李氏之前生的那个孩子,也就是跟弘晖同岁的弘盼,生来便体弱,如今早就已经去了。
李氏虽然生了两子一女,并且深受宠爱,但是在福晋有嫡子的情况下,无论李氏生多少个孩子,也抵不过一个嫡子的分量大,当然,若是摊上一位不讲规矩的爷,那就另当别论了。
四贝勒府的车队和五贝勒府的车队几乎是前后脚离开的京城,而且去的是同一个方向,难免引人侧目。
“老四素来勤恳,也不知道是不是跟老五待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人都变得懒散了,请半个月的假去庄子上避暑这事儿,老四以前可办不出来。”直郡王打趣道,要么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呢,当然,如果这些弟弟们都能跟老五一样,那他就可以松松气,不必像现在这样累了。
八贝勒随口附和,“谁说不是呢,不过这也难怪,四哥做了这么久的内务府总管,也该好好松快松快了。”也不知道皇阿玛为什么把四哥换下来,如今的内务府总管可不像四哥那样清廉,不过,换下来也好,他宁可做内务府总管的是太子爷的亲信,也不想是四哥,千万别有朝一日,太子爷倒了,直郡王倒了,再出来个兄弟跟他竞争。
提起内务府总管,直郡王就一肚子的气,皇阿玛太过偏心了,那么重要的位置上安插的一直是老二的人,旁人半分都沾不得,老二也确实太过嚣张了,纵容属下借着内务府敛财,这样的才德怎堪为太子。
第51章
郊外的庄子上确实要比城里凉爽的多,也难怪康熙会劳民伤财建造避暑山庄,不过,现在后世鼎鼎大名的承德避暑山庄如今连影子都没有,没有康熙爷提名的三十六景,也没有乾隆仿其祖父后增的三十六景。
虽说康熙和乾隆建造的这些行宫都不乏有其政治意义,但这祖孙二人确实都很能够花银子,可怜四爷,先是要收拾康熙留下的烂摊子,死后留下的国库又被儿子败光了,亲爹坑儿子,亲儿子坑爹,别提有多倒霉了。
毓秀作为广大四爷党中的一员,难免为之叹惋和不平,真是好儿子没能摊上个好爹,好爹也没能摊上个好儿子。
“好端端的,又叹什么气,要是觉得在庄子上待的不舒坦,咱们再回府就是了。”胤祺忍不住皱着眉头道,怀孕于女子而言确实是一件辛苦的事情,以往他什么时候见福晋发过愁,吃个烤猪蹄都能高兴半天的人,最是容易满足不过了,哪里像现在这样,先是没胃口用膳,如今又平白无故的叹气。
“谁说我在庄子上待的不舒坦了,我只是有感而发、触景伤情、多愁善感了一下而已。”谁还没有点儿细腻的小心思。
得,圣人说得对,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胤祺不跟自家福晋一般见识,左右怀的是他的孩子,住的又是人家的院子,着实……心虚。
要说毓秀那点敏感的小心思,来的快去的也快,反正她有灵泉水,虽然不知道历史上的弘晖是哪一年没的,不过若是平日里能吃一些带有灵泉水的食物,大概也是有用的,毕竟这灵泉水可是能把绝子汤的效果都抵消掉。
正好,趁着这段时间,能邀四福晋和弘晖过来品尝吃食,希望能够化解掉弘晖命中的死劫。
毓秀兴致勃勃的让人给四贝勒和四福晋下帖子,倒是未曾提及弘晖和弘昐,以及四贝勒府的大格格,毕竟她不好指名点姓的单独让弘晖跟着来,但是也不想浪费自个儿的灵泉水多给好几个人,毕竟她可是向来都小气得很。
福晋想一出是一出,胤祺倒是也没拦着,毕竟都在西郊避暑,而且他和四哥的关系也算得上是亲近了,在庄子上的这半个月,或早或晚两家都是要有来往的,也就不拘是什么时候了。
既然要请客,毓秀自然要拿出点真本事来,最起码要弘晖喜欢吃才行,不然的话,她将灵泉水放进去没什么作用。
席面自有厨房准备,多是一些爽口的青菜,少有荤腥,一来是因为现在的天气,吃腻的没胃口,二来也是因为四爷和四福晋都是信佛之人,虽不至于顿顿吃素,但是多少也是有些讲究的。
毓秀则亲自准备了一道冰甜酒酿水果羹,里面放了荸荠、苹果、玉米、桔子、火龙果、猕猴桃、甜酒酿,吃起来酸酸甜甜的,很是符合小孩子的口味。
当然更为重要的一点是,里面放了大半碗的灵泉水,用来调理身体。
两个庄子距离并不近,不过郊外不比城里,车马可以放开了速度跑,因此往来也用不了多久。
四爷确实是一家三口过来的,而且人家也没空着手来,带了礼物——四爷亲手摘的毛豆,整整两个小筐,上面还带着尚未萎焉的叶子,毛毛糙糙的,并没有被仔细打理过,不过这样装着却是很显分量。
贵重的东西谁都见过,谁也不缺,反倒是四爷这份礼物让人觉得弥足珍贵,胤祺甚为郑重的让人把两筐子毛豆收起来,两只眼睛湿漉漉的,虽然没有感动到落泪,但眼睛里确实有泪光。
毓秀浑身毛毛的,四爷亲手摘的毛豆确实珍贵,但也仅仅是珍贵而已,还不至于感动到这种程度,就算是嫦娥下凡摘的毛豆,那也就是毛豆而已,又不是神仙丹药,得供起来。
四爷倒是心情甚好的打趣了一句,“趁着摘下来没多久,毛豆还算新鲜,最好这几天就让厨房用了,如今才是滋味最好的时候。”可千万别当摆件放到库里存起来,指不定过段日子就烂了。
“四哥亲手摘的毛豆,弟弟必然不会浪费的,与其让厨房的人毛手毛脚的用了,还不如让福晋来,不是臣弟自夸,福晋在膳食上确实有一套。”会吃,也会做,不少心思全都放在这上面了。
许是气氛过于融洽了些,素来有冷面之称的四爷,面色柔和了很多,“改天再尝尝弟妹的手艺。”
“哪里用得着改天,今儿为了四哥、四嫂过来,福晋亲自下厨做了一道冰糖酒酿水果羹,味道好极了,弘晖应该也会喜欢的。”胤祺一边说着,一边看向站在四哥身侧的小小少年,四岁多的孩子,只比弘昇小了一岁,不过却比弘昇矮了一头,身板看起来也有些文弱。
不过这也难怪,四哥的骑射在兄弟们当中素来不好,也能称得上是文弱了,子肖父,原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更何况人无完人,像太子那样文武双全的,着实少见。
男人说话的时候,毓秀和四福晋都有默契的充当起了背景板,偶尔目光对视的时候,再露出官方笑容,尴尬又不失礼貌。
毓秀亲手做的冰糖酒酿水果羹意料之中的受人欢迎,胤祺喜欢、弘晶喜欢、弘晖喜欢、四福晋也喜欢,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四爷居然也会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汤,不光把碗里的水果羹喝光了,而且又让下人盛了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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