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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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大早起来,发现外头下了一夜的雪,趴在窗边的大床上,连起都不想起来,身体左右打滚完一圈,等姚信和离开,就把脑袋埋在他的枕头里,闻见那股檀香中草药的味道,只觉心神荡漾,接了林湄的电话,张嘴就跟她感叹起来:“哎,老林,你说夫妻之间要是能简简单单睡个觉,不用干那事儿该多好啊。你不知道,昨天姚信和亲我的时候,我心跳得有多快,他第一次主动亲我,看我疼得厉害,还伸手拍了我的头,那时候,我跟他的脸隔得好近,连他呼吸喘气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呜,他长得真是太好看了,那时候,我都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林湄大学学的社会心理学,除了没事儿上动物园记录动物浇配数据,就爱搞一搞黄色革命,听见沈倩的话,脸上忍不住一红,想着姚信和平时那么冷淡一人,在屋里头时,竟然也有兽性大发的一面,咧嘴一乐,就不禁贼兮兮地问到:“嘿嘿,那你两昨天来了几回啊?”

沈倩脸上表情沉重,十分不高兴地回答:“什么叫来几回?一回都要了我的老命了。”

林湄“啧”上一声,显然被惊着了,“你们新婚居然就他妈来了一次?就你男人那种极品,你不缠着他多上交几次公粮?”

沈倩把自己翻了个身,白花花的肚皮露出来,望着窗外头一片茫茫雪色,自由自在地当咸鱼,“那不行那不行,我疼,我男人也不乐意,我们两还是适合纯洁的柏拉图式交流。”

林湄沉默一瞬,觉得她简直脑子有病,小声问道:“圆圆,你男人…该不会是心里有什么白月光之类的狗玩意吧?”

沈倩觉得林湄年纪不大,思想还挺肮脏。

姚信和这种冷血动物要是都能有白月光,那那白月光得有多可怕啊。

这事也不能怪沈倩,毕竟,在她心里,白月光这种风雅的玩意就得自己这种人民艺术家才配拥有,姚信和那样成天屁话不说,长得比女人还漂亮的家伙,怎么看都应该是去琢磨如何专业的犯罪!

“没有,你想什么呢,我两结婚,都是想好好过日子的。”

林湄得了沈倩的回答,觉得更不靠谱了,摇摇脑袋,表示不同意,“既然想要好好过日子,更不能缺少了夫妻生活,没有身体的摩擦,哪来的爱情的升华,我在民政局这么久,起码一半离婚的夫妻是因为这事儿不合分开的。”

她这话说完,沈倩也吓着了,坐起来,头发乱糟糟地翘起来半边,脸上表情特别无辜,“真的啊?可那也太疼了,真的,和小说里写的完全不一样,你想啊,你把一1.0的笔芯插0.5的笔筒里,那能行吗。”

林湄毕竟高中时就身经百战,此时老气横秋地回答了一句:“嗐,第一回 都是这样,以后就好了。”

可沈倩生来怕疼,她身上肉多,皮肤又嫩,平时一掐就是一个印,昨天晚上那一回“打架”,她身上就跟开了花儿似的,特别惨不忍睹,“不行,我还是怕疼,我觉得我两这样就挺好。”

林湄见她这么说,只觉这家伙扶不上墙,“你是挺好,但你男人好不好可就不知道了。我昨天在你们婚礼上,可看见那李家老三了,大冬天穿一吊带短裙,烈焰红唇,跟吃了俩孩子似的,往那一坐,嚯,胸前的沟有这么深。我听旁边的人说,她跟你男人是高中同学,就前两年,还为嫁他上过一次吊,你这不用自己男人交公粮,那他的公粮以后说不准就交谁身上去了。”

沈倩对李家老三倒是也有点印象,谈樾以前的朋友李延卿就是他们家的,记忆中,的确是个挺漂亮的女人,张了张嘴巴,歪着脑袋问:“上吊?姚信和睡了她不负责啊?”

林湄“啧”的一声谴责起来:“你丫思想能不能纯净点儿,人家就是不能是暗恋未遂吗,我看她挺能装的,真的,在洗手间见着了,人家上个厕所都是双手柔柔弱弱放在腿上。”

沈倩点头,觉得新奇:“为啥啊?那样姿势拉出来的造型比较好看吗?”

