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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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念国也从新人过度为了老油条,总归不再是那个乡下来的小年轻了。

学校已经决定了,下学期开始,叶念国开始调入高中,至于是不是班主任,倒是还要再看看的。毕竟高中和初中稍微有点儿不一定,孩子大了,想法多了,毕竟难管教,像叶念国这样的年轻人不好服众的,所以暂时地就只教书好了。

到了高中课程多了,叶念国也少了体育兼职,毕竟教三个班的数学,也是挺累人的事儿。

去了高中也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工资调整了,他比之前多拿三块半,现在到了四十多了,这已经是很高很高的了,还能有什么高要求呢?

反正都是在县一中,住宿的地方也没有调整,不过是办公室搬了而已,所以也没有什么好不习惯的了。

虽然马上是暑假了,可是教导主任还是很快地就宣布了这个事儿,让他将东西搬到了新的办公室了。搬好了之后他请了办公室的同事们去外头的饭店搓一顿,算是感谢他们对自己这么久的照顾。

虽然是在同一个学校,可是以后交际就少了很多,算是告别吧。

国营饭店么,也就那几个菜,大家熟的不能再熟了,叶念国请了两桌子的人吃饭,点了扎扎实实的肉,红烧肘子这种硬菜三块钱,可肥腻腻的好吃呀,就这道菜就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可大家谁也没觉得慢,反而是兴致勃勃地聊着天儿,老师们之间你读个诗呀,我说个典故的,时间倒也过的快的。

最让叶念国觉得高兴的是,没人灌酒,米酒上了两坛子,谁高兴喝酒就自己来,也别勉强别人,这种规矩简直太好了。

叶念国不抽烟,不喝酒的主儿,最讨厌的就是逼着人喝酒了,抽烟倒是可以拒绝,可是酒桌上就很难搞了。

还是那句话,相对而言,老师这个群体是稍微比较单纯的那种,尤其是这么几年下来,老师的社会地位也就比牛鬼蛇神高一点儿,大家也不会太把自己当回事儿,谨小慎微地活着就好了。

失态这种事情是不大会出现的,所以大家就拼命地吃饭,吃肉,给肚子添的饱饱儿的,毕竟能吃上这么一顿,一年只怕也没有几次的。叶念国这次请客,应该是大半个月的工资都拿出来了。

他这人做事儿敞亮,平时也三不五时地接济吃不上饭,饿着肚子的学生,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也没人会觉得他小气不敢狠吃就对了,一顿饭下来,即便是叶念国都松了两次的裤腰带,更何况是其他人呢。

别的不提,单单是这个红烧肘子实在是太好吃了,叶念国觉得不比自己后世吃过的私房菜馆的味儿差,所以他临走前又让后厨给自己打包了一份儿,带家里去,给叶妈,弟妹几个孩子尝尝。

这下子,吃饱喝足了之后,大家三三五五地就算是散了,反正都是一个学校的同事,以后也常见的呢,也没必要客气就对了。

叶念国也是这样想的,给所有人都送走了之后,老老实实地在饭店等着自己的肘子呢。

接下来就是放假了,他还得去供销社看看有什么能买点儿的,带给家里去,省的又跑路。

叶念国不打算在暑假再来县城了,打包好了肘子之后,叶念国回到了宿舍,叶妈已经带着几个小的到了,这是他答应好了的,几个人都想要逛县城,哪怕是志忠和志红也不例外,叶妈强不过儿子,只能听了他们的。

当然,她自己也想来看看。

总归感觉县城什么东西都是好的,即便是楼房最高只有三层,马路上的沥青已经给弄的坑坑洼洼的了,到处瞧着都是一层油腻腻的破败感,可那也比他们村里强多了呀。

所以大家是满脸的兴奋就对了,总之一切都是好的。

他们是自己骑自行车来的,两辆自行车,六个人,刚好!

