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1 / 2)
平时都是过来就直接讲课,今天估计也没人听得进去。靳林琨边写边听着七班同学不着边际地闹,忍不住又轻轻碰了碰于笙的手背:“你们班一直都这么好玩儿?”
班里人多,于笙倏地回神,条件反射抓着那只手,一把按在桌膛里:“少动手动脚。”
靳林琨被他牢牢抓着手,往回抽了两下没抽动。
……
他们家小朋友“少动手动脚”的意思,可能是让他老老实实地牵手,不准收回去。
“不动。”
靳林琨配合地点点头,跟他在桌膛里手拉手待了一会儿,肩膀靠过来:“你比的什么?”
之前一直在想事,没听众人聊天,于笙缓了下神才反应过来他在问什么:“标枪。”
靳林琨:“……”
在问之前,他其实想过挺多可能。
比如跳高跳远,他可以去帮忙拿个衣服,找准时机照个相。
比如拔河,他可以去帮忙晃晃旗,喊一喊号子。
比如三千米,他可以去陪陪跑,帮忙递个水,在终点线给于笙一个热情的拥抱。
“……朋友。”
靳林琨清清嗓子:“在你这个项目里,我好像没能找到可以存在的位置。”
于笙扫他一眼,忍不住牵了下嘴角:“用不着。”
大概是看他失落得太厉害,于笙靠在西红柿炒鸡蛋似的晚霞里坐了一会儿,握着他的手轻轻攥了下,摸了颗糖塞进了他掌心。
“用不着。”
少年背着光,好像刚刚才彻底消化了那个词似的,隔着颗糖在书桌桌膛里拍拍他的掌心,嘴角的弧度被阳光拢得近于温柔:“家属,你一抬头就看见了。”
……
靳林琨觉得,于笙老说他撩人是不对的。
明明他们家小朋友每次撩他,几乎都能要了他半条命。
幸好他们两个都坐得离窗户近,众人聊天聊得又热闹,直到心跳慢慢降下来都没被发现什么端倪。
掌心交叠,谁也不想先拿开,把硬邦邦的奶糖都焐软了不少。
在靳林琨脑海里的念头乱窜到奶糖化了会不会黏手的时候,他们班体委正好一头撞过来,磕在于笙桌角:“笙哥,是是是这样的,大家在讨论你开幕式举牌的时候穿什么……”
送命题一个接着一个,体委被一群人“死一次和死两次有区别吗”的理论强行绑架,少数服从多数地再一次被扔了出来。
体委是闭着眼睛过来的,磕磕巴巴问完了话,才觉得窗户边上这一小块儿的气氛有点不对。
他张了张嘴,看着眼前的两个人:“笙,笙哥,你们——”
“没事。”靳林琨很从容,摸出那块糖,剥开糖纸放进嘴里,“他扔标枪,我们在练习握力。”
有理有据,体委信了。
三中的运动会没有那么多的要求,也不评比什么精神文明班级。就是为了让开幕式的照片照得气势恢宏一点,要求走队列的时候除了举牌都得统一穿校服,接下来的四天爱穿什么穿什么,学校不作统一约束。
作为唯一能彰显每个班级个性风采的部分,举牌的同学穿什么服装这件事就变得异常重要起来。
“最好能亮眼一点,特立独行,不落俗套。”
班长叼着支笔,沉思着提出建议:“可以体现出当代中学生活泼、热情、充满阳光的一面。”
七班同学鸦雀无声,心情复杂地盯着他保持沉默。
“虽然我觉得可能会死,但我还是想问一句。”姚强颤巍巍举手,“班长,你知道咱们班举牌的是笙哥吗?”
班长挺开心:“知道啊。”
好好的人就这么疯了,姚强不忍心地看着他:“你觉得你说的这几个词,有一个能组成‘xxx的笙哥’这个句式吗。”
“……”
班长在于笙冷淡的目光下打了个激灵,重新清醒过来,飞快换了页攻略:“体现出当代中学生潇洒、冷酷、宽大为怀,不杀人灭口的一面……”
靳林琨含着那块糖,嚼了两下,念头停在前面那一套形容词上,脑海里忽然浮起了个已经过去挺久的画面。
他手里还在抄着号码布,正好抄到小朋友的名字,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写着“于笙”两个字,下意识开口:“我觉得——”
七班同学们目光纷纷一亮,一齐看了过来。
在全班人的殷殷注视下,他们英语代课老师轻咳一声,抬起手里的笔,迎上于笙冷酷无情杀人灭口的目光:“我觉得……运动服,就很合适了。”
作者有话要说:琨神:没有,不是,什么小恐龙,不知道。
第七十七章
被迫屈心抑志, 没能提出自己审美观的代课老师多少有点失落。
七班同学当然也看出了他过于明显的欲言又止, 但在强烈的求生欲支配下,没有一个人敢过来细问, 庄严肃穆地目送着要回家的走读生大佬拎着人出了教室门。
“运动服,就定运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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