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率彼旷野_第66章(1 / 2)
小长脚跌跌撞撞,迈开短腿,跑去抱住父亲的大腿,朱矛亦将他提起,搁在肩上。屁股坐在父亲宽实的肩,小长脚乐呵呵,把小手臂舞动,许多小伙伴们都很羡慕。
朱矛亦提着长矛,扛着儿子到长屋里找雍易,长屋里不见雍易,大火坑边,唯有朱矛崖在。小长脚被放在地上,他跑出长屋,去找莫毛和狸儿玩。
朱矛亦问:“雍易去南理了?”
“去了,早上和夜辰渡河。”朱矛崖回得平淡,习以为常。
朱矛亦往火坑边一坐,舀起火上煮的热汤喝,他边喝边说:“他也不怕夜辰回去理族住。”
来大河畔后,人们逐渐知道有个天底下最大的部族叫理族,就在河的另一头,据说理族的聚落非常庞大,中心聚落有庞大而壮观的祭坛和神殿。
长脚亦知道夜辰的父母是理族人,来云野定居后,夜辰曾前往理族在河畔的一支部族南理,并且还见到了他的叔父。谁能想到,夜辰的父亲曾是一位首领,虽然他许多年前已经死了。
来云野的第一年,秋日,落日林人大量染病,夜辰过河去其他部族寻找医治的方法,由此找到南理,用他的玉璜认得亲人,也带回了治病的草药。
落日林人是穴居人,他们来到地面居住,大量圈养家畜,和猪羊接触得频繁,由此染病。这种病也可以视为水土不服,因为除第一年爆发过,就再也没人染病。
朱矛崖站起身,走到门口,看向外头热闹的杀野猪场面,他的背已有些驼,头须灰白,岁月在他身上留下深刻痕迹。他喜欢云野的生活,也很享受,懒洋洋说:“他们会一起回来。”
一位十二三岁的孩子,用竹盘装着一大块肉,朝朱矛崖跑来,恭敬献上,他是毛虫。朱矛崖接过竹盘,慈爱的摸了摸孩子的头。族中的孩子,他都视如己出,这是在穴居时代保留下来的情感。
长脚亦继续喝碗里的热汤,想着雍易没有二三十天不会回来了,这家伙也真放心,撇下族人。不过族中有他,有黑獾,羽环虎,不怕其他部族的人来招惹,他们过着太平日子已有三四年了。
朱矛崖拿着分来的肉,慢悠悠走向位于长屋隔壁的家,那是他和巫采的家。来云野后,人们以家庭为组,各自有栋小屋,过得再不是穴居时的族人同居生活。
长屋则做为部族平日仪式、会谈、活动的地方,在长屋里,还是能感受到居住在洞穴主厅时的氛围。
许多天后,在河的南岸,夜辰和雍易辞别款待他们的部族,携带从南理带来的一件磨谷盘和三支骨笛,乘上木船渡河。雍易划桨,夜辰坐在船中吹奏骨笛,笛声清脆、婉转,令人惊喜天地间竟还有这么美妙的东西。
他们常携带族中的物品,到南岸交易,换取陶器、食盐等必需品,而每一次,他们还都会带回新奇的东西。因着两人和南岸部族的往来,落日林人交好四方,适婚的男子,也因此有更多通婚的部族。
初来云野,落日林人在河畔部族看来,野蛮而落后,不想只是几年时间,这个野蛮部族也会织衣耕种,日子过得不比他们差。
木船在河中荡漾,行经一处水流湍急处,雍易神情淡定,沉稳划动手中木浆,夜辰的笛声依旧悦耳,水花溅上两人的脸庞,拍打船身。他们相伴在一起,总是显然从容,仿佛没有什么能难住他们,事实上也是如此。路途上曾遭遇袭击他们的两三个敌人,还不够雍易一人打,夜辰的长弓都没拉过。
横渡大河,两人平安回到属于他们部族的地盘,已是午后,芦苇沙沙作响。在河畔捕鱼的黄鱼最先看到了他们,挥动着鱼叉高兴叫唤,捕鱼的族人有五人,都聚集了过来。
他们听夜辰和雍易讲述此行的所见,欣喜看他们带回的骨笛,人们一个传一个试吹。音乐,是十分可贵的东西,他们有陶号,陶响,而今后还会有骨笛。
夜晚,在部族的长屋里,雍易将带回的磨谷盘交由族人,让他们学习制作,而夜辰则传授大家骨笛的吹奏方法。骨笛的演奏有的人手巧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有的人怎么都吹不响,但他们可以充当听众。
几天后,人们在长屋外点起篝火,吹奏骨笛,无论男女沿着篝火起舞。秋日又将到来了,他们谷仓会有更多的粮食,不必再为粮食担忧。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