林湄觉得自己根本没法跟这人交流,一下就怒吼起来:“这他妈不是重点!重点是你男人身边一群蓄势待发的小妖精,你自己得上心点儿。”

沈倩却丝毫不在意,“那不一样。我跟我男人是散发社会主义芬芳的革命爱情,容不下那些小资情调的屁。”

林湄向来知道沈倩对自己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但她没想到,这人还特别不要脸,“算了,指望你有危机意识,怕是男人都能上树,我说,昨晚你们避孕了没。”

沈倩脸上一懵,一下就被问住了,“就一次,不至于吧。”

说完,她还真思考了一下自己生孩子的情景,一时被吓了个头昏脑涨,捂着胸口,感慨得特别真情实意:“要我说,还是你好,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没心没肺没烦恼。”

林湄脸上一红,居然破天荒地羞涩起来,“你别说。我这一阵还真看上一人,咳,就你男人那个秘书,陈大泉你知道的吧,我觉得他跟小时候照顾过我的一个男孩儿特别像,往那一站,特别阳光明媚,特别积极向上,一下我就想嫁了。”

沈倩沉默一会儿,十分严肃地回答:“理论上来说,这事儿不成立,因为他家在农村是开养猪厂的,小时候只照顾过他家的老母猪,你的品种有点匹配不上。况且,你觉得,陈大泉要是知道你想要嫁给他,他还能阳光明媚、积极向上的起来吗。”

林湄“嘭”的一下挂掉电话,她觉得她跟沈倩不怎么宝贵的友情可能到这里也差不多到头了,这人站着茅坑不干事儿,结婚还搞柏拉图,往那一站,净会放屁。

第19章

沈倩躺在床上懒懒散散地消磨了几个小时。

直到中午,姚小糖被老杨送过来,她才起床梳洗,干干净净地下了楼去。

姚小糖被家里阿姨这些年一直带得挺好,进门看见沈倩就知道乖巧地喊“妈妈”,因为平时姚信和喜欢看书,在家里电视开的不多,所以姚小糖耳读目染,平时也很安静,回到家里,洗手换完衣服,就知道自己拿着本书进房间里去看。

可沈倩打小不是个好学的人,你让她整日对着书上的东西摇头晃脑,都不如让她去当个萝卜。

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做,沈倩认认真真地给姚信和泡了一杯大红袍送去书房,又给姚小糖剥了一个苹果俩猕猴桃放桌上,可做完这些,她又无聊了起来,拿上一盘零食,坐在后院的阳光房里,歪头看向已经放晴的天空,小腿上前摇晃,跟个孩子似的,眼睛眨巴眨巴,嘴里吧唧吧唧。

沈倩小时候长在东北,到了下雪天,那日子可是极其快活的,堆雪人,打雪仗,扎雪炮,有时闲的无聊,为表示勇敢,还能吆喝上一群熊孩子挨个去舔铁栏杆,舔得舌头老长一条,跟个修炼得道的蛇精似的,挨个在那撅着屁股嗷嗷叫,等大人们拿着热水壶呼哧呼哧赶过来,一人少不了一个大脚印子,可等过几天,他们好了伤疤忘了疼,作死的队伍又会立马重新集结起来。

北城的雪没有东北那么大,这里的人也没那么多不体面的乐子,北城人民都是内敛而优雅的,像姚信和这样,坐在暖和舒适的大屋子里,忙碌着各自繁重无趣的工作杂事。

而沈倩是一个耐不住寂寞的人,她在阳台上发了一会儿呆,见手里零食被消灭的七七八八,推开后门,往雪地里一扑,就开始一个人撒欢,高高兴兴地玩儿起雪来,她手里的铲子是刚刚爬墙从隔壁院儿里偷来的,铲雪的时候,哼哧哼哧,特别有劲。

雪人被她堆得又高又胖,十分符合沈倩的个人特色,圆嘟嘟一个大脑袋,上面围了一根姚信和大几万的羊绒围巾,脑门儿上头还贴着三颗大字——姚仙人,打眼一看,特别唬人。

沈倩被自己的雪人逗得直乐,心中一瞬间涌起无数艺术灵感,折回房间,找来一把吉他,朝自己的手呵了呵气,坐在阳光房的门口,清了一下嗓子,张嘴就对着雪人唱起歌来。

沈倩刚学会吉他的时候就喜欢对着雪人唱歌。

她那会儿把雪人想象成自己未来完美帅气的爱人,他的模样常年都在变,一会儿是电视里炙手可热的男明星,一会儿又是前院刚刚考上高中的帅小伙儿,甚至是诊所里年过三十还未秃顶的老中医。

沈倩的姥姥那时对外孙女捧场极了。

姥姥年轻时是军工厂里一朵花,到老了也是厂里最漂亮的老太太,后头时常跟了一群头发花白的小老头。

沈倩的吉他就是二号车间的胡老头教给他的。

胡老头是十分潇洒的老头,年轻时喜欢的姑娘得病去了,他就一辈子没娶过。

沈倩那时为他可惜,可是后来长大了,她又难免觉得这样其实也挺好,毕竟,一个住在心里的人没有了,你不能跟着去,你还得好好活着,但你总得找个法子让自己记得她,证明自己真来这世上走过一遭。

所以,沈倩可以对着许多雪人唱许多的歌,但她的后半生,却只交给了一个姚信和。

就算这个家伙性情冷淡,晚上跟自己“打架”时不是个好东西,可她依然想要跟他在一起。

他在身边时,沈倩想要抱着他腻上一腻。

当他不在身边时,她也愿意对着雪人弹一弹琴,歌唱那点儿她对他庸俗肤浅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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