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世间善恶之分(1 / 2)
等蒂莲被押着走过去时,她看见一个胡同里有两个人。
一个穿着靓丽的壮汉,手里拿着鞭子在抽打一个衣衫褴褛之人。
她眉头一皱。
可恶,这些富人,竟还在欺负穷人!真是恶贯满盈不知悔改!
就在这时,她听见那富人开口骂道:混蛋,你以前对我们拳打脚踢的气焰去哪了?还手,还手啊,狗东西!
这富人,一边抽打一边辱骂数落,神情快意的很。
而蒂莲也看清楚了,这富人的手腕上。有长年累积的鞭痕,还有额头上也有伤疤。
若出身为富,怎会有这种伤口?
按这富人所说,以前这富人才是穷人。而这倒在地上被打的鲜血淋漓瑟瑟发抖之人……蒂莲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人曾经是富豪。
而现在这富人有了房子有了财富,便开始翻过来欺负曾经伤害他的人。
这世道,是怎么了?
蒂莲的心,沉了下来。
随着那抽打声越来越远,她眼眶越来越红,无奈的摇头。
她所教导的日行一善,没想到忽视这样的结果。
世人无情。无法度化,她尽力了。
她木讷的被带到了公堂之上。
直到面前那桌案上的案板,被县官拍响,才让蒂莲浑身一颤,回过了神。
蒂莲抬眸,隔着斗笠,她隐约能看到坐在公堂上的人,正襟危坐,面色严肃的盯着她。
环顾四周,两边都站着两排衙役,面色凝重目视前方。
这些人,好不威风。
这就是民间的公堂了。
见她毫不畏惧,县令敲响了案板,指着她:来人,将她的斗笠拿下。
什么?拿斗笠?
蒂莲走进来时,门口站着许多的百姓,她现在虽然是男子的装扮,但也有很大的可能会被认出来。
她拉住斗笠,看着走来的衙役,她转过头,不让他碰。
衙役为难的看向县令。
县令冷哼一声,怒气腾腾的骂道:江湖骗子,不愿示人,定是与妖怪苟且!
听他这么一说。蒂莲生气的指着他:你胡说什么?什么都没查,便妄下定论,你算什么县令?
她的辱骂,让县令一张胖嘟嘟长着胡渣子的老脸涨的通红,他命令道:快,揭下他的斗笠,本官倒要看看这是何方妖孽,在此祸乱!
蒂莲一惊。
这公堂之上,县令最大,她若亮出公主身份,反而会对父皇不利,就算亮了。他们也定然不会相信吧?
拿便拿,她只要背对着这些人,兴许不会被认出来。
现在最重要的是,洗清她的嫌疑。
她看着再次向他伸手的衙役,她直接自己扯下了斗笠,无畏道:想看便看,我行的正坐得直,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县令你是都城百姓的父母官,定不会冤枉了人。
她这番直爽,让县令一愣。
她继续道:要审,便审吧。
看她突然变得顺从。县令淡淡的嗯了一声,眼神向旁边一瞟。
得到他眼神的暗示,几个人衙役送走到了后面。
不久,蒂莲便看见这几个人抬着三个担架走了出来,担架被放在她的身侧。
担架上躺着的是一男一女,旁边……蒂莲皱眉,旁边那具小小的干尸,只剩下了一副皮囊和骨头。很是渗人。
就算看五官,也看不出这是谁家的孩子。
但是蒂莲,认出了躺在那里的一男一女中的妇人。
这妇人,就是她刚开药铺,前来找她帮忙之人。
蒂莲心头一颤。
怎,怎死了?
那躺在身侧的干尸,是那个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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