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遣返,十三万的债务(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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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十来年的历险,叶苏都是独自一人的。

没有在家时的亲切感,唯有无尽的孤独。

这一切,平时没有表现出来,但却是存在的。

并,让叶苏感觉十分难受。

已经,不想再尝到孤独的滋味了。

所以了,就需要父母活着,不能让他们死去。

这件事,却不是一时半刻能够办好的,便先放一边吧。

此刻需要做的,是叶苏,还掉飞机票的钱,还有跟父母好好的玩乐几天。

从美国遣返的机票与伙食,可不是免费的,需要叶苏偿还!

因此现在要紧的,是搞到足够的钱才对。

总共,有十三万呢。

好在,是人民币来着……

该上哪搞钱呢?

工作还债,这也太难了点。

此刻,叶苏父母两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只有四千块而已。

可以说,就算是叶苏去工作,凭借他的学历,还有年龄,也只能找到一份月薪两千块的罢了。

三人加一起,也只有六千块!

对于十三万来说,真是杯水车薪。

为此,叶苏想开发一些别的渠道,来增加收入。

怎么做?

去抢劫!

不过,不是抢劫一般人,而是去抢劫坏人。

也就是,那些流氓混混们。

这样做,就能加快还债的速度,而且也能算作劫富济贫了。

可谓,一举两得,好事一桩!

现在的叶苏,就居住在父母的宿舍内。

虽然很小,却也能过活,并将要做的事,告诉了父母。

父母表示了担心,也是很当然的,并表示慢慢还钱也是没事的,反正是欠政府的钱,他们也不会来逼债之类的。

至少,比高利贷要好的多了。

但,叶苏却坚持要这么做,同时更展示了自己的能力,表示自己在地球是无敌的。

确实,在地球上,没几人是叶苏的对手,所以他的抢劫计划,是顺利的。

轻易的,就从城市中的流氓混混们那里,抢到了金钱,而他们也不能声张出去,因为本来嘛,他们自己,就是个抢劫别人的人。

只是,那样的机会,却太少了。

叶苏的抢劫行动,必须要等他人在进行抢劫时,才能够做出反应。

而且,必须在那个瞬间赶到现场,再从流氓那边将他们抢来的钱抢走,同时警告他们,不要再做这种事了。

这,也算是所谓的当了婊子还要立个牌坊的行为了。

可,叶苏所在的城市,并不是那种繁华的城市,完全不能跟北京上海比较,相对应的,在当地,流氓混混的数量,就直线下降,里面会进行犯罪,又恰好会被撞见的概率,便也会越低!

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叶苏的发财大计,却没有改变的办法。

不过,就是这样,叶苏的名声却也渐渐出来了,在各种流氓那里,开始传诵邪剑仙的名头。

邪剑仙,是叶苏的自号,他认为很酷,便取了这个名字。

同时,又有御剑的能力,也确实像个剑仙来着……

很明白的,想靠抢劫来致富,根本是不可能的,那也只能搞点小钱罢了。

此刻的叶苏,却是需要十三万的啊!

所以,该怎么办?

思来想去,对于钱,叶苏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想到了做生意!

在持续进行的数个星期的抢劫流氓中,叶苏得到了五六千块,却是能够用作本金了。

更,在不知不觉中,打响了邪剑仙的名头,只是叶苏还没意识到而已。

但,这些,暂时的,也没什么用,先不提也罢。

还是,先搞定钱的事情再说。

怎么搞钱呢?

真的要,去做生意吗?

虽然有这个想法,但叶苏对于生意,可是一窍不通的,哪里会啊?

不过,转念一想,没有人是天生就会做生意的,所以为什么不试试?

反正的,到手的钱也只是从流氓那边抢过来的而已,所以就试着做下生意吧!

具体的,要干什么呢?

五六千,是不可能开店的,但用来摆地摊却是可以的。

可,又要卖什么呢?

服装?鞋子?杂货?

叶苏难以下定决定,只能将想法告诉父母,表示自己想试着摆地摊。

父母却说:“我们现在能一起生活就不错的了,别折腾这些了,好好过日子吧!”

叶苏表示:“可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你们总有亡去的一天,难道你们想看我孤独的活在世界上吗?”

对此,父母默然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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