供销社,电影院,反正能看看的地方都看了一遍,最后给大的三个每个人买了一双胶鞋,可是给没坏了,毕竟下了雨,下了雪的话土路实在是不好走,布鞋沾了一脚的泥之后没办法弄。

叶妈虽然嘴上嫌弃着,可儿子提出给她也买一双的时候,同样也是忍不住地要了一双,下地的时候穿这个可比布鞋方便多了。

当然了,叶妈的脚跟志红的差不多大,以后俩人可以换着穿。

俩小孩儿对于鞋子倒是无所谓,只要有好吃的就行,叶念国也不含糊,供销社有不需要票的糕点,哪怕是已经碎成了渣渣的也都要了,都是给孩子们解馋使的。

叶妈觉得儿子太大手大脚了些,可他坚持了,叶妈也不会在外人面前让儿子丢脸的。可不只是叶妈会这么做,叶家所有人都会这么做,都会主动地维护叶念国的形象,这让叶念国有些哭笑不得,也是感动的不行。

总归只要他做出的决定,似乎大家都不会反驳就对了。

买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一趟县城之行也就圆满了,叶念国其实有点儿想带着他们在外头吃饭的,可惜的是叶妈不同意,既然已经打包了一个肘子了,回去买点儿馒头热热就能吃了,还浪费那个钱做什么。

既然她这么坚持了,叶念国也不好说什么,带着大家回去了。

回到了宿舍,煤油炉子上热了热肘子,然后就着叶念国从食堂弄来的黑面馒头,大家也是心满意足的很。

一个肘子基本上吃的精光,看着大家大致上都填饱了肚子了,叶妈开始招呼儿子开始收拾东西回家了。

叶妈带着两个小的去坐牛车到公社,叶念国兄妹四个骑自行车跟在后头。

叶念国带着自家小妹,老二,老三俩换着来,反正俩没多大的小屁孩对于自己的自行车后头坐个姑娘很不习惯就对了,哪怕对方是自家妹子好像也不对劲儿。

叶念国:……

青春期的少年人都是奇葩,懒得理他们就对了,村里像他们这么大的都已经开始说亲了,过二年都能结婚了,叶家如果不是因为叶念国还没有成家,他俩还在念书的原因,这会儿叶妈不知道怎么着急呢。

其实叶妈操的心一点儿也没少就对了,老大已经够大了的,翻过年出了孝就真的不能再拖了,叶妈大致地有了几个人选,既然叶念国自己没办法在县城找个对象的话,就只能在村里找个知根知底的了。

叶妈对于儿媳的要求不高,能干,不拖累儿子就成。

这个要求还真不好说,不要也不低,因为不晓得能干的标准是什么,不拖累的标准又是什么,总归叶妈自己应该心里有一杆秤的。

叶念国对着这个没意见,过日子么,也就那么回事儿,经历过婚姻生活的人都知道,到了后来也就那么回事儿了。

只要对方一心一意好生过日子,他也会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就对了。

过惯了单身的日子后,其实也不觉得婚姻生活到底有什么好了,反而是矛盾呀,麻烦的一大堆的,远远地不如单身来的畅快,这一点上,他和吴曼青还挺有共同语言的。

可惜呀,他似乎是和这姑娘没办法走到一起的。

一路上,叶念国胡思乱想地到了公社,正好有村里的拖拉机来公社拉东西,这下子算是解放了。

老二,老三俩骑着自行车回去,叶念国带着叶妈,小妹,志忠,志红几个老弱妇幼们坐拖拉机回去。老二和老三简直没办法理解自家大哥,骑自行车多棒呀,竟然会想着坐颠簸的要死的拖拉机,也是服了他。

叶念国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俩。

这一路上回去,叶妈果然晕车了,下车之后吐的一塌糊涂的。

回到家了,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了。晚饭只烧了酸拌汤,就着玉米面饼子垫补垫补就算了。反正吃的是肘子也是够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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