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天路(2 / 2)
盛辉一边撒调料,被飞起的烟熏的咳嗦了两声,问任鹏飞:“你跟王梓旭巡逻有啥发现没?”
“没有,这地方很穷,不过好像很太平。猎鹰的人呢?怎么不见了?”
“吃完饭分队长带他们去前站了,估计他们晚上比咱们住的好,不用想了。”
“一周没有回营区了,这叫什么日子啊。”
整整一个星期,他们都在跟着维和部队的工兵修铁路,虽然他们不怎么干活,每天巡逻押运都让他们疲惫不堪了,这和体力没有关系,完全是忙碌的找不到北了。
任鹏飞脱下上衣,看着蹲在兔子旁边的秦浩,笑着说道:“你至于么,这玩意没有一个小时根本烤不熟,你眼巴巴的看着有用吗?”
“你懂什么,我这是在祷告,为这只兔子的往生!你个冷血动物!”
“那你把口水擦一下,祷告要虔诚一点。”
“哦哦……”
常铭也笑了,看着不远处的铁路说道:“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修完,我们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爸要是知道我到这种地方修铁路来,肯定得把我骂死。”
“啧啧,这富二代的觉悟依旧很差。”
秦浩嘿嘿一笑,指着铁路说道:“此情此景,我想唱首歌。”
“唱吧。”
“那是一条神奇的天路诶……”
“停!闭嘴!”
众人连忙打断,这调跑的真快到青藏高原了。
任鹏飞用匕首弄下来一块看上去差不多的肉,嚼了嚼说道:“好像淡点,唉,凑合吃吧,总比生存训练强。”
生存训练的时候,有太多难吃的东西了。电视里面吃个老鼠都感觉是多么恶心的事情了,其实那都是外行。真正恶心的东西就是蛇和泥鳅,还有上次他们吃的那个蜗牛,老鼠的肉那也算是美味了。
最恶心的就是泥鳅了,那骨头虽然有嚼劲,但是那股苦涩的感觉简直不是人吃的,最可怕的是咬在嘴里它是会动的,所以你必须要去咬,不然到肚子李曼还会动,那种感觉别提有多酸爽了。
所以对他们来说,能用火烤的都是美味佳肴了,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常铭低声说道:“我白天押运的时候,看到一伙人拿着枪,不像是善茬的样子,最近感觉一直不太好。”
“别想太多了,哪有那么多的危险,我倒是没有感觉。”
常铭摇摇头,说道:“最主要的是我看到罗刹的手下了,那个大胡子是不会错的。”
任鹏飞心神一震,问道:“你确定?”
“无意识记忆,你我都学过,我觉得我没有记错,我们当初就是为了追他才中了罗刹的计的,这个人是罗刹下面的一个小头目,最近好像在瓦乌这一带非常活跃。”
“这事你告诉王梓旭了吗?”
“嗯,他说没有办法去调查,我们又不是警察,只能堤防一点了。”
任鹏飞点点头,他明白常铭是怎么想的,上次罗刹的栽赃陷害意图很明显,就是想把他们赶出这个国家,那就意味着现在维和部队的行动是他所不希望的,不过他的意图没有成功,肯定会采取其他的行动。
常铭的担心不无道理,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对方是在暗处,他们在明处,只能静观其变。南苏丹的面积太小了,而他们都在这个国家活动,恐怕遭遇是早晚的事情。
说话间兔子已经烤的差不多了,最起码已经香气四溢了,众人忍不住用匕首开始吃了起来,除了两个腿差点,其他的地方都可以吃了,许久没有吃到这样的野味了,众人的食欲大开,在这样的一个夜晚也算是一种享受。
任鹏飞脱下军装外套,正好看到路边站着一个小男孩,笑着招手说道:“奥巴(音译)!过来!”
大概是这句英语全世界都会的原因,况且任鹏飞冲着他招手,于是这小子二话不说的跑了过来,看着他们火堆上的兔子流着口水,却不敢上前,更别提开口要了。
常铭笑了笑,掐着小男孩的脸颊说道:“你小子属狗的吧?闻着味来的!”
或许是看到常铭跨间的手枪,奥巴忍不住后退了两步,目光也从那火堆上的兔子移开了,可以看的出来,他的目光里充满了恐惧。
“常铭你可真没溜!吓到他了!”盛辉拍开常铭的手骂了一句,而常铭则摸摸鼻子没有说话,不再去逗了。
任鹏飞白了常铭一眼,用匕首切了一块肉给小孩,笑道:“去吧。”
小男孩感激的一笑,抓起任鹏飞手里的肉就跑了,那样子生怕任鹏飞会要回去一样。看到这个样子大家都有点感慨,这么大的孩子都应该快上初中了,可惜却生在这样一个战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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