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节 15年前的事谁记得(1 / 2)
「啊!过头了!司机大哥,我要在这站下车!」
这才一下客运,记忆里的风立刻拂面而来,有狗屎味、杂草味、黏黏的风味,还有,等等,我想想……这猛然扑鼻的是牡蠣那虽新鲜却难以让大眾接受的腥味!
我想起来了。
以前我最讨厌的就是风,又溼又黏,而且我家离海边又不近,却总是夹杂着大海咸咸的味道,一上学,身上的腌鱼味常被当作笑点,偏偏小孩子的笑点低又都没创意,一个笑话可以持续好几个月,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发誓以后一定要搬离这里!
等到真的搬走,这15年就咻地一声,搭火箭逝去,想回头抓一把,却发现人一旦离开一个地方太久,就会忘记那个地方的味道还有适应的感觉。
至于狗屎啊,对了,都市倡导环保,这风气还没传到乡下,连野狗也不屑自己清理。
「小姐,要搭车吗?」
一下客运立刻被搭訕,不过这来人却是计程车司机,在都市里车站揽客是常见的,怎么这乡下小站也有?
大概是见我一脸疑惑,这司机大哥笑着解释:「台北早上有个客人太急促了,一上车就叫我先直直开,哪知道上了高速公路才知道被拐了,这一跑就来到这里啦!」
「算是我们有缘啦,北上给你打八折,要不要?」
我望着司机大哥这和蔼又亲切的脸庞,再看看自己的行李,一个鼓鼓的后背包,就这样,而且刚下客运,这看起来像是会北上的人吗?
我尷尬的打哈哈,「不好意思,我才刚回来,还不想北上。」为免他翻脸,马上又补了句:「还是我帮你问一下车站里面有没有人要搭车的?」
「唉唷,不用啦!」司机大哥笑着挥手,「相遇就是缘份,不搭也没关係,我再自己想办法嘍!」
乐观的司机,就如同热情的午后炎阳,把我这游子的归乡之情悄悄的点燃了。
我开始沿着记忆中的路线前进,15年的时间,如果在都市,会随着政治、民间舆论而不停的演化及进步;但在乡间,变化的速度会减缓,一步、两步,慢慢的往文明推进。
不过这下午的烈阳太毒了,產业道路上的柏油发着亮又泛着水光,光想像脚踩在这上头不断冒烟就觉得可怕,而且这匆忙之间忘了带太阳眼镜、淑女帽、防晒外套,只有一瓶防晒勉强挡一挡这淑女公敌。
走没几步,就躲在树荫下,风一来瞬间凉爽许多,这乡下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树很多吧!
偶尔一两台野狼机车经过,朝我看了几眼,虽然说有点怪,但赚到比在都市还多的注目也算是好事。
突然,一台野狼机车绕了回来,噗噗噗的在我前方几公尺停下,这野狼主人满脸灰尘,好似刚从土堆里打滚而来,嘴角混着泥土的问:「小姐,你是迷路了吗?」
啊,原来是个好心人!
我还暗自捏了把冷汗,担心这才刚返乡就遇到坏人?
「应该没有才对,我记得是走这条路。」
「小姐是外地来的?」
是没打算打发野狼主人走,但他怎么就继续探听下去了呢?
「是,也不算是。」我重新调整好背包,「我应该没有迷路,谢谢你了先生。」
小心翼翼又得不着痕跡,我缓慢的经过野狼主人及他的爱车,再朝着这漫漫长路前进,但愈走愈觉得可怕,这野狼主人怎么还不骑走?难不成一直在后面盯着我看?
我忍不住好奇转头看,没想到好奇真的会害死人,这野狼主人好像也犹豫了好久,我这一转头加倍了他向前的决心,噗噗噗的又骑到我面前,大声喊着:「小姐,你是来找朋友?还是来玩的?」
「先提醒你一下,我们这儿没有民宿,也没什么观光景点,你要不要看看地图还是上网查一下,可能真的是走错了哦!」
「我来找人的,我确定我真的走对,非常谢谢你。」
「那需要帮忙吗?村子里的人我都很熟的!」
这人热心过了头啊!
我前后张望,这条路不算小,基本上也是联外道路之一,怎么此时此刻就是没有车子经过?
两人一车就这么罢佔整条路?
「真的不用了,这村子我也算熟,我可以的!」再次强调,这人再怎么热心也不可能听不出来这话中话,就是叫他别多管间事?
「那小姐,就祝你在这里玩得开心囉。」已经一脸灰的野狼主人又碰了一鼻子灰,摸摸鼻头,甚是无辜的调头,噗噗噗的缓缓离去。
我敢说,他绝对有从照后镜看我,直到我消失在他的照后镜范围内。
作个总结的话,这人还不赖,热心热情,就是有点执着,如果还有机会,做个朋友也是不错的,不知道他是哪家的孩子就是了。
望着野狼机车远去的方向,差点忘了自己还得赶路,且在太阳下山之前,不知道能不能到家?
如果阿嬤知道我回来了,惊喜度是不是跟惊吓度一样,百分百?
「是木棉花!」我忍不住惊呼。
赶路赶个气喘吁吁,大汗小汗直直滴,这好不容易到了村子口,以前还杂草横生的道路两旁,如今已经种满了木棉树,十步种一株,满地尽是谢落的木棉花及枯叶,恰恰说明了凤凰花开的日子已过;抬头一看,那透过树顶发亮的光芒,像极了我昨天刚脱下的学士服,金黄耀眼,却总有谢幕的一刻。
「阿伯!」住在村子口第一家的阿伯,他们家坐西朝东,日出的时候温暖的阳光会透过窗户跟你打招呼,下午则没有西晒的问题,间来无事嗑瓜子话家常的阿伯就喜欢坐在门口前,享受这凉凉的午后时光。
小时候的我每当经过时,都一定会朝阿伯打招呼,常被夸说「谁家的孩子这么乖啊」,这美名还冠在头顶上好几年呢!
不过这15年过去,阿伯是一脸疑惑,我也不说破,反正村子这么小,谁家发生了什么事,隔天绝对会在公园的公厕里被拿来嚼舌根,所以我只朝他一笑拋拋电眼,继续往目的地前进。
沿路朝着注目的村民打招呼,这要是在都市我绝对做不来,因为在都市里就会变得放不开,连一个笑脸都吝嗇。
好不容易抵达目的地,红色的砖瓦、白色的水泥地、灰噗噗的烟囱都还是我记忆中那个可爱的家。这是我们家的祖產,里面住着我们家最老的家人,然后从今天开始,我会搬回来住,把我在这15年里流失的故乡记忆,重新的填补进去。
三步作两步,把背包丢在客厅里,我开始一间一间的找,终于在厨房找到她,那一闪一烁的老旧灯泡下吃着简单饭菜的阿嬤,她像是消风的气球,变得又乾又瘦,看着我的眼睛从乾涸到水光,又从水光到困惑。
如果有人问我说,为什么15年都不回来,我该怎么回答他们?
「阿嬤,我回来了哦。」
「肚子好饿哦。」
我自动自发的洗了手,拿了碗,盛了饭,乖乖的坐在阿嬤对面。以前还觉得这张桌子好高,挟个菜都会掉满桌,现在桌子还是以前那张桌子,椅子还是以前那一张椅子,是我变了,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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