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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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心里咯噔一下,此时此刻,他还不懂得什么叫做“公开处刑”,但俨然已经有了这种感觉,仿佛是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扒了身上的遮羞布,一切隐私无所遁形,丢脸都是其次的,重要的是他经营多年的名声,沪上名师的称号,怕也要被撕得粉碎!

玲珑还站在台阶上,让陈秋吾牵着,她先上下打量了这杨老师一回,从头打量到脚,半晌,叹道:“我着实是看不出来,这样一个身材中等容貌普通看起来气质也很猥琐的男人,究竟是有什么魅力,能让女学生倾心。”

她甚至都没有多说!

只这么一叹,嘲讽力便达到满值!杨老师登时面红耳赤:“陈老师,你、你这……”

“关陈秋吾什么事儿啊。”玲珑好奇道,“你说我不好时,不也是当着陈秋吾的面?我说你不好,同样是当他的面,咱俩都不顾及他的面子,你怎么被说了还找他呢?”

陈秋吾面不改色:“我没有面子。”

其他几位同事:……

“人到中年,就别以为自己能让小姑娘对自己死心塌地了。”

玲珑一步一步走下台阶,“一个月拿几十块的工资,住在身子都转不开的宿舍楼,写点酸不拉几的情诗,就当自己是万人迷啦?连点自知之明都没有,真是卑微又下贱。”

那杨老师自诩是知识分子,文人气质,被玲珑轻描淡写一顿羞辱,气得脸色通红,可是又不知要如何反驳,半晌,结结巴巴道:“我、我可是沪城大学的老师!你呢?你不照样靠着男人活!一点都不独立!你又算个什么!”

“这么说,杨老师很独立呀?”玲珑翘起二郎腿坐在大椅子上,陈秋吾乖乖站在身边做护花使者,她这动作妩媚而优雅,贵气十足,将对杨老师的鄙夷毫不留情地展现出来。“独立的杨老师,怎么还靠家中那大字不识的粗鄙原配养活呢?哦~原来靠男人活就不算独立,吸女人的血就是天经地义?学习了,受教了,不要脸那还是杨老师不要脸,我怎么比得上呢?”

杨老师不知是羞是恼,登时脸红脖子粗,他也不知玲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儿的,只好求助陈秋吾:“你我同事一场,你便如此放纵你的妻子羞辱于我?”

陈秋吾很无奈地说:“并非我有意放纵,妻子年幼懵懂,天真善良,难免心直口快,但都不是恶意,还请杨老师担待。”

众同事听着这话怎么这么耳熟?

仔细想想,哦,之前在办公室,刚刚抱得美人归的杨老师大放厥词,攻击陈太太,陈老师险些发火时,他也是这么说的:“我这人就是心直口快,没有恶意的,我也是为你好才这么好,陈老师可别放在心上啊。”

道完歉,转头又跟别人说陈秋吾多傻,那么多女学生向他示好,他还非要一心记挂着家里的乡下女人,实在是不懂消受女人恩。

杨老师认为陈秋吾是典型不解风情的木头疙瘩,不如自己风流多情,因此总是致力于说服陈秋吾。

根本不知自己早就把陈秋吾给得罪了个彻底。

否则以陈秋吾的性格,不会让他难堪至此,他做任何事都习惯给人留一条后路,这点与一击必杀的玲珑完全不同。

但杨老师,他太讨厌了。

杨老师则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问题,年幼懵懂,天真善良?陈秋吾是在说谁?谁年幼懵懂,谁天真善良?

玲珑笑嘻嘻地拉了拉陈秋吾的手:“你好懂我,我确实是又可爱又善良。”

陈秋吾捧场道:“可不是么!”

众人:……

睁着眼睛说瞎话!

到底都是同事,玲珑也没有不给面子到底,一个下马威已经足够,日后在学校,应该是没人敢说陈秋吾妻子不好了,否则被她知道,非割了这些人的舌头不可!

