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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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宝宝想吃酸的,镇元子等会儿狩猎的时候顺道摘点梅子,我们做点酸菜鱼。”时秒躺在摇椅上,懒洋洋地晒太阳。

温和的日光,洋洋洒洒地为她渡了一层金边,增添了三分母性的柔和。

时秒眯着言,直视高空中的日光,陷入遐想。

天上的那个太阳,是帝俊的第十子陆压吧?

小可怜的!原本还有九个兄弟,爸爸,叔叔,轮值上岗,现在天地间只剩下他这只小金乌,每天都要按时打卡上班,早九晚五,连个替岗的都没有?

全洪荒的生灵仰头就能监督他的岗位,偷个懒,迟到早退,大家一清二楚。

时秒抚摸微微隆起的肚子,也不知这胎是男是女,有多少个崽崽,一年了,一点动静全无。

人族十月怀胎诞下麟儿,她该不会跟怀哪吒一般要三年吧?时秒有些不确定了,她不知自己还要怀孕多久?

“镇元子,叫上红云一块,你们两人上山多摘采些青梅。”时秒递过两个竹筐,如今正是摘菜青梅的时节,过段时日,青梅成了黄梅,口感、味道上就要稍逊许多。

时秒口中的青梅,是洪荒的一种树的果实,样子与后世的青梅相似,鸽子蛋大,杏仁状,味道酸涩。

华胥部落的人族不爱这种果子,口感差,吃了之后肚子更饿了,吃不饱的他们哪会采集这种果子?

怀孕之后的时秒酷爱着这种果子,吃上一两枚,可以遏制肚子偶尔翻涌上来恶心之感。梅子的时令很短,不易保存,倒是可以做些梅子酒,可惜她一个孕妇需要忌酒,倒是可以犒劳镇元子两人。

盐渍的青梅,历经时间发酵,体积缩小,渗出的梅汁,微带酸味。在没有醋的洪荒,也是不一样不可多得的调料品。

盐渍的梅子可以制作成梅子酱,烹饪鲜肉之时,浇上一些,梅子的酸与肉中的肥油糅合,能在口腔之中迸发出别样的刺激。

如今洪荒,顶尖大能只知修炼,追求无上道法,弱小的生灵如人族,还在底层挣扎求生,只求裹腹,不受饥寒之苦。

镇元子、红云两人这段时间跟着时秒,见证了美食的魅力,何为洪荒上的舌尖,口福不断。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他们的道法似乎更加精进了。

两人心里感叹,圣人就是不一般,以前他们只知道打打杀杀,哪里知道打杀后的尸体,还可以废物利用,化为一锅锅鲜美的浓汤,喝进肚子,化为法力灵气。

哎!他们悔不当初,年轻不知事浪费了多少顶级的食材。特别是红云厨艺大涨,如今烧得一桌子的好菜。

镇元子、红云两人又知道时秒又开始捣鼓好吃的,也没多说什么,拎起竹筐上山采集。时秒让他们禁用法术,大罗金仙强大的肉·身足以让他们横扫华胥部落附近的山林。

一个男子一直盯着时秒的家门,待镇元子、红云两人远去之后,他匆匆离开。

半刻钟后,十几个人族抄家伙,团团包围时秒的房子。

“叩叩叩!”

剧烈的敲门声。

“叩叩叩!”

敲门声愈发的急促暴躁,敲门者手劲极大,门板差点被卸下,悠悠晃晃地悬着。

回应她的只有呼呼的风声。

“风秀,你有本事开门啊!我知道你在家,你给我开门。”翁在门口急促地喊道,“我在跟你决斗!我要抢你男人!”

“风秀出来跟我决斗!”翁扯着嗓子喊道。

华胥部落有个传统,若是两个女人同时看上一个男人,他们两人可以决斗的方式,决定男人的归属权。

红云、镇元子的武力值,华胥部落的人都有目共睹,翁只能挑两人不在的时段,挑战风秀这个懒惰的女人,让风秀自觉羞愧,离开红云、镇元子。

华胥部落的女人负责采集食物,养家糊口,像时秒整日懒散躺在家中专吃男人软饭的女子,是被鄙视的对象。

“抢男人?”

