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之城 楔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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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无胆的男人。

丽姿确认好门窗安全后,蜷曲在沙发上,拿着一把疏齿梳有一下没一下顺着长发,她对自己白皙丰满的外表还算有自信,这般慵懒的歪着,丈夫看见总是慾火焚身。

自梳,丽姿不经意想到了这个名词,她曾拿广东地区的自梳习俗作为女性主义报告内容,字面上意思就像她现在的举动,内容却是天差地别。

那是种略带残忍消极的风俗,丽姿还记得其中一段描述。

未出嫁的女子绑着长辫,而在出嫁时由母亲或女性长辈为其挽起髻,象徵不再是少女,「自梳」指的就是透过特定仪式,在姑婆屋中,用柏叶和黄皮叶煮成香汤沐浴,并由早已梳起发髻的亲密女性友人为其讲述自梳后的独立生活须知,以及与其他同样自梳的姐妹相处之道,并于隔日烧香祭拜菩萨后,更换新衣,自行拆发挽髻做妇人打扮,作为终生不婚独老的宣告。

在此之后,自梳女必须回家告知父母亲人已自梳,并将祭品分赠亲友。

完成自梳女的仪式后,连父母也无法强迫其出嫁,但此仪式不容反悔,也不代表人身自由,自梳女若言行不轨,同样会遭到毒打或浸猪笼,死后也无法葬在娘家,得由其女性友人为其草草挖坑埋葬,若无亲近的自梳女友,则由村人将尸体放水流。

在当时以桑蚕业的劳动力作为独立能力的女子里,不少人以这种方式逃避以婚姻为名的人口贩卖。

綰起三千烦恼丝的形式,居然主宰了一个女人的人生,就身为现代女性的丽姿看来相当不可思议。

丽姿捧着满把乌云的好头发,混着几丝若有似无的金光,小时候就曾听长辈讚美「金丝毛,奶奶命」,让她捨不得拔去这几根也许会转白的淡发,她不迷信,却带着几分得意继续梳着头。

若有机会,女人谁不想傍个良人,做个少奶奶?

色心不死却只能赖在职位上领乾薪的丈夫下属,对她来说只是条流口水的狗,丽姿对着如今安分不再出声的电话露出鄙夷笑容。

她感到大腿有些发痒,搔抓了几下,表皮掉下一些白屑,留下发红的爪痕。

她天天保养皮肤,怎会变得如此乾燥?厨房摔破的玻璃杯碎片还未清理,丽姿焦躁的想转移注意力,于是打开电视。播报新闻的主播嘴唇像鱼类般开合,她什么也没听进去,不自觉关注着腿上抓痕。

痒感顽强不褪,若隐若现勾引着丽姿,她发现自己又在抓着那处,不禁以右手拍了下那隻不听话的手背,觉得此举过于孩子气。

疼惜般按了按发痒的那处,感觉肌肤有些失去弹性,已经破皮了。她懊恼的想。

明天去药局买些皮肤病的药膏好了。

※※※

一週后,医生开的处方药并没有见效,那块原本只有十元硬币大的痒处扩大到巴掌大小,变成一种胎记般的暗红,并且奇痒无比。

她告诫自己不该再抓,手却不由自主往下伸,立着指甲划过那处除了痒以外没有其他感觉的红斑,製造出一条条顏色更深的痕跡,有种报復的快感。

丽姿像毒癮发作般无法控制自己,直到她美丽的眼睛惊恐的张大,伤口处皮肤翻起,浮肿破裂的血肉间冒出某种霉绿的脓,她不停尖叫起来。

那天,山城的尖叫声不只从一处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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