等到吃饭,众同事才对陈秋吾家境有了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之前他们都知道陈秋吾有钱,但有钱到什么地步,大家并不知晓,只是看他日常穿着以及家中还有司机及车子,知道他是大少爷出身,再加上留过洋,本身长相气质都是一流,说实话跟他们确实是格格不入。比他们优秀得多,却能经受住那么多诱惑坚守初心,只恋家中妻子,男同事们才觉得不可思议。

要是换做他们有陈秋吾这条件,怕是三妻四妾都要安排上了!

直到今日见面,见识了玲珑的厉害之处,愣是从头到尾一句酸话没敢讲,等上了满桌子琳琅满目的菜,他们还闹了笑话。

毕竟大部分老师都是普通人家出身,跟陈秋吾夫妻俩不能比,礼数仪态,同桌吃饭的时候被衬得跟野人无二,再看人家陈公馆的佣人,个个规矩老实,看起来比自己这些大学老师都体面,很难让人不自卑。

玲珑与陈秋吾不必多说,便已与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了。

再看桌上菜色,是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的丰盛繁复,怕不是这一桌子菜,都够他们一年的工资!

这可真是……

一顿饭吃完,陈秋吾尽职尽责的让长生开车送同事们回去,并且欢迎他们下次再来。同事们瞬间走得老远,还来?不了不了,不敢再来了,再来一次,感觉自己真要成地上的蝼蚁了……

见识了陈公馆之后,这些同事们在之后的工作中居然也褪去了不少浮躁,尤其是几个男同事,在面对女学生求爱时也不再沾沾自喜,甚至也会主动避让,这让陈秋吾很高兴,愈发想要再邀请他们来家里做客,让小妻子好好给他们上一课。

他文思泉涌,当天晚上送走了客人,便坐在书桌前爬格子,足足写了一篇几千字的文章,名叫《糟糠之夫》。

玲珑便是他的第一个读者。

陈秋吾这人着实神奇,文风与他本人完全不搭,这篇叫做《糟糠之夫》的文章,是以一个男子的口吻写的,用的是现在正流行的白话文,用词遣句字字珠玑,辛辣无比,将一个被抛弃的丈夫描写的跃然纸上。他与妻子本生活的很好,直到有一日,妻子失散多年的家人找来,见妻子过得凄惨,立刻要将她带走,于是妻子抛下了丈夫与儿女,回到家中做了千金小姐,并且另行婚配,男子便一边洗衣服烧饭一边感慨妻子变心,怀念过往,怨气横生。

不能骂东瀛人跟王大帅,骂这些抛妻弃子的新文人总行了吧?

看似指责贪慕荣华的妻子,但稍微有点理解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是在反讽。

文章最后,陈秋吾写道:我实在不知,“糟糠”二字如何能来形容为自己浆洗缝补、生儿育女的妻子,正如我不知,为何世间对女子恶意这般大,以“真爱”、“自由”为名义,便枉顾道德与责任,害了她们的岂止是这世道,更是这千千万万个男人!

玲珑看完了,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看他,看得陈秋吾浑身发毛:“怎地这样看我?”

“看你是怎么表里不一的。”

陈秋吾急了:“我怎么表里不一?我待你真心,向来如一!”

“你这人跟你的文风很不一样啊。”玲珑把稿纸放到床头柜上,“怎么看着温温柔柔的,写文章倒像个喷子?”

陈秋吾不懂喷子是什么意思,但他隐隐能摸到点边儿,遂点头说:“这个词好,我便是要做个喷子,若是能喷醒那些自以为是追求真爱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好的。”

“不过这个笔名我不喜欢。”玲珑说,“三弦不好听,叫一叶如何?”

陈秋吾本就对笔名无甚所谓,他一气想了十几个笔名,都能拿来用,不过玲珑一说,他立刻觉得再没有比一叶更好的了!

不仅如此,玲珑还说让他安心上班教学,这稿子她替他投。横竖她在家中也没事,陈秋吾便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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