“决斗?”

慵懒躺着的时秒,眼里透出玩味,听上去很好玩的样子?

时秒缓缓站起身子,舒张腰肢,偶然活动筋骨,有益胎儿的身心健康。

“吱呀!”摇摇晃晃的大门被打开。

里边走出一俏丽娇小的女人,微微隆起的肚子,没有一丝赘肉,在衣服遮盖之下,与常人无疑。

“哎呀!”翁一声惊呼,她刚才拍门使劲过大,身子惯性往前冲,直直地朝时秒压去。

时秒跟翁两人撞在一处,相比之下,她太过柔弱,大腿还没翁的胳膊粗壮,身子纤瘦,一阵罡风便能卷走。

其他人纷纷闭眼,风秀这朵娇花即将被翁压扁,决斗估计免了。

“砰!”

一声巨响,震荡起滚滚尘土。

“好痛!”翁倒在地上哀嚎,两颗门牙磕落在地。

大家预想的结局没有发生,翁没有把风秀压成肉饼,反而磕掉了两颗大牙。风秀不知何时躲闪至门口,朝着一排人露出洁白的牙齿,温和笑道,“听说有人要和我决斗,是你们中的哪一个?”

风秀鬼魅的步伐,让众人想起了被红云、镇元子窜烧的恐惧,如出一辙的步伐,飘忽不定,速度极快。

他们纷纷摇头,齐齐指向倒地的翁。他们只是被翁喊来见证奇迹的一刻,翁如何战胜风秀。他们只是一群吃瓜群众,不生产瓜。

“风——秀——,泥给窝邓着(你给我等着)!”翁艰难起身,捡起地上的两颗牙齿,嘴巴漏风地威胁道。

“快点开始吧,红云两个快回来了。”时秒催促道。她不想耽搁红妈妈开饭时间。镇元子、红云两人虽不用法力神通,采集几个梅子,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拍拍树干,梅子滚滚掉下。

翁憋红脸,风秀居然用红云压她,强调她与红云的关系,动了风秀,红云不会放过自己。

翁更加坚定与风秀决斗之心。

华胥部落的决斗,自然不可能是琴棋书画风花雪月的场景,而是简单粗暴的肉·搏。

谁打到对方站不起身,谁就是胜者。

比赛开始,时秒一脚蹿飞翁至空中,兴奋地玩起了踢毽子,毽子沉甸甸的,有点份量,更好地锻炼身子。

“一百,一百零一,一百零二,……”时秒在数着踢毽子的数目,五百下之后她就不玩,红云应该回来了。

凶残无比的风秀,吓坏了陪同翁前来的人族,他们不敢吱声,刚才负责盯梢的那人偷偷溜走。

翁是首领的妹妹,他们可不敢放任不管,掂量实力,又不敢上前,只能回去打报告叫家长。

华胥部落的首领——衮,一身腱子肉,肤色黑油光亮,此时她正与几位雄性后宫,部落的几位副首领,商量如何增加部落的粮食储备。

冬季即将来临,他们狩猎会越发的困难,那时候也没有果子可以采集,他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风秀的两个雄性,健壮强大,不如邀请他们帮忙?”有人提议道,华胥部落的人眼馋两人的收获。

别人进山半个时辰,扛出一头妖兽,他们一个部落百来人进山,十几天的收获还比不上两人的半个时辰。

“他们三人一向独居,怕是不会同意。”

“上次红云出手杀了猪妖,救了我们部落的人。猪妖他也没拿,留给了我们。首领风秀三人也不是无情之人,只要我们与他们好好谈谈也不是不可能之事。”

“都是人族,大家互相帮忙而已,我门部落也给风秀提供了栖息之地。”

……

向风秀求助,这事没的跑,现在他们主要的商议点在谁去开口?怎么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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