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达成共识(2 / 2)
李方诚虽然损失了20%的利润,但是却让家庭成员起死回生,不用走最坏的路子。
而且,李方诚说的成本价格,是按照国际上的成本来估算,真实的成本,其实才1美元,而且现在的出口关税极低,这方面无疑也减少了国内出口商的压力。
在这个国家需要外汇创收的年代,税收肯定会忘低了压,鼓励更多的人把商品卖到国外去,好为国家赚来大笔的美元。1985年开始,实行了出口退税制度,基本上到了1988年正式确立了一个原则,那就是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制度。全面的鼓励出口,更是方便了无数做远洋贸易的公司和商人。
所以除去成本和分给唐泽家族的利益,以及国内的各种税收,基本上也可以保证,一个小成员卖出之后,真正的利润控制在8美元!
这样可怕的利润,才是李方诚应承下来的原因。
起码,李方诚知道如果把这款游戏给任天堂,可能造成的后果!
首先,彻底跟世嘉关系破裂;其次,壮大任天堂,给任天堂的知名度更上一步;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点,那就是任天堂的利益分配!所有第三方,任天堂起码要拿走一半以上的利润!
而且一款游戏,如果没有山内溥,横井军平这些人一致通过,那就是打回继续修改。而哪怕前面这些都满足条件了,到了发布的时候,也不一定把你的游戏作为首发阵容来发布,很可能是过后携带的而已。
这就是为什么无数人称之为铁血沙皇的原因!
不讲情面,不讲仁义。
当然,最让无数玩家敬佩的,是任天堂对游戏的一丝不苟。而且加上任天堂从超级马里奥开始之后,火遍全球,如日中天的知名度,才能让这么多第三方不惜缴纳大笔的权利金,为任天堂服务。
本来权利金制度本身很简单,说白了,就是硬件厂商负责推广硬件,软件厂商要交一部分钱给硬件商,同时软件要接受硬件商审查,相当于推广费和验收废。一般来说,这个审查就是意思一下,只要没有太大问题就行,没人管你好玩不好玩。
而任天堂的权利金制度就比较复杂,比起世嘉,附加的规则更多。
跟世嘉一样的是,把两方都是把厂商划分成不同层次。最早加入任天堂fc阵营的六大家族也就是任天堂的六虎,当然,现在成了五虎。这五虎使用的是最简单的,让后来无数人羡慕的权利金制度,也就是刚刚说的简单的方式。
而任天堂的fc红白机火了之后,后来的公司,就有了附加条款,简单的说一下。
第一,游戏卡带,也就是称之为软件的东西,软件的生产和流通都要由任天堂进行,所以软件商只管把原盘给任天堂,剩下的就不用管了。这里面肯定是有很多阴谋,软件的权利金和生产费用是一起给任天堂的,造多少份就给多少钱,但是生产费用本身是不透明的,其中有一部分钱肯定会被任天堂黑了。
而这笔钱是预付的,无论卖的出去卖不出去都一样给,给软件商带来极大资金压力。而任天堂控制生产和流通,很可能导致生产和上市无法按计划进行,这又是一个巨大的可能变故环节,把无数厂商的命脉都把握住。
第二,是加入任天堂,就一定要交一笔押金,费用,起码也是过亿日元,可想而知这是多么可怕的一笔费用。
第三,刚刚有提到的,就是做出来的游戏要经过任天堂审核部审核,如果任天堂说游戏不好玩,就没法上市,相当于白做。
第四,每个公司每年制作的游戏数量有限制,一般刚成为任天堂第三方的公司,一年制作的游戏,不能超过四款。
第五,在任天堂fc红白机周边的磁碟机上推出的游戏,任天堂作为联合发行商,要分享一部分版权,这是才是真正的过分!而这一条,也导致了一个可怕的后果。导致了一个1988年发生的惊天大变!
当然,这些规则不是对所有厂商都有效的,比如现在的任天堂五虎,还有一些其他的第二方,关系比较紧密的公司,虽然不属于五虎家族,但也可以免除一些条款。
而只要背叛过任天堂的,哪怕以后重新回归人头,就会马上被归属到一般的第三方行列,不会再录入第二方阵容。
任天堂,也有人称任地狱,都是因为这些过分而苛刻的要求。这也导致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面,第三方公司前前后后叛逃的核心原因。
回到了仓库,李方诚把这个事情跟林颖儿交代了下去,林颖儿带上几个行政组的人员一起前去跟小霸王和小天才的人员兑接货物的问题。
好在港市有港口,林颖儿初步计划是现在先租用一个仓库来暂时存放小成员这批货,后期的话,公司搬入办公楼去,到时再彻底的把这个仓库也给租来固定长期存放货物使用。
这样对凌东华也是一个帮助。
而回去之后的唐泽楷岩,知会了他的父亲唐泽大山之后,唐泽家族也全面运转起来,第一波宣传,就直接就是百万美元的宣传,让日国的一些中小型媒体渠道开始传播开来。
在李方诚的建议下,主打学校周边的广告,所以这百万美元只是刚刚好,让不少学生都知晓有这么一款电子游戏即将上市。
一下子,一个新的认知出现在学生群体的认知中。
家庭成员,培养一个朝夕相处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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