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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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经纪听了,心中五味杂陈,“我在内书堂苦读三年,现在人言微轻,还是帮不了她。”

魏采薇安慰道:“连尚昭仪都要借用天意,何况是你,你好好在司礼监当差,将来日子还长。”

上辈子,汪大夏同样也是走宦官这条捷径,只不过他去了东厂,办了几件御案,升的快,迅速掌握权势。但也有弊端,那就是杀戮太多,毁誉兼半,富贵险中求,四十七岁就毒发病逝了。

而陈经纪不会武,他目前的学问、书法、品德就连嘉靖帝这么挑剔的人都无法挑剔。

他遭遇那么多挫折,心中毫无怨恨,本性纯良,不是拍须溜马之辈,很显然不适合去东厂,在司礼监和公文打交道是最好的出路。

虽然升的慢一些,但脚踏实地,风评良好,手上干干净净的,未来前途无量。

陈经纪把魏采薇一直送出了后宫,一辆青帷马车送她回到甜水巷。

汪大夏有她家门的钥匙,早就在家里等她,一上来就邀功,“陆统领还有我爹那边都说通了,咱们说好的,三年后,也就是后天八月二十三过来提亲,你不可以反悔哦。”

魏采薇在院子里升了一堆火,把“亡夫汪二郎之灵位”的灵牌烧掉了,还加了好多纸扎的元宝进去烧。

这是习俗,寡妇决定改嫁,就不能继续供奉亡夫的灵位了,要烧掉。

汪大夏说道:“你又不是真寡妇,灵位是随手写的,为什么还要烧纸钱,多此一举。”

因为,上一世的老公汪公公真的死了啊,我是烧给他的。

重来一世,汪大夏从性格到身体都不是汪公公,她像是爱上了两个人,有了今天的汪大夏,就不可能有汪公公。

不过,魏采薇现在已经不纠结了,汪公公的阴郁、汪大夏的开朗,她两个都爱,那就嫁两次好了。

魏采薇烧完纸钱烧房子、烧衣服、甚至纸扎的月饼都烧了一盒子五仁的。

汪大夏说道:“我最喜欢吃五仁月饼了。”

我知道,所以我只烧五仁月饼,不烧香菜月饼。

待一切都烧成了灰烬,红色的篝火都变成黑色,魏采薇说道:“你看,这就是我嫁给你的诚意,牌位都烧了,没退路了,除了接受你的求亲,我没其他路可走。”

三年之约即将实现,就像梦一场,汪大夏做梦都笑醒。

与此同时。西城陆府。

陆缨照样很晚才回家,回家第一件事情必定是给父亲的牌位上一炷香。母亲李宜人也和往常一样,等她回来才去睡觉,自从陆缨脸上有那道疤痕开始,李宜人就为女儿提心吊胆,除了陆缨外出办差,她每晚都要看到女儿之后才能安心入眠。

这一晚比较特别,陆缨主动叫住母亲,“母亲,我有事情与您说。”

李宜人心一揪,“你又要出远门?”反正只要陆缨和颜悦色的开口,定没有好事。她很了解女儿,小时候陆缨比男孩子还调皮,如果她在房间里瓶里哐啷还好,一旦她安静下来,听不见动静,一定是在作大妖,不是爬房顶就是上树下河,那里危险那里跑。

“不是。”陆缨扶着母亲,将李宜人按在罗汉床上坐下,怕她承受不住,万一摔倒就麻烦了。

奇怪,今儿太阳明明打东边出来的呀?女儿越是乖巧,李宜人越是害怕,总觉得有大事发生,“樱花儿啊,你都干了些什么,跟娘说,只要不是抄家灭族的事,娘都给你顶着。”

陆缨嗫喏片刻,好像在思索怎么说合适,“母亲,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就这……李宜人轻舒一口气,“差点把你娘吓坏了,娘一直都知道,娘同意这门婚事,要不怎么把汪千户推荐给了亲家成国公,要他提拔一下呢。这婚姻大事,门当户对很重要,汪千户如今是江西指挥使司同知,三品的武官,成国公还赞他踏实肯干,将来还能往上升呢。”

陆缨说道:“汪大夏是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女儿鬼使神差,喜欢上了这种小白脸。三年过去了,女儿对小白脸不再有兴趣,喜欢儒雅老成的男人。”

“什么?”李宜人大惊失色:“你跟汪大夏断了?什么时候断的?”

