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1 / 2)
“我以逻各斯的名义给予你祝福,愿你能看清迷障,不被迷惑。”
似乎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飞进了爱丽丝的眼睛里,她那原本昏沉的头脑顿时变得清明,她张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变得更加清晰,她居然能够看到身旁的空气因为神明的存在而改变了形态,隐约显出一个近似人形的轮廓。
瑟西里安的手轻轻抚摩她的脸:
“此前我曾赐予你超越一般人的力量;今日我又为你祝福,帮助你看清迷障;我将一切祝福给你,你不要辜负我的期待,将性命轻易抛掷。”
爱丽丝轻轻点头,感到祂握住了她的手,手指放在她的立约指环上。指环突然变热,几乎让人无法忍受,有那么一瞬间,爱丽丝几乎以为它就要这么烧起来,但它最后还是变冷了,平静地待在她的手指头上,好像没有什么变化。
瑟西里安没有解释他是在做什么,不过爱丽丝看得出来,他对这枚指环的存在非常不满。
如果爱丽丝自己有选择余地的话,也不会想要带上这样一枚指环。不过在雷切尔伯爵面前,她还是太过微不足道了,以至于完全没有拒绝的可能。她低下头看着指环,不知是在安抚瑟西里安,还是在安慰自己:
“等您从沉睡中醒来之时,这指环就可以摘掉了。为了这个目的,我会尽我的全力。”
她说完这一句话,忽然感觉有一只手放在了她的头上,轻轻抚摩她的额发,动作里充满爱怜。她向祂的方向靠过去,感觉触到了祂的胸膛……祂的温度和人类很像。
爱丽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感觉好长时间以来的疲惫和焦躁都已离她而去。她闭上眼睛,问:
“我遗失了锁子甲,您能给我一点提示吗?”
“命中注定属于你的东西,是不会丢失的。”每到回答这类问题的时候,瑟西里安说话总像是猜谜,“如果你注定是它的主人,它自会回到你的身边。”
爱丽丝很想要问瑟西里安,那件锁子甲到底算不算是命中注定属于她的东西。除了她的巨剑以外,那是她这辈子得到过的最好的东西,她的心要被砍成两半。
大概是觉察到她的失落,瑟西里安安慰了她一句:
“你以后会拥有比那更好的甲胄,要多少有多少。”
“但那是埃蒂安大人送给我的。”
听爱丽丝提起埃蒂安,瑟西里安的语气变得有点微妙:
“作为一个神明,我或许不该干涉你的交友圈,但我必须提醒你,不要和圣殿祭司走得太近。如今你已经正式成为我的信徒,无论如何,不要再与他见面。”
“为什么?”
“他们都早已立誓,将一切献给光明神,光明神可以直接通过他们的眼睛看见外界。如果光明神觉察到你已经成为我的信徒,他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把你杀掉。”
第35章 少年强盗。
爱丽丝从瑟西里安的语气里听出一种未曾有过的阴冷气息, 不禁打了个寒战。
世人都将光明神视做至善的存在,对他顶礼膜拜,却不知他的残酷与恐怖之处,其实并不比暗夜神手下那位可怕的死神少。
看了爱丽丝的反应, 瑟西里安似乎后悔对她说出这些, 祂将爱丽丝轻轻抱起, 把她放在了床上:
“我说这些,也不过是想要让你一点, 别想了,睡吧。”
瑟西里安的怀抱与常人无异,从视觉上看却好像悬浮在半空中, 感觉非常奇妙。这让爱丽丝不再去想不愉快的事,在祂的安抚下很快入睡。或许因为她此前已经睡了好一阵, 这一次她并没有睡太久, 等她醒来的时候天刚刚亮, 她整理好东西, 走出房间。
客店里的早餐一向供应得早,爱丽丝让店伙替她准备了些可以在路上吃的东西, 自己随便吃了点培根和煮土豆, 就立即出发。旅店里的马僮打着哈欠替她把马从厩里牵出来,向她打包票说, 这家伙这几天都被喂得饱饱的,这会儿上路绝对精力十足。
爱丽丝牵马出了博恩, 在城门口上马, 直向南边飞驰而去。
她养这匹马已经有几个月,对它的脾气秉性也算有点了解,这家伙绝对不是一匹劣马, 不过脾气古怪一点,稍微累一点就不肯走,经常需要人拿些好吃的哄着。这次或许因为好几天都没能好好活动筋骨,倒是跑得挺像样的。不过爱丽丝心里记挂着她那件珍贵的锁子甲,每当在路上看到其他行人,总要勒马停住脚步,稍微看一看对方的体貌特征。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几次,马就有些不乐意,不仅放缓了脚步偷懒,时不时还要假装没弄懂指示,拐到路边去啃几口草。
