愧意(1 / 2)
“双手淋血那太傻,借刀杀人才最高。”
离宛笑的跟个狐狸似的,轻轻说出这句略显血腥的话。
但在离痔的心里,却像是吹响春天的号角一般,说是醍醐灌顶,都不足以形容这一刻心境的开阔。
小人儿脸颊红红,毛茸茸的脑瓜,顷刻点头如捣蒜:
“痔儿记住了。”
因着大氅狐毛极厚,她这一点头,直接把脑袋埋了进去,正应了那句“可可爱爱,没有脑袋”。
离宛知晓离痔早熟,且心里暗藏着嗜血欲望,不然也不会成为小说中年仅十一岁,就使着通身神力,挥舞大刀,手刃离国皇室的灭族真凶。
对于一个十一岁就敢犯下暴行的孩子,若对“血腥之事”三缄其口,不加引导,反而不好。
因此,离宛决定往后一要教其明辨是非,二要教其驭人心术,三要教其甩锅三十六计。
如果这孩子注定成为凶狼,那至少也得学会披上绵羊的伪装吧。
若她根上长歪,那自己会成为直插于地的擎天之柱,成为她的主心骨,让她盘旋而往,助她向上。
只要有自己在,定不会让她闯下弥天大祸。
自己会成为这个孩子情绪失控时仅存的良知,亦会是她暗夜荒原上亘古不变的灯塔。
如若没有这样的决心与担当,那当初还不如掸掸衣袖,作壁上观,何必横插一脚去救她?更甚者,为了避免灭族惨剧,对付一个五岁半的小娃娃,无论是放火、坠井、吞金,还是下毒、噎食、误摔,只需一场简简单单的“意外”,便能安排的明明白白。
须知晓,毁灭一个人,永远要比重塑一个人,容易多了。
离宛俯下身,拍拍她的头顶,言辞郑重且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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