陆缨说道:“今天刚跟他断的,我说我喜欢上别人了,他很生气,把报销单都撕了,还说什么‘你不要我,别人抢着要’,气呼呼的就走了。”

李宜人急道:“你这孩子,怎么能这样!汪大夏这孩子长的俊俏、嘴巴又甜、又是你父亲亲手招募进锦衣卫的、你们一起历经生死磨难,三年的感情怎么说断就断?”

陆缨说道:“正因我们一起在一处当差、一起查案、出生入死的,我们在一起不像情侣,感情越来越像兄弟了,我能喜欢甚至嫁给弟弟吗?不能够啊,我现在对他只是兄弟情,没有儿女情。我们出差时候有时候没房间了,睡一个屋子里,他就睡在我对面的塌上,我对他一点想法都没有。”

李宜人花容失色,“什么?你们都睡一个屋了?”

“就是睡觉,没干别的。”陆缨说道:“有时候露宿,我们搭了帐篷,挤在一起取暖,也没感觉。他对我也一样没有感觉,把我当成兄弟、上司,没有像情侣那样情不自禁,动手手脚——”

“他敢!”李宜人打断道,“如果汪大夏不喜欢你了,他怎么可能气得说出‘你不要我,别人抢着要’这种气话?”

陆缨说道:“他自己没有意识到我们缘分已尽的问题,我身体不舒服了,他就说一句多喝热水,我和别人的男人单独相处,他一点醋意都没有,我们这两年在一起也只谈差事,曾经也风花雪月过,分明就是不爱了。我如今看汪大夏,就像看弟弟陆绎一样。我不能嫁给陆——”

李宜人赶紧捂住女儿的嘴,“你别胡说八道,你和陆绎同父异母,小心别人说闲话。”

陆缨重重点头,李宜人才放开手,问道:“你现在喜欢的人是谁?父亲何等官职?什么家族?母族是那里?多大年纪?那个衙门的?长相如何?我见过吗?”

陆缨说道:“母亲没见过他,但是父亲生前是见过的,很欣赏他,就连皇上也知道他。长得不输汪大夏,但不是汪大夏这种小白脸长相。他足智多谋,冷静自持,气质儒雅,年纪不大,但成熟稳重,我和他互相信任。”

“只是,目前他是锦衣卫暗探,身负重任,任务完成才能功成身退,由于涉及朝廷机密,我现在还不能告诉母亲他的具体身份,连名字都不能说。”

“你——你们——”李宜人急道:“连名字都不能说,他如何与你成亲?”

陆缨说道:“任务完成之日,就是我们成亲之时,女儿发誓,此生非他不嫁。母亲若不同意,女儿就一辈子都不嫁人了。”

李宜人说道:“不行!女人那有不嫁人的。”

终身不嫁和任务完成后嫁人,李宜人都不喜欢,但是,如果非要做出选择,两害取其轻,还是后者能够勉强接受。

陆缨就这样说服了李宜人。到了第三日,李宜人惊闻汪大夏和隔壁小寡妇魏大夫定了亲,立刻想起那句汪大夏那句“‘你不要我,别人抢着要’的气话。

哎呀,年轻人就是冲动,樱花儿移情别恋了,汪大夏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定了亲,来表示他也有人喜欢,原来这个“别人”就是魏大夫。

汪大夏好大的气性啊,居然拿婚约大事赌气,来报复樱花,幸亏我没有把樱花儿嫁给他,太幼稚了。

作者有话要说:三年时间,近墨者黑,陆缨说谎技术不亚于汪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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