倘若这一路只是一般的原野也就算了,偏偏博恩城往南走上一段,就是一片幽暗的森林,需要穿过林子才能看见村庄。这片林子虽然不大,起码也要走个大半天。若是傍晚之前出不了林子,找不到可以借宿的地方,就只能在森林里露营了。爱丽丝对这一带不熟,不知森林里是否有什么野兽,若是一个人在这里宿营,实在有点危险。
这匹别扭马闹脾气闹得厉害,爱丽丝见太阳已经高高地升起来,与其走走停停,还不如稍微歇歇。恰好前面小溪边有一片空地,爱丽丝下了马,让它自己去喝水,自己打开装食物的包袱,准备找点吃的。
店伙给爱丽丝的包里装满了面包奶酪和肉干,还有和早晨一样的煮土豆。出门在外,有这样的东西吃就没什么可挑剔的。爱丽丝给土豆撒上盐,把奶酪夹在面包里,打开水壶,喝了一大口。
水壶里是博恩特产的冰葡萄酒,甜甜凉凉,滋味别提多美了。爱丽丝坐在溪边晒着太阳,一边吃东西一边喝酒,感觉全身都暖融融的。
这时候,爱丽丝听见远处传来了马蹄声。这声音正往这边来,似乎是有人知道这里是个好地方,特意也要在这里吃午餐的。爱丽丝把最后两口面包塞进嘴里,谨慎地站起身,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很快就看见有个俊俏少年骑着马过来。
那少年看上去好像比她还小两岁,脸上有点脏,模样却挺俊秀,头发编成一溜小辫,骑在一匹没有鞍鞯的白马背上。现在刚刚快要开春,爱丽丝还穿着她在博恩买的裘衣,这少年却只穿着件薄外套,似乎完全不觉得冷。倘若有吟游诗人从这里路过,看到这样一个家伙,一准要赞叹,说他像是个森林王子。不过爱丽丝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强盗。
这年头常有强盗,他们往往在城外的森林之中出没,劫掠过路的行人和游商。城中的守卫不会管这些事,被劫的人只能自认倒霉。只有在他们的存在确实妨碍到了商道时,城主才会出钱雇佣一小队佣兵,或者派城中的护卫队前去剿灭盗贼。不过盗贼们在城中有不少眼线,消息灵通,往往在军队抵达之前,就分散躲在密林中,逃得一干二净。他们在森林里住惯了,了解地形,知道可以在哪里扎营,在哪里能捕捉到野兽或者采集到野菜。躲上两三个月不成问题。等到士兵们开拔回城,他们又可以继续为所欲为。
爱丽丝在外还从没遇上过强盗,这倒不是因为她往来的区域治安格外好,主要是她出门在外都是做佣兵打扮,身上总带着剑。虽说她身材偏瘦,还是没人敢惹,尤其在她从用细剑换成使用巨剑之后,不管是盗贼佣兵还是一般的客商,都会选择尽量绕着她走。
不过这次她出来时,看起来就只像个平常的旅行者。来的路上没碰上强盗大概算是她走运,回去的时候免不了要经此一劫。
对佣兵来说,这样的情况也不算少见。只要他们不立即攻击,佣兵们通常也会跟他们交涉一下,尽量避免一场战斗。毕竟佣兵都是穷光蛋,强盗也没好到哪里去,不太出名的强盗赏格通常只有几块银币,双方打上一场,闹个两败俱伤,着实没什么好处。
爱丽丝不打算和这个年轻强盗动手,她没带巨剑,在这种地方打起来没什么优势,如果能凭借自己的名号让对方放弃,那就再好不过了。
她原本想得很好,然而等到那少年走近,爱丽丝才发现,他的外衣里面似乎还藏着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那蓝色的特殊光芒,明显是附魔甲胄所独有的……那是她的锁子甲!
她这才注意细看那少年脸上的特征,果然和店伙所说的没有什么分别。有点雀斑,耳朵上戴着单个耳坠。只是因为他将披散着的褐发编成了辫子,爱丽丝才没立即意识到他就是偷她锁子甲的小贼。
这下事情只怕没那么容易了结了。
光凭着自报家门,就指望对方能把身上穿着的锁子甲脱下来,再怎么想觉得不可能。不过这少年强盗看起来并不准备马上动手,爱丽丝还是想着要先谈谈再说。
这少年到了爱丽丝面前,向她粲然一笑:
“小姐姐,你是一个人出门?穿着这么好看的裘衣,身上一定带着许多好东西,可不可以分给我一点?”
要不是这家伙身上还带着双刀,真有点像是城中到处找女孩子搭讪的小混混。
爱丽丝一挑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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