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喜欢有你在的日子(1 / 2)
“还记得我刚住进你家时,我曾经跟你说过的那个秘密吗?”
盘膝坐起,林武双手抱起了膀子,尽可能维持身体‘劳动’后获得的热量。
他赖以御寒的户外冲锋衣,已经穿在了方圆身上。
毛驴张嘴,打了个哈欠,示意林武:哥们每天都这么忙,哪儿有工夫记得你的那些秘密?
“我就知道你从来都没有把我跟你说过的话,记在心上,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家伙。”
林武骂了一声,接着柔声说:“不过看在你跟我同生共死的份上,我这次绕过你,不介意再跟你说一遍。”
毛驴摇了摇尾巴,表示洗耳恭听。
“我其实不叫林武,更不是一个男人。”
说到这儿时,林武又笑了下。
清冷的月光下,她的牙齿是那样的洁白,整齐。
毛驴好像被她瞬间释放出的女性魅力,给搞醉了,要不然也不会又露出好色贱狗的嘴脸,爬起来钻进了二哥怀中。
今天太阳落山后,林武就觉得额头发烫,晕头晕脑的。
她不敢去想自己是不是病了。
当前真要是病了,那么就代表着在等死。
可如果没病了的话,为什么自己都能觉得脸颊发烫,却偏偏害冷,所有的力气,在坐下来后,就像退潮般的那样消退,再也无法站起来。
林武抱住了毛驴时,立即从它身上感受到了温暖,鼻子一酸,明白它这是要给自己取暖,赶紧抬起头,重新看向夜空,这才避免泪水淌出来:“我的真名字,其实叫林舞儿。舞儿,是舞蹈的舞--嗯,跟你说这个,你也不懂。你再怎么厉害,也不认识字不是?”
下巴伏在毛驴身上,林舞儿慢慢闭上了眼睛,喃喃的说:“自从我出生那天开始,我就是东海集团的大小姐,注定这辈子要过纸醉金迷的生活。”
如果毛驴对财经新闻感兴趣的话,就会知道早在二十五年前,明珠东海集团老大林东海,就是当地的大地主了。
林东海能成为大地主,可不是白手起家,往上数十代,林家都是明珠有数的土豪贵族,只是没有哪一位祖先,能够有林东海这样的运气,赶上了一个重视商人的年代,大把的金钱赚着,还能获得无数荣誉。
赶上好时候的东海集团,这些年来始终蒸蒸日上--不过,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林东海也有这样一本,那就是没有儿子。
跟不怎么注重男女的老外相比,华夏代代相传数千年的传统思想,让人特别的重男轻女,尤其是林东海这样的大老板。
更加让林东海难念的是:妻子在生下林舞儿后,就一直没再怀喜。
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爱着妻子,依着林东海当前的身家,随便甩出个数百上千万,找一个漂亮妞儿给自己生个儿子,估计前来应聘的美女,得从罗布泊排到古羌县。
爱情啊,不但能让女人变成花痴,也能让男人变傻,就像林东海,为了对得起自己的爱情,就跟妻子发誓说,林舞儿就是他唯一的继承人。
林母被感动了,就跟丈夫商量:把女儿当儿子养。
林东海欣然同意。
于是,从那个决定开始后,林舞儿就跟漂亮的小花裙等女孩儿喜欢的东西无缘了,还得总留着男孩子的发型,身份证改为了林武,被人称为少爷。
少爷就少爷吧,反正等林东海这俩老不死的咽气后,林二哥还是会变回女孩子的--只是很可惜的是,几年前,母亲因病去世的不幸,再次改变了林舞儿的命运。
林母去世才几个月,林东海就跟重金聘来的美女医生沈玉如走进了结婚殿堂,丝毫不顾林舞儿的感受。
林舞儿一怒之下,这才愤然离家出走,靠着自己的聪明伶俐,成为了一个半吊子小扒手。
为了让所有人都相信自己是男人,林舞儿用姜水染黑了自己的皮肤,更在身上刻意做出有白癜风皮肤般的假象,来掩饰她夏天也不会轻易露出胳膊腿子的奇怪现象。
后来,她流浪到了唐王,遇到了方圆,这才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毛驴,你知道吗?跟你们生活的这几个月,绝对是我从小最幸福的日子了,虽说每天去送快递,累得要死要活,你大哥还变着法的剥削我,可我却觉得,这才是我的生活,我最喜欢的家。”
林武讲了这么久后,感觉更加的冷,抱着毛驴的胳膊又紧了下,继续说:“那些天,我最怕的就是林东海能找到我……没想到他还真找到我了。呵呵,他不该找我的,沈玉如都已经怀孕了,而且很可能会给他生个儿子。既然这样,干嘛还要找我呀?”
“如果他不找到我的话,那么我就没机会来这个鬼地方了。”
林武觉得眼皮子越来越沉重,浑身越来越冷,说话的声音更低了。
她没有说错,如果林东海没有找到她,那么她要想来罗布泊找方圆,谁给她提供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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